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起,“金毛惨死事件”我不认同警察是唯一责任方...

不再重复这个事件的过程,也不想呈现那些血图片。

其实一句话可以概括:“某警务人员当街虐杀无主金毛犬

警员的不当虐杀是事实,警方回避此行为做公关个人认为是错误。

但重点是:我们把所有矛头集中到警员也是错误的,这个事件重要的责任方,至少是两方,也有在街边拴住金毛的人,ta所谓的“主人”(这个词其实很不好,无奈暂用一下)。

棒杀的残忍太抢眼,以至于掩盖了金毛“主人”的更残忍。

怎么会把ta栓在那样一个地方?

警员在现场让ta流血的漫长时间里“主人”在哪?

有没有可能“主人”就在附近,因为规避责任而没有出现?

他这就是彻头彻尾的遗弃行为没错吧?

声讨警员是为了促进反虐待及友善对待动物的法律的出台,但这是个漫长的过程。即使让警界因此规范了行为,日后见到无主犬亲吻着ta们抱上警车,ta们也可能会死,在你看不到的地方而已。绝不会有任何官方与民间机构能无休止的接收流浪犬只。

而因此事件找出遗弃人问责,并加大日后对犬只遗弃人的问责程度,才是更有意义的推进,这也是警方能力内更容易做到的。

还有,纵然千错万错,别辱其家人及行业,因护无辜而伤及无辜,同样是暴力。

而单说金毛最悲伤的根源,也绝不在某次极端事件里...

你只要搜一下“金毛”两个字就知道了。

被当做物品买来卖去,是一个生命最大的悲剧

所以残忍,并不是因为血本身

而是伤口,

缝合这里,才能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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