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货满满 | 这4件事做不好,可能影响生存期

遇上癌症之后,折磨患者的除了病痛还有婚姻、就业、经济等等问题,当乳腺癌遇上这些“拦路虎”,我们应该怎么办?科普君带着满满干货来啦!
当乳腺癌遇上离婚,
我们该如何保护自己?
遇上癌症的同时还要面对最亲近的人的离开,生理和心理的双重打击下,很多时候对于患者的治疗恢复会产生一定的影响,那么面对这种情况癌症患者会有哪些保障呢?
科普君翻阅了《民法典》中的婚姻法,并且咨询了相关的法律人士,目前《民法典》并没有直接对此做出规定,夫妻一方有重大疾病不属于婚姻法中不准予离婚的情形,因此另一方是可以协商或者向法院申请离婚的。
但是如果患有重大疾病这一方属于经济困难的情况下,在双方协议时,根据民法典第五篇婚姻家庭中第一千零九十条,对于有经济困难的癌症患者在协议的情况下有可能获得相应的赔偿内容,协议不成可以提起相应的民事诉讼,由法院判决。

(点开图片放大观看)

真实案例

妻子发现患癌,术后丈夫人间蒸发,期间的治疗费用是女方家四处筹钱而来。随后女方收到了法院传票,男方以婚前故意隐瞒病情骗婚为由,起诉离婚。女方由于积蓄都用作治疗,无奈之下申请了法律援助。

援助律师指出,双方是大学期间谈恋爱,毕业后3年才结婚,在结婚半年后首次被确诊患上了癌症,属于婚姻存续期间发生重大疾病,依照法律规定,夫妻之间有互相扶助的义务,男方依法应承担小爱住院医疗费、食宿费、交通费、营养费、后续治疗费等费用的一半,由于女方离婚后没有住房,属于法律规定的离婚后困难一方,有住房的男方需要给付女方两年的租房费用。

在主审法官和法律援助律师的帮助下,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男方一次性支付现金16万元补偿款给女方,双方婚姻关系解除

(点开图片放大观看)

如果这个人的出现已经严重影响了你的情绪,甚至是治疗的状态,及时止损可能是更好的方式。科普君采访的患者中也不乏面对离婚事件积极乐观的患者,嘴上说着“拜拜就拜拜,下一个更乖”,虽然只是打趣的一句话,但是其中的意思其实也不无道理,积极的奔向更好的生活!
患癌后被公司开除了怎么办?
不知大家是否还记得兰州交通大学女教师患癌被开除事件:2014年兰州交通大学的一位老师确诊卵巢癌后被学校以长期旷工的原由恶意开除,停发了工资和医社保,这一事件被爆出后曾经闹的沸沸扬扬。罹患癌症本就背负着沉重的生理、心理和经济负担,工作岗位突然被辞退,无疑是雪上加霜。
面对这种情况,我们有什么维权的办法呢?
《民法典》有明确的法律法规:
1.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九条以及劳动合同的第四十二条:患病或是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规定的医疗期是指:
(1)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医疗期为3个月;5年以上的医疗期为6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在规定医疗期满后患者由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者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跟您解除合同需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您或者额外支付您一个月的工资,而且需要向您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法的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如果工作满一年就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以此类推。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3.最后在公司主动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患者可以向社保部门申请失业保险金。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如何申请失业保险金:
1.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2.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3.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
4.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因此当觅友们遇上恶意辞职事件,可以用上述法条维护自己的权益。

医疗保险稀缺时,

乳腺癌患者如何获得好的医疗保障

首先最基础的医疗保障,则是国家医保,每年国家医保局都会更新医保目录,有不少的治疗用药进入医保,为乳腺癌患者减轻了用药的基础负担,根据国家医保标准分类,将药品分为甲、乙、丙三类,进行报销。
甲类药
指全国统一规定的,使用人数多、疗效好且价格适中的药品。这类药品在临床治疗必须使用的,100%纳入医保范围。
乙类药
则是可供临床治疗选择使用,疗效也不错,比之“甲类药”价格略高的药品。这类药品,患者需要先自付一定比例,剩余部分医保才能报销。。
丙类药
根据国家医保政策规定,此类药品是不予报销的,因此我们称为 “自费药” ,然而自费药的数量实际上是非常庞大。很多昂贵的进口特效药、靶向药等不在医保目录内的药品,占比高达 98% 。
患者们可以通过询问医生或是在中国医疗保险网输入药品名称,查询是否有进入医保目录内。
但是,拥有了基本的医保保障,乳腺癌患者的保障就足够了吗?我们来看一张常见医保报销的V形图。

从图中可明显看出,除了医保报销之外,还有四个部分没有得到足够保障。所以,这四部分的费用,要么自己承担,要么通过商业保险来弥补。
对于绝大大部分家庭来说,一个乳腺癌患者的一次治疗可以拖垮一个家庭。若是碰上乳腺癌复发,那这将变成一个难以承受的重担。目前,针对乳腺癌患者的复发险,是一种面对复发风险的最有效的经济手段。
目前市面上已有多款针对乳腺癌患者的复发保险,觅健君已为数千名乳腺癌姐妹带来经济保障,是部分符合投保条件的乳腺癌患者的不错选择。
癌症患者能否进行器官捐赠?
不少癌症患者会有疑惑,癌细胞总是会过分狡猾的隐藏在身体的某些角落,那肿瘤患者进行器官捐赠的同时癌细胞会不会也同时移植到患者身上呢?
真实案例

医学期刊《American Journal of Transplantation》曾报告了一个特殊的病例,4名曾接受肺、左肾、肝、右肾移植的患者,均在术后16个月至6年内,出现了组织学类型相似的乳腺癌。而这4名受捐者的器官均来自同一位捐赠者,且该捐赠者在捐赠时并未发现乳腺癌。

而后得知,捐赠者当时或许出于非常早期的乳腺癌,只是尚未被检测出来,但是通过器官移植,却将癌细胞传给了4名受赠者。

从这个悲惨的案例来看,癌症患者的器官必须谨慎评估再判断是否可用。
根据《中国公民逝世后捐献器官功能评估和维护专家共识(20版本)》指出,肾脏、肝脏等大器官,要排除存在对受者有致命威胁的系统性或感染性疾病,包括恶性肿瘤(颅内肿瘤除外)、感染性疾病、严重高血压等。
因此癌症患者如果想要捐赠器官需要经过谨慎的评估。
这里或许会有觅友们记得歌手姚贝娜——也是一位年轻的乳腺癌给患者,姚贝娜逝世后,她的眼角膜救助了三位患者重获光明,那为什么癌症患者可以捐赠眼角膜呢?
鉴于角膜组织的特殊性,我国《眼库标准》里规定角膜捐赠需要排除急性病毒性肝炎、急性败血症、急性白血病、淋巴瘤等血液疾病。相比大器官来说,癌症不是眼角膜的绝对禁忌,而是相对禁忌症。因此癌症患者是可以捐赠眼角膜的。
器官捐赠是不同的时空里,心、肝、肾、肺,器官从原先的躯壳进入新的身体,一个个鲜活的生命,因爱的接力而延续,再一次开出绚烂的花火。
截至目前,全国器官捐献志愿登记人数已超过315万人,挽救近10万个器官衰竭患者的生命。
今年的6月11日是中国器官捐献日,一面是生命离开,一面是生的期盼。如果死亡不可避免,那就让它更有意义。
END
癌症患者除了对付肿瘤,还许多疾病之外的事情需要得到大家的关注和解决,如果这篇满满干货的文章能够解答你们心中的一些疑惑,那就分享给更多需要的姐妹们吧!
封面图片来源:稿定设计
责任编辑:乳腺癌互助君
参考来源:
[1]两会受权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新华网[引用日期2020-06-01]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中国人大网[引用日期2016-02-01]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国人大网[引用日期2019-07-16]

建议收藏,专属乳腺癌患者的50条干货知识!

2021-05-20

最强攻略!乳腺癌患者如何办理残疾人证、疾病退休、特殊门诊?

2021-06-08

肿瘤疫苗遍地开花,乳腺癌迎来治愈新曙光!

2021-06-10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