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务之魂——丽莱
丽莱( Lillet)诞生的背景与多宝力类似,最早都是为了退烧与缓解疟疾症状,添加奎宁发展出的开胃酒。1872年,位于法国波尔多的格拉芙产区,有个名为波当萨克( Podensac)的小镇,丽莱兄弟保罗与雷蒙( Paul and Raymond Lillet)在这里成立公司,经营酒类买卖,当时的波尔多除了是法国葡萄酒重镇,也是与加勒比海地区经贸往来的重要港口,许多特殊的香料与水果都在此进行买卖。
19世纪末,添加奎宁制作的通宁葡萄酒( Tonic Wine)不但好喝,还可以治病相当受到欢迎,丽莱兄弟心想帮别人卖酒远远不比自己制酒来卖赚得多,于是开始尝试以波尔多的白酒混合柑橘类水果酒,再放入橡本桶中陈年製作自家的品牌。
奎宁最早是从金鸡纳树的树皮萃取而来,这种树被秘鲁当地的印地安人称Kina-Kina,兄弟俩就将他们制作的酒称为鸡纳・丽莱( Kina Lillet),相较于前辈多宝力的浓郁苦甜,丽莱风味清爽还带有果香完全是不同的风格类型!
▲1937年的丽莱酒海报,当时还有KINA的标示
丽莱酒从法国餐馆流行到英国,再从英国红到美国,与艺术时尙结合的广告让它成为上流社会最喜欢的饮品之一,虽然曾在禁酒令短暂消失,但禁酒令解冻后马上恢复往日荣景,喝丽莱,就是一个潮!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奎宁已经可以化学合成,人们对于对抗疟疾的需求也不像以往强烈,特别强调奎宁好像也没有意义了;此外,市场的饮酒好随著制酒技术的精良渐渐走向清爽风,与时俱进的丽莱酒也跟著调整配方:除了降低奎宁用量、加强水果风味、甜度也降低、就连Kina一字也从酒标上拿掉了,成为我们现在熟知的白丽莱酒。
除了经典款白丽莱,丽莱还有另外两瓶姊妹作:红丽莱与粉红丽莱,用于调酒都可以当成香艾酒的替代品…...就算用不完也没关系,因为它们都是纯喝就很好喝的加烈葡萄酒!在酒吧如果想要帅用法文点酒,千万不要念成莉莉(X)或是哩哩特(X), Lillet 是法文,要假掰点念哩~累~(O),如果念不出来,还是说中文好了。
超简派喝法:
丽莱酒最推荐的超简派喝法是冰镇→开瓶→对嘴→吹瓶饮用,如果觉得纯喝会腻就加冰块、再挤个柳橙片或柠檬片即可,其他像是加苏打水、汤力水的喝法也很受欢迎哦!
LILLET 1
Corpse Reviver #2
亡灵复活2号
丽莱酒能够红遍全球要感谢两个人,一位是克拉多克,另一位就是庞德,詹姆斯·庞德(英国腔)。
距今约两千年前,罗马作家海军总司令——普林尼(Pliny)归整当时的知识,完成地球上第一套【百科全书】——博物志( Natural History),全书共37卷,在医疗篇提到治疗狂犬病的方式可分为外敷与内服;如果你被某只狗咬了,要赶快拔下它的狗毛敷在伤口上,还要将狗毛泡药水喝,这个低能程度不亚于拔狮子鬃毛的乡野奇谈,演变到后来变成 Hair of the dog一词,字面上看是那只狗的毛,但它真正的意思是解宿醉的酒,是个以毒攻毒的概念。
▲Hair of the dog——以毒攻毒
宿醉经验丰富的醉汉都知道,如果没有很严重的肠胃道症状(恶心、呕吐),最好的解宿醉方式就是——再喝一杯,虽然听起来有点不可思议,但职业醉汉床边通常都会放几瓶酒,目的就是用于宿醉急救,进行一个续杯的动作会让人再放松,先缓解头痛不适,再喝多一点又会进入飞行模式,睡起来没事了(双手比YA!)醉汉的逻辑本来就跟正常人不太一様:我再喝醉,就不算宿醉啦!
克拉多克身调酒师,每天要接触的尸体一定很多,有那种喝完就倒地不起的,也有那种隔天还是倒地不起的,亡者复活这杯酒有多神?这些倒地不起的尸体喝到这杯酒,直接原地满血复活你敢信?克拉多克这样评论它:
【然后…...因为喝太多,又变回尸体】保安~保安~尸体可以样变了又变
了又变吗?
亡者复活是一系列的 Hair of the dog,最早发源于1860年代,后来克拉多克将它收录于著作中,其中流传至今,最受欢迎的就是使用丽莱酒的2号。亡者复活1号是以搅拌法调制,干邑白兰地:苹果白兰地:红香艾酒=2:1:1,创作者是巴黎立兹酒吧( Ritz Bar)的传奇调酒师——法兰克·米尔( Frank Meier)。
INGREDIENTS:
· 25ml 金酒
· 25ml 柠檬汁
· 25ml 君度橙酒
· 25ml 白丽莱酒
· 1dash 潘诺
STEP BY STEP:
1.将所有材倒进雪克杯,放入冰块摇合均匀。
2.过滤掉冰块,将酒液倒入已经冰镇的马天尼杯。
TAST ANALYSIS: 酸甜 柑橘 草药 狗毛
潘诺茴香酒
1597年,精通植物学的英国医师约翰・杰勒德(John Gerard)・写了一本英文版的本草制目:植物的草药书或通史( The Herbal or General History of Plants),书中提到茴芹( Anise)这种植物不只可以治疗胀气、通便利尿还可以改善白带的症状,但他万万没有想到~,后来茴芹竟然成为各草药酒最喜欢添加的材料!
虽然大部分的欧洲药草酒都含有茴香,但以茴香为主要香料的药草酒,被特称为茴香酒,法国称它Pastis希腊称爲Ouzo,土耳其称为 Raki,意大利称爲 Sambuca…...虽然很多国家都有茴香酒,但其中最知名的,莫过于法国的潘诺茴香酒。
18世纪晩期,以苦嵩( wormwood)为主要原料制作的苦艾酒( Absinthe)已诞生一段时间,最早是用于医疗的药酒。到了1797年,法国商人丹尼尔・享利・杜比耶( Danie- Henri Dubied)嗅出它商机无限,决定将配方买下,然后找了女媚来帮忙成立酒厂制作苦艾酒。
1805年,女婿亨利・路易斯・佩诺( Henri- Louis Pernod)在法国东部的蓬塔尔利耶( Pontarlier)自立门户,采用企业化经营大量生产苦艾酒并以健康的药补酒为诉求行销给消费者,很快的在法国本土掀起饮用热潮。
20世纪初,苦艾酒被大部分欧洲国家列为禁酒,迫使许多原本生产苦艾酒的酒厂被迫关厂,法国也于1915年禁止苦艾酒生产,潘诺酒厂于是将苦蒿成份从原料移除,制作出可以贩售的茴香酒,让这种和苦艾酒有87%像的酒得以继续推广。
茴香酒碰到水会产生混浊的乳化效果,只要加冰水就能同时降低酒精度与甜度,还能让口感更加温和,加冰水的喝法可说是最简单的开胃酒;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茴香通便又利尿,餐前喝一杯的令人食欲大增啊!
如果不想入手贵森森的苦艾酒,有用到苦艾酒的酒都能用茴香酒代替,入手后也不用担心喝不完,因为只要加冰水喝就超好喝,早上当漱口水喝让口齿留香:晚上当养生酒喝,一杯接一杯・谁能抗拒潘诺的魅力呢?
LILLET 2
Vesper 薇丝朋
在007电影片中一定会出現,最经典的台詞就是自我介紹:【邦德・詹姆斯邦德】(Bond, James Bond),还有点马丁尼是交待 Bartender的【摇合】,不要搅拌( Shaken, not stirred)。问题来了...…传统的金酒马丁尼其实是用搅拌的,以摇合法调制会失去它应有的醇厚口感,就连金牌特务的哈利也说过:要当好一个好的特务,首先要会调一杯马丁尼。007身为特务的代名词、马丁尼专家,怎么会这么不懂酒呢?
其实是个误会,邦德不但懂马丁尼,而且还是即兴调酒的高手,这一切的一切,要从55年前第一集007电影——诺博士(Dr.No,1962)说起。虽然是第一集的007,但剧情设定的邦德已经是老鸟,卡007的缺已经很久了,片中饭店侍者于客房服务时这么对他说:
“One medium dry vodka martini, Make like your set, Not Stir.”
【一杯伏特加马丁尼,如同你的吩附,没有搅拌。】
Shaken, not stirred 从此成为007电影铁梗,演了超过世纪高达24集,片中的邦德身手矫健,风流倜傥,走进去的建筑物都会爆炸,讲过话的女人都会躺下,帅度爆表让人人都想在酒吧学邦德喝马丁尼帅一下,也让马丁尼这杯酒与帅、Man产生强力的连结。
究竟邦德为什么要喝摇合的马丁尼?44年后,第21集的皇家夜总会( Casin Royale,2006)上映,终于解答了全球影(酒)迷的疑惑。这一集的剧情是根据伊恩・佛莱明( lan Fleming)第一本007同名小说改编而成,片中邦德将小说的文字一字不漏的呈现:
▲电影《007皇家赌场》剧照
''A dry martini, "[Bond]said.'' One. In a deep champagne goblet'.'
【一杯辛口马丁尼。】邦德这么说,【用深底的香槟杯装盛。】
’'Oui. monsieur.’'
是的,先生。
''Just a moment. Three measures of Gordon's, one of vodka, half a measure of Kina Lillet. Shake it very well unti it's ice-cold, then add a large thin slice of lemon peel. Got it?
【等一下,三份哥顿金酒,一份伏特加,半份丽莱酒,摇到够冰均匀,再加入一大片檬皮・懂?】
皇家夜总会片中,由丹尼尔・克雷格饰演的邦德,是因前任007领便当才替补上这个屎缺的菜鸟,那时候的他浑身菜味,洗澡连热水都没有,所以你看以前的007被打都没有伤,新的007不但拳拳到肉,也常常摔个头破血流,正所谓菜不是该死,是罪该万死,克雷格成为史上第一个被打蛋蛋的007,不得不说编剧真的好细心。
不过当他在赌桌上的帅气的点了杯酒之后,一切谜底都解开了!邦德一开始点的是马丁尼,但后来改变主意喝的是杯完全不同的即兴创作!1962年开始的007电影并未对这个地方多做交待,之后的编剧可能也不知道原来小说中还有这一段,让大家误会邦德44年,真特务怎么会不懂酒呢?
邦德点完杯酒,调酒师先是给了个赞赏的微笑,一旁的赌客听到也觉得哎呦!不错,这个屌,不管他点什么都给我来一杯,此举还引起小坏蛋契夫轲不满的说现在是要开喝不开牌了吗?那…...这杯酒到底屌不屌呢?
就连因为输钱输到超不爽的女主角喝到这杯酒,也是一个笑开怀你说屌不屌?
好,先不说屌,来说蛋蛋。小说中有一段文字电影并未演出:邦德在被抓去进行打蛋秀之前其实向调酒师解这杯即兴朝作的“理念“:
Bond laughed. ’'When I’m.er. concentrating, he explained,'’ I never have more than one drink before dinner, But I do like that one to be large and very strong and very cold and very well-ma de I hate small portions of anything, particularly when they taste bad. This drinks my own invention. Im going to patent it when I can think of a good name.
邦德笑着说:【当我需要全神贯注时......这么说好了,我不会在晚餐前喝超过一杯,但是我希望这杯超大杯,酒精浓度超高,要很冰而且要调得很好喝。我不喜欢小份量的东西,尤其是它们很难喝的时候。这杯酒是我发明的,等想到一个够好的名字我要帮它申请专利。
(喝大杯、又要酒精浓度超级高…...这跟一个便当不够吃,你吃两个,是不是相同概念?醉汉的逻辑真令人猜不透啊~)
场景再回到电影。
邦德:"同花打不打得过 Full House?"
契夫轲:"同花打得过 Full House?那除非你老爸变成了兔子!"
邦德:(翻出同花顺)
邦德用赌侠梗逆转大胜契夫轲之后,与女主角到饭店的餐厅庆祝,席间又点了这杯酒,喝着喝着邦德突然想到一个聊妹烂梗,便对女主角说...…
邦德:'’我决定将这杯酒以薇丝朋命名。'’
薇丝朋:'’是因为余韵带有苦味吗?'’(自嘲笑)
邦德:'’不,是因为只要喝过,就不会喝其他东西了。'’
(女主角笑的花枝乱顔)
理论上剧情进展到这,老鸟的007学长已经准备好到楼上对女主角进行高强度的搜身,但是新邦德没有,他留在餐厅喝这杯酒(裤子都脱了你给我看个),然后...…然后女主角就离开了。
等邦德喝完酒,发现女主角被博输绞的大坏蛋掳去,马上跳上他的 Aston Martin进行一连串酒驾的动作,开着开着就这样翻车,被抓去打蛋蛋,可怜的邦德妹没聊到,只聊到自己的蛋蛋。你说薇丝朋这杯酒是不是蛋疼酒来着?
薇丝朋酒精度虽然很高,但比单纯的金酒马丁尼顺口多了;原本厚重带苦味的哥顿,加入伏特加后变得相当清爽,丽莱柔顺又带有果香的特色,圆润了这杯酒的口感,邦德与薇丝朋的邂逅,就像马丁尼遇见了丽莱酒,让他决定放弃打打杀杀的特务人生,追求一个更圆满的将来。
今夜,就用 Vesper配007电影,向这位特务之神致敬吧!
INGREDIENTS:
· 90ml 哥顿金酒
· 30ml 伏特加
· 15ml 白丽莱酒
STEP BY STEP:
三份哥顿金酒、一份伏特加、半份丽莱酒,摇到够冰均匀,再加入一大片柠檬皮。(英国腔)
TAST ANALYSIS: 微甘 草药 特务の味道
喝一杯花酒,讲一个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