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人仔细看:农村建房新规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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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和加强农村宅基地和农村村民新建、改建、扩建、翻建住房管理,河南省人民政府于2021年2月5日发布《河南省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自印发之日起试行。
那对于此《办法》中有哪些内容需要大家注意呢?对于宅基地是怎么规定的、建房都需要经过哪些流程呢?……本文将为大家一一解答。
一、关于宅基地的相关规定
·宅基地的面积标准
大前提:一户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1.对于城镇郊区和人均耕地少于667平方米的平原地区,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134平方米;
2.人均耕地667平方米以上的平原地区,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167平方米;
3.山区、丘陵地区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200平方米。
·宅基地的申请、审批流程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规定,由此可以看出申请农村宅基地的人只能是农村村民,农村村民专指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如果不是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一般是不允许申请宅基地的。也就是说,申请宅基地有一个非常重要的条件就是必须是本村村民。
除此之外,在满足其他条件的基础上,申请宅基地需要经过这些步骤:
步骤一:向村民小组提出宅基地和建房书面申请;
在这个申请过程中,村民需要填写《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申请表》、《农村宅基地使用承诺书》。
具体材料可以见图片一、图片二。
图片一:《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申请表》
图片二:《农村宅基地使用承诺书》
步骤二:提交村民小组会议讨论;
村民小组收到申请后,提交村民小组会议讨论。讨论通过后,将村民申请、村民小组会议记录等材料提交村级组织审查。
在这里有一种特殊情形,就是在没有分设村民小组的或宅基地和建房申请等事项已统一由村级组织办理的,村民直接向村级组织提出申请。
步骤三:村级组织审查申请材料;
村级组织在审查材料时,主要看申请材料是否真实有效,将村民申请事由、拟用地位置和面积、建房标准、相邻权利人意见等提交村民会议讨论。
若讨论通过后,将讨论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村级组织签署意见,与相关材料一并报乡镇政府。
若讨论没有通过,应当告知村民未通过的原因。
步骤四:乡镇政府组织农业农村、自然资源、房屋建设管理等相关机构进行审查;
农业农村机构负责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宅基地布局要求和面积标准、宅基地和建房申请是否经过村级审核公示等。
自然资源机构负责审查是否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要求,地质条件是否符合建房要求;涉及占用农用地的,是否办理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等。涉及林业、电力、水利、交通等管理的,要及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原则上优先审批使用村庄空闲宅基地,严格控制新增宅基地。对符合条件的,出具联审联批意见并绘制宅基地坐标平面位置图。
步骤五:乡镇政府发放《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对审核通过的,发放《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对于审核没有通过的,乡镇政府要及时告知村级组织。
二、关于建房的相关规定
·建房的标准
原则上不超过3层。
如果确需建设三层以上住房的,需要经过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委会以及利益相关方同意后,纳入村庄规划。
·建房的流程
步骤一:村民向乡镇政府提交材料,获得开工批准;
村民通过以上步骤取得《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向乡镇政府提交施工图纸、施工合同、施工人员信息、质量安全承诺书等资料。
对于村民提交的材料,乡镇政府要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方可开工。
图片三:《农村宅基地批准书》
图片四:《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步骤二:乡镇政府进行现场开工查验;
村民自建住房的,乡镇政府还要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机构进行现场开工查验,确定建房的位置。
如果未经乡镇政府进行现场开工查验的,村民不得开工。
步骤三:村民申请竣工验收;
村民自建住房完工后,向乡镇政府申请竣工验收。
乡镇政府在接到申请后,要在5个工作日内实地查验村民是否按照批准面积、规划要求和质量要求等等。
如果验收合格后,出具《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验收意见表》。
图片五:《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验收意见表》
步骤四:村民申请不动产登记。
通过以上步骤后,村民可以持《农村宅基地批准书》、《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验收意见表》以及其他材料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在文章的最后,给大家总结一下,要想在农村宅基地上建造合法的房屋,必须有《农村宅基地批准书》、《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验收意见表》和《不动产权证》,这四个证缺一不可。
在农村建房,您家所在地的政策是什么样的呢?欢迎大家来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