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茄的秋天

有一种酸叫蜜也难掩,有一种美叫看看就好。若不是有人说这玩意降——唉!好多东西,估计我对它的了解也永远止步于漂亮但很酸了。

功效的事情自己去查,毕竟就算我说了也只是照搬,并不会有什么了不起的见地的。不过漂亮倒是真真切切的摆在眼前的,如不是电视剧先入为主的误导害得我不敢再去幻想的话,我绝对会以为宝莲灯就是长成这个样子的。

对于玫瑰茄(洛神花)最初的记忆就要回到无比久远的曾经了,那时候我还没有上学,是还有大水牛可以骑的年代了。

那些日子我总是很喜欢跟着爷爷去放牛,为的是可以骑着牛吃一些奇怪的果实之类,也能听一听爷爷讲的故事。就在那份遥远的记忆里我曾经有那么一次于之相遇的经历,我还很确定那是我唯一一次在野外与这个奇怪且美丽的东西相遇,奇怪的是在记忆里并没有一丝酸的痕迹;也许是太过久远,也许是那时候根本还没有酸的概念也不一定,总之余下偶尔的回忆也只剩些美好而已。

那时候的山林可比现在有趣的多,密集得难寻几处能透光的地方,而野惯了的我们却还是很喜欢去排除万难的往里面钻。因为谁都知道那抬头和低头间都会突然出现的惊喜——各色各味的野果。

许多东西如今再去吃是肯定没有了那种美味的感觉了,甚至还要皱起眉头来嫌弃一番曾经的自己对美味的定义,唯不愿承认是自己失去了那份童心与童趣。

如今吃什么是先听所谓半仙或者全仙的建议;但凡被那位半仙或者全仙言中的东西——若不是仙儿们未卜先知的总是那么恰好的为大家备了许多这类神药,野外它们很有可能要遭受灭顶之灾。

玫瑰茄在去年是很火的,据不怎么可靠人事的可靠消息称:它除了不能治的病之外其他的全都能治。这显然是比起那些除了能治的之外其他的都不能治的要厉害许多、乃至许许多多的。

所以一时间玫瑰茄成了香饽饽,漫山遍野都是找寻这连馋嘴的孩子们都放弃了的打牙祭的东西;并在哪个秋天里这份酸开始被视为神药,或泡酒、或送人泡酒、或卖给别人泡酒······

我始终不明白小城的人们为什么对于这类与药沾点边的东西都持着泡酒了事的心态和实际行动,直到见了集高血压、高血脂、糖尿病等等于一身的姑父与好友喝酒聊天时才明白——原来是为了可以借吃药来求得心安理得的一醉。

这是小城人对于药的善用,更是对于酒的执着,虽然我依旧不能理解,可谁又能拒绝这种挂羊头卖狗肉自我疗伤呢?按他们的理论治什么病不太重要能醉就好!

玫瑰茄与我而言似乎只剩美丽和需要稍微费点事的美味了,至于养生治病的实在不愿意去细究。总觉得为了并不确信的功效而大费周章的去糟蹋这份本来很美的深秋精彩实在有些不应该,为何不让这份美好恢复原来的那份真呢?

用它泡茶,那份玫红色的浪漫有几个人不喜欢呢?怕酸的待茶留些余温的间隙兑点蜂蜜、轻轻一搅······

押一口在舌根、舌头一顶,一阵难以言喻的美好自鼻腔悠悠的冲了出来。若你多情一点又会在脑子里撕扯着生活的中的酸与甜。

自己还在纠结着,却发现再浓郁的酸也禁不住蜂蜜的甜;

同样,在甜美的蜂蜜缺了这酸和浪漫的玫瑰红,也会少了许多的美好。

我也想泡些美丽的颜色为自己的生活添些浪漫,顺便也为自己的口舌间添一些童年的酸,所以买了一点。怎奈老天都这份浪漫嫉妒得狠了一点,在雨和晴之间总也下不了决心;总是一阵雨一阵似乎正要下雨的闹着,害得我的玫瑰茄无法晒干就只好剥下来晾,但还是因为长霉废了一大半。

管他结果是怎么样呢?随它去罢,毕竟我也懒得再去想那么许多解决的办法了。

其实我最想干的事用这个染色,做些好玩、好吃、好看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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