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溪笔谈》人事一全文,翻译赏析
诗善书,有《石曼卿诗集》。
②刘潜:石曼卿的朋友,字仲方,宋时定陶人,少卓逸,有大志,好为古文,后举进士,知蓬莱县。文中称其为布衣,当指刘潜尚未为官时。
③通判海州:担任海州通判。
④石闼(tà)堰:地名。
⑤中夜:半夜时分。
⑥明日:第二天。
⑦跣(xiǎn)足:光着脚。
⑧着(zhuó)械:戴上枷锁。械:镣铐、枷锁之类的刑具。
⑨木杪(miǎo):树枝的细梢。
⑩稿:谷类植物的茎秆。
引首:文中指伸出脑袋。
夜置酒空中:此句至“谓之'鬼饮’”26字,系胡道静先生据《绀珠集》卷12引补。(胡道静《新校正梦溪笔谈》第113页,中华书局1957年11月第1版。)
大率:大概,大致。
廨(xiè):古代官署的通称。
爱:这里是“怜惜”的意思。
【译文】
石曼卿(延年)嗜酒而喜欢豪饮,与平民刘潜为友。在曼卿为海州通判时,刘潜曾去拜访他,他到石闼堰迎接,遂与刘潜痛饮。半夜酒要喝光了,他见船中有一斗多的醋,就倒入酒中,一并饮了起来。到第二天,酒和醋都喝了个光。他每与客人痛饮,或披散着头发赤着脚,自戴枷锁而就座,称之为“囚饮”;或爬到树梢上喝酒,称之为“巢饮”;或用禾秸把身子捆起来,伸出头喝酒,喝完一杯再把头缩回去,称之为“鳖饮”。其狂荡放纵大都像这样子。他的官署后面有个小庙,他常常躺在那里,名之为“扪虱庵”。没有一日不醉。仁宗爱惜其才能,曾对辅政大臣说,希望延年戒酒。延年闻知,就不再饮酒,竟因此成疾而卒。
刘廷式不负婚约
【原文】
朝士①刘廷式②,本田家。邻舍翁甚贫,有一女,约与廷式为婚。后契阔③数年,廷式读书登科④,归乡闾⑤。访邻翁,而翁已死;女因病双瞽⑥,家极困饿。廷式使人申⑦前好,而女子之家辞以疾,仍⑧以佣耕,不敢姻士大夫。廷式坚不可:“与翁有约,岂可以翁死子疾而背之?”卒与成婚。闺门极雍睦⑨,其妻相携而后能行,凡生数子。廷式尝坐小谴,监司欲逐之,嘉其有美行,遂为之阔略⑩。其后廷式管干江州太平宫而妻死,哭之极哀。苏子瞻爱其义,为文以美之。
【注释】
①朝士:泛指在朝廷任职的官员。
②刘廷式:字得之,宋齐州(今山东济南)人,进士出身,曾任齐州通判,后监江州太平宫,老于庐山。
③契(qiè)阔:离合,聚散,偏指离散。
④登科:科举时代指考中进士为登科,也称登第。
⑤乡闾:犹乡里,指家乡、故乡。
⑥瞽(ɡǔ):瞎,眼睛失明。
⑦申:陈述,说明,这里是“重新提起”的意思。
⑧仍:依旧,仍然。
⑨雍睦:和睦。
⑩阔略:宽恕。
管干:管理。
苏子瞻:即苏轼,字子瞻,号东坡居士。
【译文】
朝廷命官刘廷式本为农家子。邻居家老翁很贫穷,有一女儿,与廷式约为婚姻。后离别多年,廷式读书考中进士科,回乡里寻访邻家老人而老人已去世,其女儿也因病而双目失明,家中极为困苦饥荒。廷式托人到邻家重申以前的婚约,而女子的家人以女子的疾病推辞,且以为靠佣耕为生的人家,也不敢与士大夫通婚姻。廷式坚持不退婚,以为先前与老人有约定,怎么能因为老人去世、女儿有疾病就违背婚约呢?最终还是与她成了婚。婚后夫妻关系极为和睦,他妻子要搀扶着才能行走,生了几个孩子。廷式曾因过错而当小有贬谪,监司本欲罢其官,因赞赏他的美德行事,遂宽免了他。后来廷式管理江州太平宫而妻子去世,他哭得很哀伤。苏子瞻(轼)欣赏他的行义,曾专门撰文给以表彰。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