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资料现浇结构检验批划分以及检验批填写的检查要求、不合格处理等该如何处理?
1、现浇结构的位置和尺寸偏差及检验方法应符合规范要求:
(1)检查数量与检验批的划分:尺寸偏差的检查不同于外观质量可以全数观察检查,需要实测实量和分析统计,工作量很大,因此采取抽样检验的方法,为了使检验结果有代表性,规范规定以相对质量均匀的工程范围划定检验批,并在检验批内按一定比例随机抽样进行检查,即检验批按楼层、结构缝或施工段划分。
(2)各类构件抽样数量占同一检验批内相应构件数或代表性自然间数量的比例,梁、柱和独立基础应不少于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3件;对墙和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少于3件;对大空间结构,墙可按相邻轴线间高度5m左右划分检查面,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均不少于3面;对电梯井应全数检查。
(3)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的规定,明显不合格的个体可不纳入检验批,单应进行处理并使其满足规范的有关规定,对处理的情况应予以记录并重新验收。
2、部分允许偏差值的调整
(1)规范修订期间,根据编制组对北京、海南、新疆等地区现浇结构偏差的调研情况,并结合近年来建筑工程的发展和变化,对2002版规范表8.3.2中部分的允许偏差值进行了调整。
(2)垂直度允许偏差:讲层高的划分界限由2002版规范的5m调整为6m,并适当调整了允许偏差,更符合工程实际。
(3)全高垂直度允许偏差:考虑国内高层建筑发展的实际情况,讲2002版规范的全高垂直度允许偏差值H/1000,且≤30做出来调整。对全高300m以上的建筑时适当放松,更符合工程实际,不同于建筑高度下,新老规范允许偏差值对比见后表格。
(4)考虑到混凝土结构子分部验收增加了结构实体尺寸偏差检验,且与本条偏差指标相同,故将梁、柱、板和墙的截面尺寸偏差统一为+10mm和-5mm,比2002版规范略有放松。
(5)对于电梯井洞。其垂直度由层高和全高垂直度进行控制,故不再单独提出垂直度要求;但考虑电梯安装需要,增加电梯井筒的中心位置要求;
(6)增加了部分尺寸偏差要求。包括:混凝土基础的截面尺寸偏差要求,楼梯相邻踏步高差要求,预埋板、预埋螺栓、预埋管之外的其他预埋件中心位置偏差要求。
3、检查方法与判定
(1)《规范》规定,尺寸偏差的合格点率应达到80%及以上,且不得有严重缺陷。混凝土尺寸偏差控制,除应控制合格点率以外,对影响结构安全、耐久性和安装使用性能的过大偏差,应按《规范》第8.2.1条的规定判为不合格,并应按处理方案处理后重新验收。
(2)现浇混凝土结构位置与尺寸偏差验收过程中尚应注意下列几点:
1)特殊要求的现浇混凝土结构,除满足本条规定外,其允许偏差值南应满足设计反相关标准的要求。例如清水混凝土结构构件位置和尺寸允许偏差要严于本条规定,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清水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JG169执行。再如,结构实验室混凝土反力墙、板及预埋件的精度的设计要求也远高于《规范》的允许偏差值,国此应按照设计的具体要求进行检查验收。
4、尺寸偏差的处理
(1)偏差值不超过允许偏差的1.5倍时,可按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1第8.9.5条规定,结合装饰工程的要求进行修整。
(2)偏差值超过允许偏差的1.5倍或明显影响观感效果时,应进行处理并重新验收。对严重影响结构安全以及安装使用性能的尺寸偏差,应制定专门的处理方案,经设计、监理确认后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