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说《论语》:子罕篇(二十三)

01

   原  文     

子罕第九

09.23 子曰:“法语之言,能无从乎?改之为贵。巽与之言,能无说乎?绎之为贵。说而不绎,从而不改,吾末如之何也已矣。”

02

   释  解      

孔老师说:“先王圣人教导的'法语正言’能够让我们走在仁德大道之上,让'仁之为人’的德性修养驻入内心之中,让和谐安详的至善彰显于世,崇仁向道的修行者能不自觉地遵从圣人的教导,省察自身,检讨自身吗?这些以能够在实践中自觉地修偏就道,改善从正,克己复礼,达成中道从容为可贵。得道圣贤崇仁顺道的'巽与之言’能够让我们恭顺道义仁德,让我们的实践不违道不离仁,崇仁向道的修行者听到这样的教诲能不喜悦高兴吗?这些以能够自觉地寻绎其所向道义,辨明其所从义理,适时实践,及之而不过,达成和乐无害为可贵。如果只是喜悦高兴,而不去寻绎其道义义理,只是恭顺遵从,而不反思检讨改正,没有通过自身的修行实践进行完善,是无法体悟到仁德道义在修行中的快乐安详的。对于这样的人,我真的不知道他们如何能取得德业修行的进步。”

03

   释  字      

法(灋)

《说文》:灋:刑也。平之如水,从水𢊁,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去。方乏切。㳒,今文省。佱古文。

《释名》:法,逼也,莫不欲从其志,逼正使有所限也。

汉字“法”从水从廌,水表示执法须公平如水,廌是传说中可以辨别是非曲直的动物。法是对所有人都有约束力的社会生活规范,由此产生法律的含义。本义为刑法,亦泛指法律和各种典礼制度。引申表示标准仿效、方法等。注意“灋”和简体“法”古为不同的二字,在传世典籍中“法”字多为“废”字。

《说文》:巽:具也。从丌𠨎声。苏困切。臣鉉等曰:庶物皆具丌以薦之。𢁅,古文巽。巽,篆文巽。

《释名》:巽:巳,已也,阳气毕布已也。于《易》为“巽”。巽,散也,物皆生布散也。

汉字“巽”从丌𠨎声,𠨎像二人前后相从跪坐着,会合出顺从之意。《释文》“巽,让也。”《杂卦》传“巽,伏也。”《文源》:“巽,顺之义,当以𠨎为本字,即逊之双声旁转也,象二人俯伏相谦逊形。” 古音与“逊”同而同用。本义为顺从、服从,引申有谦逊、谦让义,又为八卦卦名。

04

   素  说      

前一章通过人类自身无法把握预知的天命偶然性,教导崇仁向道的弟子,天命无常的偶然其实质是有终点的生命之必然,面对生命终点的必然,仁德君子要有对天命的敬畏之心,要放下世俗的名声利禄,从无终点的顺道崇仁实践中享受“顺从一日,得一日之乐”的孔颜之乐。本章通过古哲圣人得道后言说教导的“法语正言”和崇仁向道的践行者体悟的“巽与之言”,教导弟子在修行实践中正确体悟“法语”所彰显的仁德大道的完美至善,把握“巽与之言”的崇仁顺道的逻辑义理,从而自觉地省察自身、检讨自身在修行中偏离和懈怠,积极主动精进不息地修正自己、纠正自身的偏差,达成“从容中道”德性工夫的至善,成就“从心所欲不逾矩”的德性完满。老师说:“先王圣人教导的'法语正言’能够让我们走在仁德大道之上,让'仁之为人’的德性修养驻入内心之中,让和谐安详的至善彰显于世,崇仁向道的修行者能不自觉地遵从圣人的教导,省察自身,检讨自身吗?这些以能够在实践中自觉地修偏就道,改善从正,克己复礼,达成中道从容为可贵。得道圣贤崇仁顺道的'巽与之言’能够让我们恭顺道义仁德,让我们的实践不违道不离仁,崇仁向道的修行者听到这样的教诲能不喜悦高兴吗?这些以能够自觉地寻绎其所向道义,辨明其所从义理,适时实践,及之而不过,达成和乐无害为可贵。如果只是喜悦高兴,而不去寻绎其道义义理,只是恭顺遵从,而不反思检讨改正,没有通过自身的修行实践进行完善,是无法体悟到仁德道义在修行中的快乐安详的。对于这样的人,我真的不知道他们如何能取得德业修行的进步。”
注意本章对“法语之言”和“巽与之言”的解读。人们通常将“法语之言”理解成“符合礼仪规则的话”,将“巽与之言”理解成“恭顺赞许的话”,这种解读和前面几章一样,没有把握住《论语》编者的用心,本篇《子罕》是对早已达成君子境界,追求圣贤境界的君子之教诲。不会像《学而》、《里仁》等篇那样对弟子进行基础的入门常识的普及和教导。因此,“法语之言”只能是先王圣人崇仁向道的法语正言,“巽与之言”只能是得道圣贤崇仁顺道的巽与正言。本章是让这些弟子体悟“法语”所彰显的仁德大道的完美至善,把握“巽与之言”的崇仁顺道的逻辑义理,从而自觉地省察自身,检讨自身修正自己,纠偏就正,教导弟子把握住践行实践是从“从而改、悦而绎”的理性实践开始的,通过不断的“明明德”,从己知向未知,从外在到内在,逐步从理性走向自觉,再从自觉走向自然,最终成就“从心所欲不逾矩”的德性之完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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