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高研究 || “冠姓权”之争——一方有权给孩子改姓吗?
最近有个关于“冠姓权”的新闻登上了热搜。
在江苏盐城东台,一对夫妻离婚后,妻子将女儿的姓改成了自己的,这一行为惹怒了丈夫,将她告上了法庭。
原告小王与被告小张原系夫妻关系,两人经人介绍成婚后生育一女王某某,现已6岁。婚后男方小王游手好闲,不务正业,且对女儿不管不问,双方因为家庭琐事争吵不断。后小张多次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遂调解夫妻双方离婚,并将女儿交由小张抚养,小王每月按时支付抚养费。
后来,小张在未告知前夫小王的情况下,独自将女儿的姓氏变更为自己的姓氏。小王知情后,数次与小张协商未果。小王遂以小张单方变更姓氏侵犯了自己的监护权为由,将前妻诉至法院,要求尽快恢复孩子姓氏。
根据《民法典》第1012条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和变更自己的姓名。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某属未成年人,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变更姓氏需得到父母监护人的同意,因此,父母一方不能单独更改未成年子女姓氏。另外,根据最高院相关司法解释,父或者母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当责令恢复原姓氏。
该条司法解释的精神,即是限制父母一方擅自改姓,以免引发纠纷而影响孩子的成长。因此,父或母一方擅自更改未成年子女姓氏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虽然我国《民法典》规定了未成年子女可随父姓可随母姓,但一旦更改姓氏需要征得父母监护人的同意,夫妻一方不能擅自变更未成年子女姓氏。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公民的姓氏体现着血缘传承、伦理秩序和文化传统。公民选取姓氏涉及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依照中国的传统风俗习惯,孩子一般随父姓,符合中国伦理道德观念,也能被社会上的多数公民所接受。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八条之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本案中,未成年子女原本随父姓,离婚后,女方无特殊理由,在未与男方沟通协商的情况下,擅自将女儿姓氏变更至自己名下,违背一般公众的社会认知,有违传统风俗习惯,也侵害了男方的监护权。
当小王提出异议时,小张应当尽快恢复女儿初始姓氏。未成年子女姓氏的改变,除了父母监护人同意外,还应当以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为根本原则。因此,最终法院判决:小张不能单独变更女儿的姓氏,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现代社会处在以“冠父姓”为主流的现实,这也是“父权夫权”社会沿革下的必然。所以,这个案例就引发的“冠姓权”之争。那么,现实对女性来说就有点不公平,想让孩子随自己的姓,除了能说动丈夫之外,就要付出更大的努力,比如在家庭中经济上具有绝对的话语权,另外还要为这个家付出更大的辛劳。我们也看到现在有些孩子的名字是四个字,其中就有母姓在里面。当然,也有些家庭孩子随了母姓。
在我国法律中,没有“冠姓权”这么一说。
孩子该跟谁姓,在法律层面,从来不是问题。我国法律很重视男女平等,婚姻法也规定孩子既可以跟父姓,可以跟母姓。不管跟谁姓,初衷都应该从保护孩子的立场出发。孩子既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这是体现了法律对于男女平等的具体内容的体现,同时也可以达到社会、家庭稳定的目的。
《民法典》第1015条明确规定: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也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这条法律具有普世的平等价值,也就是说,孩子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当然,长大后也可以自己决定姓什么。
《户籍登记条例》第7条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并将其姓名登入户籍登记簿。
公民的姓名一经登记,就成为公民的正式姓名,并开始受法律的保护,也就是说,父母双方对新生儿享有“冠姓平等权”。
姓名不过是一个人的标签而已,便于人们记忆,同时也便于社会管理。在世界范围内,都有家族传承的观念,所以,姓氏也是社会地位和认同的象征。比如,罗斯柴尔德家族,中国的荣氏家族等等,都是以姓氏为标记来传承。这也具有一个民族的文化属性。但是,为了孩子姓什么而去离婚,说明婚姻的根基有问题,也不值得。孩子不是任何人的私产。所以,放下私心,才能更好养育孩子,而不是为了一己之利去争夺孩子。
有人问,孩子长大后可自由更改姓氏吗?
这个问题很明确,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孩子享有更改姓氏的权利。但是在孩子长大以后如果更改姓氏,就会出现用原姓名取得的一系列的证明或证书,与现名字不一致,在使用时都会受到影响,给生活带来不便。
有人问,孩子长大后可自由更改姓氏吗?
答案很明确,不影响。
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来继承,根据《继承法》对法定继承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也就是说,即使孩子没有跟父姓也没有跟母姓,但是法律上他们还是亲子关系,孩子改了姓,双方的血缘关系并没有发生变化,所以当然有继承权。
离婚后一方可单方面修改孩子姓氏吗?
不可以。这个从上面的案例就可以看出来。即使夫妻双方离婚了,一方拥有了监护权,但在给孩子改名字的程序上,需要尊重对方的意愿,获得对方的同意后,只有双方同时到场,在户籍部门才能给孩子改姓成功。所以,单方无法修改孩子姓氏。
有人问,随父姓是传统观念还是封建糟粕?
我认为,因为从中国历史来看,四五千年来都是处于父系社会,也就是以男子家庭为第一位的,所以,孩子大多随父姓。当然,入赘的不说,孩子要跟母姓。这是传统文化的传承,背后有历史遗留下来的文化及经济根源,随着时代发展,这种现象正在被打破。《民法典》今年已经开始实施,再次确定了父母双方对孩子的姓氏有平等决定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