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基坑施工安全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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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土方开挖安全生产标准
02、基坑施工通道
03、基坑降排水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
04、基坑周边堆载控制
05、基坑支护安全生产标准化
06、基坑及支护结构监测
1. 土方开挖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明确具体的开挖方式、开挖顺序、放坡坡度、电梯井坑、集水井坑等,开挖作业必须桉照顺序分层开挖,严禁超挖或掏挖。
2. 土方开挖前,应对开挖范围内的管线进行调查,应符合设计规定,对应施工的围护结构质量进行检查, 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土方开挖 。
3. 土方开挖及地下 室结构施工过程中 , 每个工序施工结束后,应对该工序的施工质量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施工工序。
4. 在挖土过程中要加强监测,如发现异常要立即停止开挖,根据基坑支护体系和周边环境的监测数据,调整基坑的施工顺序和施工方法,严禁冒险施工。
5. 土方开挖深度范围内有地下水时,应采取有效的降排水措施,确保地下水在每层土方开挖面以下50cm, 严禁有水挖土作业。
6. 基坑周边应设置排水沟,必须安装防护栏杆,防护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2m , 并在基坑内设置上下通道。
7. 施工现场平面、竖 向布置应与支护设计要求一致,布置的重大变更应经设计认可 。
按顺序分层开挖作业
基坑周边设置排水沟及围挡
1. 基坑通道采取人车分流 。
2. 车行通道 侧面应根据现 场实际情况进行 放坡 ,防止车道发 生朋塌。并在车道边设置彩旗 、防护等警示标志物。
3. 人行通道可分为全 钢标 准节定制式和 钢管搭设式两种。
基坑施工通道示意图
基坑定型化钢通道示意图
基坑人行梯道示意图
基坑人行坡道示意图
1. 基坑的上、下部和四周必须设置排水系统,流水坡向及坡率应明显和适当,不得积水。
2. 基坑上部排水沟与基坑边缘的 距离应大于2m,排水沟底和侧壁必须做防渗处理。
3. 基坑底部四周应设置排水沟和集水坑,宜布置于地下结构外边距坡脚不小于0.5m 。
4. 排水沟深度和宽度应根据基坑排水量确定,集水坑大小和数量应根据地下水量大小和积水面积确定。
5. 坡底的集水坑内设置排水设备,将水排至坡顶的排水沟, 并通过三级沉淀池沉淀后排出。
6. 降水井宜在基坑外缘环圈式布置;当基坑面积较大,且局部有深挖区域时,也可在基坑内布置。
基坑降排水工程
1. 基坑四周使用荷载不得超过设计值,同时周边堆载应符合《 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 JGJ311-2013 ) 等规范要求。
2. 基坑周边1.2m范围内不得堆载,3m以内限制堆载。
3. 坑边严禁重型车辆通行。当支护设计中已考虑堆载和车辆运行时,必须桉设计要求进行,严禁超载。
4. 在基坑边1倍基坑深度范围内建造临时住房或仓库时,应经基坑支护设计单位允许,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工程项目总监批准。
5. 在基坑的危险部位、临 边、临 空位置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或 警戒, 提倡在基坑边 1. 2m范围内划警戒线, 警戒线范围内书写“ 严禁堆载"的警示语。
基坑边限载及警示示意图
一、施工方案
二、自然放坡、土钉墙基坑支护
三、桩锚基坑支护
四、钢筋混凝土基坑支护
五、钢支撑基坑支护
六、地下连续墙基坑支护
1. 开挖深度玄3m或虽未超过3m , 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需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2. 方案须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超过一定规模的 要进行专家论证。
3. 需进行专家论证的基坑 有:开挖深度超过 5m( 含5m ) 的基坑( 槽 )的土方开挖 、支护 、降水工程。
4. 基坑支护及开挖、对主要影响区范围内的建(构)筑物和地下管线保护措施、周围地面排水措施、地下水控制措施、周边荷载、支护结构变形控制、监测数据等应符合有关规范及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
基坑支护专项施工方案
基坑支护示意图
1. 自然放坡角度应根据现 场土质情况确定,方案编制时应明确。
2. 严格按照基坑施工方案放坡,并设置排水沟、集水井等降排水措施。
3. 土方开挖时要保证周边建筑物、地下管线、道路的安全,并 做好变形监测。
4. 开挖的实际土层与勘 察资料明显不符 , 或出现异常情况时, 应停止开挖。
5. 土钉墙 、预应力铀杆 复合土钉墙的坡度不宜 大于1:0.2 。
6. 当开挖面上方的支护未达到设计要求时,严禁向下超挖。
7. 施工过程中电线必须采取临时架空措施,按照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进行配电。
8. 机械设备进场时要进行验收 , 杜绝老18 设备进场。
土钉墙支护示意图
1. 桩描支护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严格按方案设置支护桩和铀杆。
2. 支护过程中要采取有效降水措施,并做好变形监测。
3. 支护桩 顶部应设置混凝土冠梁 。冠梁的宽度不宜小于桩径, 高度不宜小于桩径的0.6倍。
4. 混凝土灌注桩宜采取间隔成桩的施工顺序,并在混凝土终凝后 , 再进行邻桩施工。
5. 当成孔过程中遇到不明障碍物时, 应查明其性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可继续施工。
6. 锚杆描固段不宜设置在淤泥等松散填土层。注浆应采用水泥浆或水泥砂浆,注浆固结体强度要符合方案要求。
7. 锚杆机安放必须平稳,施工前清除坡面上的活石。
8. 灌注水泥浆时, 要注意泵的压力, 防止因管道堵塞造成事故。
桩锚支护示意图
1.钢筋 混凝土支撑必须严格按方案施工, 坚持“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十六字原则进行 。
2. 基坑开挖过程中 必须采取可靠降水措施 , 确保施工安全。
3. 严格桉照基坑监测方案做好变形监测,发现异常及时暂停施工,采取确保安全的措施后方可继续。
4. 钢筋混疑土支撑为水平支撑时,应设置与挡土构件连接的腰梁,当位于挡土构件顶部时,可与冠梁连接 。
5. 混凝土支撑强度达到方案要求后方拆模,确保强度满足受力要求。
6. 利用混凝土支撑作为人行通道 ,必须设置防护措施。
钢筋混凝土支撑示意图
1. 钢支撑严格按照方案施工,随挖随撑、严禁超挖。
2. 按方案布置变形监测点,并及时监测 。钢支撑使用过程定期进行预应力监测,必要时对预应力损失进行补偿。
3. 钢支撑连接宜采用螺栓连接,必要时可采用焊接。
4. 支撑与冠梁、腰梁的连接应牢固,钢腰梁与围护墙体之间的空隙应填充密实;无腰梁时,钢支撑与围护墙体的连接应满足受力要求 。
5. 支撑安装完毕后,应及时检查各节点的连接状况, 符合要求后方可施 加预应力。预应力施加完毕后 , 待额定压力稳定后方可锁定。
6. 钢支撑吊装就位时,吊车及钢支撑下方严禁站人, 并做好防下坠措施。
钢支撑示意图
1.地下连续墙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并严格执行。
2. 基坑变形情况应按照监测方案要求定期监测,降水措施应有专人每天检查。
3 地下连续墙邻近的既 有建筑物、地下管线 、地下构筑物对地基变形敏感时,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槽壁变形 , 必要时采取搅拌桩进行加固。
4. 深槽开挖要在泥浆护壁的条件下进行 。
5. 地下连续墙的导墙养护期间,严禁重型机械在附近行走、停置或作业。
6. 导墙强度要能承受钢筋笼、导管、钻机等静、动荷载。导墙强度达到方案要求后方可拆模。
7. 钢筋笼吊装存在较大风险 , 必须规范操作。
8.地下连续墙成槽过程中及成槽后 , 应在导墙两侧设立警示标志。
地下连续墙构造图
地下连续墙钢筋吊装
1. 基坑工程施工前,应由建设方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对基坑工程实施监测 。
2. 基坑监测应符合 GB50497-2009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含规范条文)
、JGJ311-2013 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等规范要求。
3. 基坑监测必须编制监测方案,方案应经建设、设计、监理等单位认可,必要时还需与市政道路、地下管线、人防等有关部门协商 一致。
4. 开挖深度大于等于5m或开挖深度小千5m但地质情况和周围环境较复杂的基坑工程均应实施基坑工程监测。
5. 基坑工程整个施工期内,每天均应有专人进行巡视检查 。巡视检查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支护结构(有无裂纹、开裂、渗水等)、施工工况(是否按方案进行开挖、降排水是否正常)、基坑周边环境(管线有无破损、建筑物和道路有无开裂变形等)及监测设施是否完好。
6. 水平和竖向位移监测点应沿基坑周边布置,间距不宜大千20m ,每边监测点数目不应少千3个。
7. 从基坑边缘以外1-3倍开挖深度范围内需要保护的建(构)筑物、地下管线等均应监控。
8. 监测项目的变化速率连续3天 超过报警值的10%,应报警,向上级技术部门、工程部门、安监部门报告。监测报警值见右表(若规范有调整,应以最新规范、项目技术方案为准)。
基坑及支护结构监测报警值
基坑监测
基坑监测
基坑规范
1、GB50497-2019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标准
2、GB50739-2011 复合土钉墙基坑支护技术规范
3、JGJ120-2012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
4、JGJ311-2013 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5、JGJ167-2009 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基坑工程安全技术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