陈洁:公民被冒用身份信息注册公司怎么办?| 君安原创
作者
陈洁
浙江君安世纪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肖琳律师团队
浙江大学法学学士
业务专长:民商事诉讼、刑事辩护
近年来,公民身份信息被他人冒用登记为公司股东、高管的案件层出不穷,当事人往往是收到行政机关的整改通知、处罚通知或法院的传票甚至判决时,才发现自己已莫名其妙地成为某公司的法人、股东。由于身份信息被冒用注册多家公司、公司注册地遍布全国各地等原因,被冒用人申请撤销公司登记时需要耗费极大的时间和精力成本。针对上述情况,本文简要分析公民身份信息被冒用的原因和法律风险,并提出法律建议。
一、公民身份信息被冒用的原因
1、形式审查为主的登记制度
为了简化登记流程、追求办事效率、激发市场活力,我国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进行公司注册、变更、注销登记(备案)时采用形式审查,仅在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必要的情况下才会启动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审查。《企业登记程序规定》第三条规定:“企业登记机关依法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审查。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实。”但条文并未对进行实质审查的“法定条件”作出明确规定,关于实质审查的前提条件市场监督管理局并未形成统一意见,审查尺度由各地市场监督管理局自行把握。
2、商事登记的代理制度
实践中,大量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代办公司注册、变更、注销等事宜,但由于市场竞争激烈和商事代理制度不完善等原因,商事代理市场良莠不齐,部分公司对申请材料审核不严,甚至为了不正当利益主动帮助冒用人弄虚作假,致使众多公民丢失身份证、泄露的身份信息被冒用登记公司。
3、个人信息保护不足
除了部分被冒用人身份证保管不善、丢失或者随意出借导致身份信息泄露被他人冒用之外,在大数据时代背景下,由于网络非法买卖个人信息猖獗,冒用人获取他人信息成本低、速度快、数量多,被冒用人往往防不胜防。
二、公民身份信息被冒用的法律风险
1、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民身份信息被冒用注册为公司股东时,如果冒用人出资不实、抽逃出资,一旦公司涉诉成为被执行人,被冒用人就会因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而被要求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如果冒用人认缴出资而公司破产,被冒用人就会因股东出资义务加速到期而需要承担出资义务。在被冒用身份信息取得的商事登记未被撤销的情况下,被冒用人存在承担债务的风险。
2、被冒用人工作就业受到影响
如果冒用身份设立的公司与被冒用人的工作单位属于同一行业,被冒用人存在形式上违反其与工作单位签署的《竞业禁止协议》的风险。
如果被冒用人在入职新工作单位时被要求对其在被冒用身份设立的公司中担任职务一事作出说明,被冒用人因不知情而难以解释,存在影响入职的风险。
如果被冒用人系公职人员或国有企业员工,由于单位对个人财产状况审核严格,因其在外“被设立或投资企业”,还会严重影响其升迁、考核和个人信用等。
3、个人投资经营受到限制
根据《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和第十五条规定,如果冒用身份设立的公司因违法行为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冒用人三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已经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还应当依法办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变更登记。
如果被冒名注册的公司系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由于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被冒名人无法再行申请注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三、公民身份信息被冒用的法律救济及建议
1、救济方式
(1)向人民法院提起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之诉、姓名权侵权纠纷之诉
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二十八条,被冒用人可向公司所在地法院提起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之诉,但司法实践中是否应予实体审理意见不一。有法院认为被冒用人提起的股东资格确认之诉属于消极确认之诉,而股东资格确认之诉仅限于积极确认之诉,故认定对被冒用人提起的股东资格确认之诉不予实体审理。也有法院认为是否具有股东资格,意味着当事人是否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具有诉的利益,应当进行审理。
相关案例:袁苏青、安徽康智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资格确认纠纷【(2019)皖01民终5975号】。
根据《民法典》第1014条规定,被冒用人依法享有姓名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其姓名权。被冒用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冒用人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
(2)向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撤销被冒用身份信息取得的商事登记
2019年6月2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台了《关于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的指导意见》;2021年3月8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商事登记操作规程》,对商事主体冒名登记(备案)的撤销作出具体规定,因此,被冒用人可直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登记。
被冒用人向登记机关反映本人身份被冒用办理商事登记、备案的,本人或法定代理人应当到场或通过其它有效方式进行身份核验,并提交《撤销冒名登记(备案)申请表》、身份证件复印件、由本人亲笔签字的《承诺书》,被冒用人还可以一并提供身份证件丢失报警回执、身份证件遗失公告、银行挂失身份证件记录、由专业机构出具的笔迹鉴定等有助于认定冒名登记基本事实的其它文件材料。
(3)撤销公司登记的行政诉讼
如果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撤销商事登记、备案的决定,被冒用人可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公司登记。
2、律师建议
(1)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在办理各项业务或注册各类平台账户时,如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注意在复印件上写明用途及“再次复印无效”等字样。切记勿将身份证借给他人使用或者进行目的不清的身份验证。
(2)注意保留证据。如果遗失身份证,及时到公安机关挂失补办并公告遗失,同时保存好遗失公告、报警回执、挂失补办记录等相关材料,以备万一出现身份信息被冒用的情况维权使用。
(3)沉着冷静,依法维权。如果发现身份信息被冒用办理商事登记,需冷静应对,积极搜集相关证据材料,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申请撤销,向人民法院起诉。
责任编辑:王江宁
技术编辑:李雨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