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琳:《说文解字注》古今字字际关系例释

刘 琳

(陕西师范大学国际汉学院)

提  要  在记录同一义项的条件下,古字和今字之间实际出现的字用属性关系主要有“本字-本字”“本字-借字”“借字-借字”三种,这三种关系又可以具体分为八种类型。在《说文解字注》的1089组古今字中,属于异体字和异体字关系的古今字最多,其次是本字和通假字关系。此外,古字和今字的本用不一定是记录同一个词,也可以记录不同的词。《说文解字注》中构成古今字组的古字和今字绝大多数是不同词的。假借是构成古今字关系的重要手段。

关键词  说文解字注  古今字  字际关系

古今字这个术语产生于训诂盛行的汉代,从汉至清积累了大量标注为“古今字”的材料,也蕴藏着历代学者对古今字的不同看法。清代段玉裁的《说文解字注》在继承汉儒有关古今字训释传统的同时,对古今字这种现象进行了比较细致的分析,用“古今字”“今古字”、古今字对举、单用“古”或“今”字、用“后世/后人”和具体时代等纷繁多样的表述方式注释了大量的古今字,并明确提出了“古今人用字不同,谓之古今字”(1988:233)的古今字理论。前人对段玉裁的古今字观念、《说文解字注》古今字的分类、古今字和一些语文现象的关系等方面都进行了研究,但从科学角度对古字和今字的字际关系进行梳理则较为缺乏。

本文以“今”“古”为关键字对《说文解字注》进行了检索,逐一考察了各条材料的基本性质、具体所指、文献来源等信息,排除非字用性质的训释材料,辨识出所有的古今字组,并按照段玉裁的训注方式进行了分类,统计出不重复的古今字共计1089组。本文从汉字职用学的角度考察这些古今字组,举例阐释其实际职能对应关系,并讨论字词关系,以就教于方家。

1.古今字的构成条件

从汉字职用学的角度考察什么样的字可以构成古今字,首先得明确古今字的构成条件。经过对段玉裁的有关表述及所有古今字组的分析,我们认为,段玉裁所谓的古今字就是记录同一个义项的不同时代的声音相同或者相近的不同用字。因此,一组古今字的古字和今字之间必须具备四个条件:一、记录同一个义项;二、声音相同或相近;三、处于不同的时代;四、古字和今字的字形不同。具备这四个条件的字际关系有很多,如本字与通假字、通假字与通假字、假借字与后造本字、异体字与异体字、同义字与同义字、源本字与分化本字、古本字与重造本字、假借字与假借字等。下面我们就依据这些关系来考察《说文解字注》古今字的内部构成情况。

李运富(2008:121)认为,“汉字的字际关系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来认识”,“根据汉字的存现环境,汉字的字际关系应该分别从文字系统(构形系统)和文献系统(字用系统)两个角度来描述。”古今字是在不同时代用来记录同一义项的不同用字,这是字符在具体使用中出现的情况,因而比较适于从字用系统来进行描述。

“在字用系统中的字际关系主要是指字用属性关系和职能对应关系。汉字的使用职能不外乎三种:本用(用本字记本词)、兼用(用本字记派生词)、借用(用借字记他词)。派生词往往是词义引申的结果,在派生词没有专用字的情况下,用源词的本字兼记,实际上也可以算作本用。这样,汉字的职能就可以合并为两种:本用和借用;汉字的使用属性也只有两种:本字和借字”(李运富,2008:130)。通过对《说文解字注》古今字材料的分析,我们发现,在记录同一义项的条件下,不同用字之间实际出现的职能对应关系和字用属性关系有以下几种:

(1) 本字——本字。具体包括四种情况:① 异体字——异体字。② 同源同义字——同源同义字。③ 古本字——重造本字。④ 源本字——分化本字。

(2) 本字——借字。具体包括两种情况:① 本字——通假字。② 假借字——后造本字。

(3) 借字——借字。具体包括两种情况:① 通假字——通假字。② 假借字——假借字。

2.古今字为“本字——本字”关系

古字和今字分别记录同一个义项,而对这个义项来说,古字和今字都是它的本字,就古字和今字来说,它们所记录的这个义项都属于各字职能的本用。具体包括下面四种情况:

2.1古今字为“异体字——异体字”关系

异体字是记录同一词语而形体不同的字,一般认为异体字是共时的,但部分异体字也存在时代上的差异。不同时代的异体字就可以构成古今字。文献中虽然选用不同形体,但这些形体对于这一词语的这一义项而言都是本字。例如:

(1)

——庸

《亯部》“

”注:“

,用也。此与用部庸音义皆同。《玉篇》曰:

,今作庸。《广韵》曰:

者,庸之古文。……读若庸同。”(229)

按:段玉裁认为在{用}的义项上,“

”和“庸”的音义皆同,又引用了《玉篇》和《广韵》来说明这两个字构成古今字关系。“

”字从亯从自,《说文解字注》解释为:“自知臭,自,鼻也,知臭味之芳殠。香所食也。香當作亯,转写之誤也”(229)。“庸”字“从用从庚。庚,更事也”(128)。“

”和“庸”的字形都与{用}的意义切合,所以是异体字的关系。

(2)魚、

——

——漁

部》“

”注:“捕鱼字古多作鱼,……然则古文本作魚,作

其籀文乎。至小篆则省为漁矣。”(582)

按:在{捕鱼}的义项上,古文字形作“魚”或“

”,籒文字形作“

”,小篆字形作“漁”。古文字形从一魚或二魚,是象形字;籀文字形在古文的基础上增加了水的构件,{捕鱼}之义更加明显,小篆字形是籀文字形的省写。几个字形构意类似,记录的又是相同的义项,所以是异体字的关系。

2.2古今字为“同源同义字——同源同义字”关系

同义字指意义相同而所记词语不同的字(李运富,2012:232)。从构形角度看,同义字是指本义相同的字;但从用字的角度看,同义字的范围则要大得多,无论是本义还是引申义,只要有一个义项相同就可以看作同义字。同义字记录的虽然是不同的词语,但各字对于自己所记的词语来说无论是记本义还是引申义,都属于本字本用。构成古今字的同义字之间除了有共同义项外,还具有声音相同或相近的特点,所以它们也就是音近义通的同源字。这一类关系我们称之为“同源同义字”关系。例如:

(3)空——孔

《句部》“笱”注:“偃水而为关空,以笱承其空。偃堰,空孔皆古今字。”(88)

《穴部》“竅”注:“竅,空也。空孔古今字。”(344)

按:在{孔洞}的义项上,“空”是古字,“孔”是今字。《穴部》“空”注:“空,窍也。今俗语所谓孔也,天地之闲亦一孔耳。……从穴工声。形声包会意也”(344)。“空”表示{孔洞}义是本字本用。《

部》“孔”注:“孔,通也。通者,达也。于易卦为泰。孔训通,故俗作空穴字多作孔。其实空者,窍也。作孔为假借”(584)。“孔”的本义是{通达},{通达}义可以引申出{孔洞}义。段玉裁所谓的假借与我们现在所说的假借不同,往往也包括了一些引申现象。所以我们认为,“空”和“孔”表示{孔洞}义都是本字本用,声音又接近,它们是同源同义字的关系。

(4)予——與

《予部》“予”注:“予,推予也。予、與古今字。……象相予之形。象以手推物付之。余吕切。五部。”(159)

《舁部》“與”注:“與,黨與也。黨當作攩。攩,朋群也。與当作与。与,赐予也。从舁与。会意。共举而与之也。舁、与皆亦声。余吕切。五部。”(105)

按:在{给予}的义项上,“予”是古字,“與”是今字。“予”字“象以手推物付之”,是{给予}义的本字。“與”的本义是{党与,朋友},字“从舁与。会意。共举而与之也。舁、与皆亦声”,记录{赐予、给予}义是引申用法。“予”和“與”二字反切的标注与韵部归属都相同,所以是同源同义字的关系。

2.3古今字为“古本字——重造本字”关系

古字由于频繁用于记录他词,或本词派生而需要分化,因此为古字的本用义重造一个本字,这种情况我们称之为“古本字和重造本字”关系(李运富,2012:236)。古本字可以不再本用,只负担借用或兼用的职能,也有少部分继续承担本用的职能。古本字跟重造本字都是为了记录同一个词语而造的,它们本用的职能完全相同,只是形体不同,产生的时代先后不同,属于同一个字符。例如:

(5)硜——磬

《石部》“磬”注:“磬,石乐也。……硜,古文从巠。……盖硜本古文磬字,后以为坚确之意。是所谓古今字。”(451)

按:在{石制乐器}的义项上,“硜”是古字,古文字形;“磬”是今字,小篆字形。《说文》以“硜”为“磬”的古文。“硜”当是形声字,从石巠声,“巠”的古音在见母耕部,与“磬”的古音溪母耕部相近,是{石制乐器}的古本字。磬声铿锵有力,所以可以引申出{声音果劲}、{坚确}等意义。“磬”字从石、

、殳会意,“

象縣虡之形。”“殳,所㠯擊之也。”与{石制乐器}的意义切合,是{石制乐器}的重造本字。

(6)氣——餼

《米部》“氣”注:“氣,馈客之芻米也。……今字假氣为云氣字,而饔餼乃无作氣者。……餼,氣或从食。按从食而氣为声,盖晚出俗字,在假氣爲气之后。”(333)

按:在{赠送人的谷物}的义项上,“氣”为古字,从米气聲;“餼”为今字,段玉裁说是晚出俗字,在古字“氣”的基础上又增加了一个义符“食”,两个字形都与义项切合,都是本字,“氣”是古本字,“餼”是为本义重造的一个本字。随着词义的发展,“氣”假借为{云气}义,不再记录{赠送人的谷物}的义项,而用后造的本字“餼”专门来记录“氣”的本义。

古本字跟重造本字、异体字跟异体字都是为了记录同一个词语而造的,它们本用的职能完全相同,只是形体不同。其实古本字跟重造本字就是一种历时异体字,属于同一个字符。为了区分这两种类别,我们将古字没有其他引申或假借义项的古今字看做异体字跟异体字的关系,如果古字是由于常用来记录引申义、派生义或假借义以致本义隐晦,因而后人为其本义重造本字,我们就把这种古今字归入古本字和重造本字的关系。

2.4古今字为“源本字——分化本字”关系

当古字记录的词语由本义引申,并逐渐派生出新词时,形式上也往往分化出新的本字。这一类古今字往往在形义上都有联系,我们称之为“源本字和分化本字”关系。源本字和分化本字先后记录了同一个义项,甚至在分化本字产生后使用今字的同时仍然用源本字记录这一义项,所以源本字和分化本字具有同职能关系。例如:

(7)或——域

《戈部》“或”注:“或,邦也。……既有国字,则国训邦,而或但训有。汉人多以有释或。毛公之传《诗·商颂》也,曰域,有也。传《大雅》也,曰囿,所以域养禽兽也。域即或。《考工记·梓人》注:或,有也。《小雅·天保》笺,郑《论语》注皆云,或之言有也。高诱注《淮南》屡言或,有也。《毛诗》九有,《韩诗》作九域。……或,古音同域。……域,或或从土。既从口从一矣,又从土,是为后起之俗字。”(631)

按:在{有}的义项上,“或”是古字,“域”是后起俗字,《说文》以“域”为“或”的异体。“或”的本义是{邦国},{邦国}义可以引申出{有}义,当{有}义派生为新词时,形式上也分化出新的本字“域”。对于{有}义而言,“或”是源本字,“域”分化本字,两个字形音义上都有联系。

(8)志——識

《心部》“志”注:“志,意也。从心㞢,㞢亦声。……盖古文有志无識,小篆乃有識字。……古文作志,则志者,记也,知也。……今人分志向一字,識记一字,知识一字,古只有一字一音。……在心为志,发言为诗。志之所之不能无言,故識从言。……汉时志识已殊字也。”(502)

按:在{记录}{认识、知道}{旗帜}等义项上,古文文本作“志”,小篆文本作“識”。

“志”字“从心㞢,㞢亦声”,《说文·言部》“識”注:“一曰知也。从言戠声。”两个字形都与{记录}{认识、知道}的意义切合,都是本字。“志”和“識”共同承担记录{记录}{认识、知道}的意义一段时间后,两个字形的功能开始分化,{志向}义用“志”,{识记}义和{知识}义用“識”,到汉代时已完全分化为不同的词。由此可见,“志”和“識”是源本字和分化本字的关系。

3.古今字为“本字——借字”关系

在记录同一个义项的古今字中,古字是本字,今字是通假字或假借字,因而构成本用与借用的字际关系。具体包括两种情况:

3.1古今字为“本字——通假字”关系

某词原有本字,但在文献中记录这个词的时候不使用这个本字,而是用另一个跟它音同或者音近的字,这就是通假字。古字为本字,今字为通假字。例如:

(9)气——氣

《气部》“气”注:“云气也。气氣古今字。”(20)

《米部》“氣”注:“馈客之芻米也。……今字假氣爲云氣字。”(333)

按:在{云气}的义项上,“气”为古字,“氣”为今字。“气”是{云气}的本字。“氣”的本义是{馈客之刍米},记录{云气}是通假用法。

(10)杽——杻

《木部》“杽”注:“杽,械也。械当作梏。字从木手,则为手械无疑也。

……杽杻古今字。《广韵》曰:杽,杻古文。”(270)

按:在{手铐}的义项上,“杽”是古字,“杻”是今字。“杽”从木手,与{手铐}的意义非常吻合,是本字本用。“杻”字《说文》未收,但在《木部》“杶”字下注为“杻,古文杶”(242)。《诗经·唐风》有“隰有杻”之语,《毛传》《尔雅·释木》皆曰:“杻,檍也。” 又《说文·木部》“檍,杶也。”黄侃《说文外编笺识·大学·诗》曰:“杶之古文作杻,其右旁似屯非屯,似丑非丑,段玉裁以为屯字侧书之,《集韵》竟作杻,非也。浚案:《集韵》是也。杶杻一字,故《毛传》杻,檍也,《说文》檍,杶也,互訓也。……杻又有训械者当作杽。”由此可见,“杻”的本义是{杶树},记录{手铐}义是通假用法。

3.2古今字为“假借字——后造本字”关系

某词原无本字,用假借字记录;后来为了分化假借字的职能,替某词造出专用本字,即后造本字。古字为假借字,今字为后造本字。例如:

(11)遹——述

《辵部》“述”注:“述,循也。……孙炎曰:遹,古述字。盖古文多以遹为述,故孙云尔,谓今人用述,古人用遹也。凡言古今字者视此。从辵术声。”(70)

按:在{遵循}的义项上,古字作“遹”,今字作“述”。“述”字从辵术声,是{遵循}义的本字。“遹”是“述”的假借字。《辵部》“遹”注:“遹,回辟也。……遹古多假为述字。《释言》云:遹,述也。言假借也。”(73)

(12)或——惑

《死部》“

”注:“乱或为惛。或、惑古今字。”(164)

《心部》“惑”注:“乱也。……古多假或为惑。”(511)

《戈部》“或”注:“或,邦也。……又加心为惑。以为疑惑当别于或。此孳乳寖多之理也。(631)

按:在{疑惑}的义项上,“或”是古字,“惑”是今字。“或”的本义是{邦国},{疑惑}义没有本字,假借“或”字来记录,后来为了分化“或”字的职能,专门造出一个从心的“惑”字来记录“或”的这个假借义,“惑”是{疑惑}义的后造本字。

4.古今字为“借字——借字”关系

记录某个义项的古字和今字都不是该义项的本字,而是使用通假字或假借字,古字和今字相对于这个义项来说就是借用与借用的关系。具体包括两种情况:

4.1古今字为“通假字——通假字”关系

在某词有本字的情况下,可以在不同时代分别借用不同的通假字来记录该词,古字和今字都是通假字,例如:

(13)纔——材

《人部》“僅”注:“僅,材能也。材今俗用之纔字也。”(374)

《纟部》“纔”注:“纔,帛雀头色也。……玉裁按,今目验雀头色赤而微黑。一曰微黑色如绀。纔,浅也。前一说谓黑多,后一说谓微黑,不同。……江沅曰:今用为才字。乃浅义引伸。读若谗。从糸毚声。”(651)

《木部》“材”注:“材,木梃也。梃,一枚也。……材引伸之义,凡可用之具皆曰材。”(252)

《才部》“才”注:“才,艸木之初也。引伸为凡始之称。……凡才材财裁

字以同音通用。……艸木之初而枝叶毕寓焉,生人之初而万善毕具焉,故人之能曰才,言人之所蕴也。”(272)

按:在{才能}的义项上,“纔”与“材”构成一组古今字。“才”像草木初生之形,草木初生枝叶繁茂,就像人之初具有各种优秀品质,故可引申出{才能}义,是这个义项的本字。“纔”的本义一说为{红中略带黑色},一说为{微黑色},都与{才能}义无关,所以“纔”记录{才能}义是通假用法。“材”字《说文》训为{一棵树},引申为{可用的材料},表示{才能}义也是通假用法。所以,“纔”与“材”是通假字和通假字的关系。

(14)㨾——様

《木部》“様”注:“様,栩实也。……今人用様为式様字,像之假借也。唐人式様字从手作㨾。”(243)

按:在{式样}的义项上,唐时作“㨾”,清代作“様”。{式样}一词的本字是“像”,“㨾”和“様”记录{式样}义都是假借用法,在有本字的情况下,两个字是通假字和通假字的关系。

4.2古今字为“假借字——假借字”关系

在本无其字的情况下,可以在不同时代分别借用不同的假借字来记录同一个义项。古字和今字都是假借字,例如:

(15)鄉——向

部》“

”注:“

,国离邑。……民所封鄉也。封犹域也。鄉者今之向字。汉字多作鄉。今作向。所封谓民域其中,所鄉谓归往也。《释名》曰:鄉,向也。民所向也。以同音为训也。”(300)

《宀部》“向”注:“向,北出牖也。……引伸为向背字。经传皆假鄉为之。从宀从囗。”(338)

按:在{朝向}的义项上,“鄉”是古字,“向”是今字。“鄉”的本义是{城邑},假借为{朝向}义。“向”字的本义是{窗户},《诗经·豳风》《仪礼·士虞礼》中都有用例,表示{朝向}之义也是假借用法。

(16)

(侌)——陰,昜——陽

《雲部》“

”注:“

,云覆日也。今人陰陽字小篆作

昜……侌,古文

省。古文云本无雨耳,非省也。陰字从此。”(575)

部》“陰”注:“陰,闇也。闇者,闭门也。闭门则为幽暗,故以为高明之反。水之南,山之北也。……按山北为陰,故陰字从阜。自汉以后通用此为霒字。霒古文作侌。夫造化侌昜之气本不可象,故霒与陰,昜与陽皆假云日山阜以见其意而已。侌声。”(731)

《勿部》“昜”注:“昜,开也。此陰陽正字也。陰陽行而侌昜废矣。”(454)

部》“陽”注:“陽,高明也。闇之反也。从阜不言山南曰昜者,陰之解可错见也。山南曰陽,故从阜。《毛传》曰:山东曰朝陽,山西曰夕陽。昜声。”(731)

按:在{阴阳两仪}的义项上,“

(侌)昜”是古字,小篆文本的字形,“陰陽”是今字,汉代以后隶书楷书的字形。“

(侌)”的本义是{天气阴,云遮日},“昜”的本义是{云开见日},这两个字是记录天气的。“陰”的本义是{幽暗处,山的北面},“陽”的本义是{高明处,山的南面},这两个字是说地形的。{阴阳两仪}是抽象的哲学意义,难以用象形会意等造字方法来记录,所以先后使用了“

(侌)昜”“陰陽”这两组假借字来记录。

5.小结

经过我们对《说文解字注》古今字材料的排查分析,除掉重复的古今字组,共计1089组古今字。在“本字-本字”关系中,属于异体字和异体字关系的共349组,占全部材料的32%;属于同源同义字和同源同义字关系的共181组,占全部材料的16.6%;属于古本字和重造本字关系的共56组,占5.2%;属于源本字和分化本字关系的共42组,占3.9%。在“本字-借字”关系中,属于本字和通假字关系的共258组,占23.7%;属于假借字和后造本字关系的共174组,占16%。在“借字-借字”关系中,属于通假字和通假字关系的共9组,占0.8%;属于假借字和假借字关系的共20组,占1.8%。

我们可以看到,在构成古今字的八种字际关系中,属于异体字和异体字关系的古今字是最多的,其次是本字和通假字关系,再次是同源同义字和同源同义字关系,以下依次为假借字和后造本字关系、古本字和重造本字关系、源本字和分化本字关系、假借字和假借字关系、通假字和通假字关系。

古今字是在同一义项上构成,这一义项有可能属于同一词语,也可能属于不同词语。《说文解字注》中构成古今字组的古字和今字绝大多数是不同词的。在古今字的八种字际关系中,只有“异体字-异体字”关系和“古本字-重造本字”关系中的古字和今字的本用是记录同一词语,这两类关系共405组,占比37.2%,不足一半。其他六种关系中古字和今字的本用记录的都是不同词语,只在某一个义项上成为古今字。如处于“同源同义字”关系中的古今两个字记录的是两个音近义通的同源词,处于“源本字和分化本字”关系中的古字和今字记录的分别是源词和派生词,而处于“本字—借字”关系中的古字和今字分别记录声音相近而意义不同的两个词。这一分析结果与段玉裁本人对古今字的认识也是一致的,《八部》“余”注:“余、予古今字。……余、予本异字异义,非谓予、余本即一字也。”(49)。这里的“异字”“一字”所指即为“不同词”和“同词”。

“本字-借字”关系是《说文解字注》中古今字的重要类型,共432条,占比39.7%。前人研究,多有对古今字与假借字、异体字等关系的分辨,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安甲甲(2013:113)《古今字研究综述》一文有详细说明。也有学者以段玉裁在论述古今字时,不时用“假某为某”一语,而认为段玉裁混淆了古今字和通假字。李运富(2017)认为,古今字研究的三大误区之一,就是“在‘古今字’的材料上,把不同角度的归属误当成概念纠葛”。本文认为,将同一组字既注释为假借字又注释为古今字,恰恰反映了假借关系和古今字关系是对同一组字两个不同角度的考察。在段玉裁看来,二者是不相冲突的,是不同层面的归类。从“古作讼,后人假颂貌字为之”(100)的表述看,段玉裁正是把假借当作构成古今字关系的一种手段或条件的,即古今字可以用本字和借字来构成。

注 释

* 本文是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类青年基金项目“基于汉字职用理论的段玉裁训注的古今字研究”(17YJC740056)和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基于汉字职用理论的《说文解字注》古今字研究”(2017K002)的阶段性成果。

①参见1988年版《说文解字注·亼部》“今”字注。下文凡未具年份的引文皆引自此文献,括号内数字为引文所在页码,下同不注。

②“侌”是“

”的古文,为了讨论的简便,我们在这里把它们当作一个字形对待。

参考文献

[汉]许慎撰,[清]段玉裁《说文解字注》(经韵楼藏版),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2月第2版。

安甲甲 2013 《古今字研究综述》,《太原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第4期。

李运富 2008 《论汉字的字际关系》,《汉字汉语论稿》,学苑出版社。

李运富 2012 《汉字学新论》,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李运富 2017 《“古今字”研究需厘清概念》,《中国社会科学报》9月5日第3版。

(本文原载《汉字汉语研究》2020年第4期,此据作者原稿推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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