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累计受益家庭达21.3万户!上海第八批次共有产权房选房本月底前完成

文汇

2021/03/09 17:20

牛年首个启动户籍第八批次共有产权保障住房选房活动在静安区拉开帷幕。据悉,静安区参加该批次选房的家庭共计763户,有7个基地合计1207套房源可供申请家庭选择,人房配比为1:1.3。

上海市房屋管理局介绍,根据统筹本市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一部署,后续黄浦、徐汇、虹口、崇明等区也将陆续启动本市户籍第八批次共有产权保障住房选房活动,该批次选房活动将于3月底前全面完成,值得一提的是,申请审核和供应整个环节耗时较历批次大幅缩减,房源适配性大幅增强。

上海自2010年起即启动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供应试点工作,以更好地解决中等及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其后连续5次放宽本市户籍家庭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准入标准,目前户籍标准为取得本市城镇户籍连续满3年,且在提出申请地连续满2年;住房困难标准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申请户有男28岁以上、女25岁以上大龄青年等情况的复合家庭,还可再放宽15平方米;收入和财产标准为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6000元以下、人均财产18万元以下,2人及以下家庭再放宽20%。

为更好地解决新市民的住房问题,体现上海城市温度,按照以户籍人口为主、逐步扩大到常住人口的要求,在继续做好本市户籍家庭基本保障,保障力度只增不减、保障房源确保供应的基础上, 2018年9月底,本市进一步扩大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受益面,将部分非沪籍住房困难家庭有序纳入保障范围,具体准入条件为:持有上海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20分),符合住房限购政策(已婚、在沪无住房且在沪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或个人所得税满5年),并符合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收入和财产准入条件。并优化了非沪籍家庭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供后交易机制,允许该类对象取得上海户籍后,享受上海户籍家庭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供后交易政策。

经过10年探索实践,上海逐步形成了以市政府规章《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管理办法》为核心的完整的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政策体系,先后制订政策文件五十余件,涵盖了从房源建设、申请审核、供应配售到供后交易等全过程。截至2020年底,已累计开展了本市户籍八个批次和非沪籍两个批次的申请供应工作,全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历年累计签约购房约12.75万户(按照其中60%为复合家庭测算,实际受益家庭约21.3万户)。在全国开展共有产权住房工作的主要城市中,上海不但在共有产权住房受益规模中位居首位,且率先实现共有产权住房制度的全流程管理。

根据年度工作计划,本市户籍第九批次和非沪籍第三批次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受理工作将于3月底、4月初有序启动,符合相应准入标准的家庭可至其户籍所在地(本市户籍家庭)或工作单位注册地(非沪籍家庭)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进行咨询办理。

根据中央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本市将持续推进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制度深入发展,进一步完善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政策,提高重点人群保障力度,不断完善审核机制、缩短供应周期,提高供应成效。“十四五”期间,计划每年开展一个批次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供应工作,继续确保供应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给有需求的对象,促进实现“应保尽保”。

  作者:史博臻

  编辑:薄小波

责任编辑:徐晶卉

内容来自文汇报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