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降低用户侧电价5%:促进能源消费转型,新能源电力发展或喜忧参半

就在上周五:10月23日,中国政府网公布了由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民银行等六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加快改革发展与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发改体改〔2020〕1566号)》(以下称1556号文)。
文件表示,为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激发民营企业活力和创造力,进一步为民营企业发展创造公平竞争环境,带动扩大就业,经国务院同意:
一步降低用能用网成本:落实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价格的支持政策,持续推进将除高耗能以外的大工业和一般工商业电价全年降低5%。
看似这是一则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但在行文的字里行间却表达了国家对电力消费的导向,并提出了明确的目标:除高耗能以外的大工业和一般工商业电价全年降低5%。
利好消息是用电侧用户电价的下降,国家政策旨在扩大电力需求,电力需求的扩大,意味着我们广大电源企业的产能进一步得到释放,这也符合国家能源政策的方向。
9月20日,国家能源局发展规划司司长李福龙在国新办今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2020年,我国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将达到15%的目标。为实现这一目标,国家完成“十三五”期间要淘汰2000万千瓦落后煤电机组的任务,预计可以实现到2020年把煤电装机控制在11亿千瓦的目标。根据“十四五”(2021—2025年)能源发展规划,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其中一个重要任务是壮大清洁能源产业,而风电将是这一重要目标实现的有力支撑,因此这个政策的出台,从风电产业的未来发展来说,绝对是利好。
用电侧降价或意味着电源侧电价机制会出现重大调整!
不好的消息是,这项政策看似与新能源无关,实际上现在只要涉及到电力电价,新能源的发展就无法置身事外,用户侧电价的下调,也就意味着供电侧电力上网电价的调整,作为电力销售机构,国家电网(含南网)肯定不会自己把这5%的降价作为利润无偿贡献给供电侧用户,可以预见:未来标杆电价的下调也是指日可待,平价风电时代即将结束,次平价/竞价时代即将来临。
其实平价,次平价电价在全国多个省份已经开始实施,只不过尚未全面铺开,1556号文的出台或在为标杆电价及新能源电价机制的调整提前给出信号。1556号文的下发,实际上是一次不容易的政策出台,对新能源而言,显然发改委和财政部这两个核心部门达到成了默契:
  • 2020年1月: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财建〔2020〕4号,以下简称4号文),确定了以收定支,合理确定新增补贴项目规模;充分保障政策延续性和存量项目合理收益;全面推行绿色电力证书交易的政策。

  • 2020年9月29日:同样这三个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财建〔2020〕426号),限定全生命周期补贴小时数。

不到一个月,六部委又联合下文降低用电侧电价(当然新能源电价而言核心的部门还是发改委和财政部),其意义显而易见,稳定多年的标杆电价机制不会持续下去,市场化上网电价肯定是势在必行!作为新能源行业企业,对国家政策的把控必须要有深度的理解,做好充分的电价机制调整的应对措施,否则一旦政策出台又会措手不及。
任何一项政策的出台,行业发展就会面临一次机遇与挑战。抓住机遇,提前做好挑战准备,不打无准的战役,这是行业企业应有的悟性,我也相信绝大多数的企业已经做好了准备。
干吧,兄弟们,风电有前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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