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文】厚积薄发见功底:《旧唐书·王方庆传》文言知识点梳理
怕什么真理无穷,进一寸有一寸的欢喜。——胡适
【文言文】厚积薄发见功底:《旧唐书·王方庆传》文言知识点梳理
【先看出处,推知背景】
1.旧唐书:《旧唐书》的修撰离唐朝灭亡时间不远(尚未灭亡),资料来源比较丰富。署名后晋刘昫等撰,实为后晋赵莹主持编修。“二十四史”之一。原名《唐书》,宋祁、欧阳修等所编著《新唐书》问世后,才改称《旧唐书》,成书于后晋开运二年(945年)。
2.新唐书:北宋时期宋祁、欧阳修、范镇、吕夏卿等合撰的一部记载唐朝历史的纪传体史书,属“二十四史”之一。
3.后唐:是五代十国时期的封建王朝,定都洛阳,历时14年。
4.五代十国:五代是指907年唐朝灭亡后依次定都于中原地区的五个政权,即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和后周。在唐末、五代及宋初,中原地区之外存在过杨吴、桀燕等许多割据政权,其中前蜀、后蜀、南吴(杨吴)、南唐、吴越、闽国、南楚(马楚)、南汉、南平(荆南)、北汉等十个割据政权被《新五代史》及后世史学家统称十国。
5.《新五代史》:是宋欧阳修撰纪传体史书,“二十四史”之一。原名《五代史记》,后世为区别于薛居正等官修的五代史,称为新五代史。增加了《旧五代史》所未能见到的史料。
6.《伶官传序》:选自《新五代史·伶官传》,是欧阳修的一篇史论。通过对五代时期的后唐盛衰过程的具体分析,推论出:“忧劳可以兴国,逸豫可以亡身”和“祸患常积于忽微,而智勇多困于所溺”的结论,说明国家兴衰败亡不由天命而取决于“人事”,借以告诫当时北宋执政者要吸取历史教训,居安思危,防微杜渐,力戒骄侈纵欲。
①(原文)王方庆,雍州咸阳人也,周少司空石泉公褒之曾孙也。其先自琅邪南度,居于丹阳,为江左冠族。方庆年十六,起家越王府参军。尝就记室任希古受《史记》、《汉书》。希古迁为太子舍人,方庆随之卒业。
①(译文)王方庆,是雍州威阳人,前朝周代少司空石泉公王褒的曾孙。他的祖先从琅琊向南迁移,迁居到丹阳,是江左名门望族。王方庆十六岁,就被任命为越王府参军。曾经跟随记室任希古学习《史记》《汉书》。任希古升任太子舍人,王方庆也因此终止了学业。
重点词:
7.周少司空石泉公褒:朝代+官职+爵位+姓名
8.其先:他的祖先
9.江左:江东
10.冠族:冠盖之族,仕宦之家,意译为名门望族。冠盖,冠帽、车盖。
11.起家:起(于)家,从家中征召出来,授以官职,译为“被起用担任”。
12.就记室任希古:跟随 (由“靠近、接近”延伸而来)
13.受《史记》:学习
14.迁:升迁
15.卒业:终止学业。卒,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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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原文)永淳中,累迁太仆少卿。则天临朝,拜广州都督。方庆在任数载/秋毫不犯/又管内诸州首领/旧多贪纵/百姓有诣府称冤者/府官以先受首领参饷/未尝鞫问/方庆乃集止府僚,绝其交往,首领纵暴者悉绳之,由是境内清肃。当时议者以为有唐以来,治广州者无出方庆之右。有制褒之曰:“朕以卿历职著称,故授此官,既美化远闻,实副朝寄,令赐卿杂采六十段,并瑞锦等物,以彰善政也。”
②(译文)唐高宗永淳年间,王方庆连续升任至太仆少卿。武则天临朝当政时,王方庆被授予广州都督。王方庆在任期间,秋毫无犯。另外他所管辖之内的各州首领,过去多贪婪放纵,有百姓到官府诉冤,府中官员因为事先接受了首领的贿赂,也未曾追查。王方庆就约束府僚,断绝他们与各州首领的私人交往,放纵残暴的首领均受到法律的制裁,由此境内清静肃穆。当时人们认为唐以来治理广州的官员没有谁能超出王方庆的。皇上亲笔褒扬:“朕因为卿一贯很尽职,所以授予此官,这使大唐的美名远扬,这的确符合朝廷的期望,现赐卿六十段各色丝织品并瑞锦等物,以表彰你的良好政绩。”
重点词:
16.永淳中:年间
17.累迁:多次升迁,连续升迁
18.拜广州都督:被授予
19.管内:管辖之内
20.诣:到,往
21.参饷:参拜并馈赠礼物,意译为贿赂。
22.鞫[jū]问:审问,意译为追查。
23.集止:阻止。集,阻止。
24.首领纵暴者:放纵残暴的首领。定语后置,文言标志“者”。翻译后能加入“的”。
25.悉绳之:约束,制裁。如成语“绳之以法”。
26.由是:因此
27.出……之右:超出
28.有制褒之曰:皇帝的诏令。制诰:皇帝的诏令。
29.历职:所历皆举职。举职:尽职。
30.美化:美好的教化
31.副:符合
32.朝寄:朝廷的期望
33.杂采:各色丝织品。采,有彩色花纹的丝织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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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原文)神功元年七月,清边道大总管建安王攸宜破契丹凯还,欲以是月诣阙献俘。内史王及善以为将军入城,例有军乐,而今乃孝明高皇帝忌月,请备而不奏。方庆奏曰:“臣按礼经,但有忌日,而无忌月。晋穆帝纳后,用九月九日,是康帝忌月,于时持疑不定。下太常,礼官荀讷议称:'礼只有忌日,无忌月。若有忌月,即有忌时、忌岁,益无理据。’当时从讷所议。军乐是军容,与常不等,臣谓振作于事无嫌。”则天从之。方庆又举:“令'杖期丧、大功未葬,不预朝贺;未终丧,不预宴会。’比来朝官不遵礼法,身有哀容,陪预朝会,伏望申明令式,更禁断。”从之。
③(译文)神功元年七月,清边道大总管建安王攸宜攻破契丹凯旋,想在七月上朝廷献俘。内史王及善认为将军入城,按例应有军乐,但此月又是孝明高皇帝的忌月,只备军乐而不奏。王方庆上奏道:“臣查了礼经,只有忌日,没有忌月。晋穆帝纳皇后,在九月九日,这是晋康帝的忌日,在这个时候犹豫不决,就把此事交给太常讨论,礼官荀讷说道:"礼只有忌日,无忌月,如有忌月,就有忌时、忌岁,这就更加没有理论依据了。'当时皇上听从苛讷的意见。军乐是军容,与常乐不能等同看待,臣认为奏军乐只有振作而没有什么犯嫌的。”武则天听从了他的意见。王方庆又上奏道:“法令明文规定:'期丧,大功未葬,不参加朝贺;未终丧,不参加宴会。’近来朝官不遵从礼法,带着悲伤的神色,随同参加朝会,希望陛下申明礼法,加以禁止。”武则天听从了他的意见。
重点词
34.以是月:相当于“于”,在
35.诣阙:奔赴朝廷/京都/朝堂。 诣:往,到。阙:古代皇宫大门前两边供瞭望的楼,泛指帝王的住所,皇宫。
36.例有军乐:按照旧例。名词作状语
37.臣按礼经:按察,考查
38.但有忌日:只,只是
39.晋穆帝纳后:迎娶。
40.下太常:交给。
41.则天从之:听从,由“跟随”义延伸而来。
42.方庆又举:上奏。
43.杖期 [jī]丧:旧时一种服丧礼制。杖,是居丧时拿的棒;期,是一年之丧。期服用杖的称“杖期”;不用杖的则称“不杖期”。
44.大功:丧服五服之一,服期九个月。其服用熟麻布做成,较齐衰[cuī]稍细,较小功为粗,故称大功。(齐衰:丧服名。为五服之一。服用粗麻布制成,以其缉边缝齐,故称“齐衰”。小功:小功是中国旧制丧服名,为五服之一。重于缌麻轻于大功。其服用较细的熟麻布做成,服期为五个月。缌麻:古代丧服名。五服中之最轻者,孝服用细麻布制成,服期三月。)
45.不预朝贺:参与,参加
46.终丧:服丧期满(服满父母去世后三年之丧)。服除:守丧期满。服阕:守丧期满。阕,终了。
47.比来:近来。比:近来。比年、比岁:近年;连年。频年:连年。
48.伏望:希望。敬词,用于下对上。
49.令式:好的程式,意译为礼法。
50.更禁断:副词,进一步,再(加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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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原文)方庆渐以老疾,乞从闲逸,乃授麟台监修国史。及中宗立为东宫,方庆兼检校太子左庶子。长安二年五月卒,赠衮州都督,谥曰贞。中宗即位,以宫僚之旧,追赠吏部尚书。
(选自《旧唐书·列传第三十九》)
④(译文)王方庆渐渐因为年老多病,请求不参与政事,于是被授予麟台监修国史。到中宗立为太子,王方庆兼任检校太子左庶子。长安二年(702)五月,王方庆去世,被赠兖州都督,谥号贞。中宗即位,按照官僚的例法,追赠吏部尚书。
51.以老疾:因为
52.乞从闲逸:请求做
53.及中宗立为东宫:等到
54.东宫:太子住的地方,借指太子。
55.赠衮州都督:追赠。死后赠官。在人死后授予某种官职、称号等。
56.谥曰贞:君主时代帝王、贵族、大臣等死后,依其生前事迹所给予的称号。例如齐宣王的“宣”,楚庄王的“庄”;诸葛亮谥“忠武”,岳飞谥“武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