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模拟运行阶段!DRG付费大家都关注什么?
据国家医保局消息,北京、天津、乌海等开展DRG付费国家试点工作的城市已全部通过模拟运行前的评估考核,进入模拟运行阶段。
DRG付费是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即根据年龄、疾病诊断、合并症、并发症、治疗方式等因素,将患者分入若干诊断组,并对各疾病诊断相关组制定支付标准,预付医疗费用的付费方式。其目标是减少按服务项目付费,实现医院、医保与患者三方共赢。
通过DRG付费,医保基金不超支,使用效率更加高效,对医疗机构和医保患者的管理更加精准;医院方面诊疗行为更加规范,医疗支出得到合理补偿,医疗技术得到充分发展;患者方面享受高质量的医疗服务,减轻疾病经济负担,同时结算方式也更加便捷。
DRG付费改革是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同时进一步提升医保科学化、精细化、信息化管理服务水平的重要举措,也是国家医保局目前正在推行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重点内容之一。那么,大家对DRG付费国家试点工作了解多少,又是怎么看的呢?
DRG付费大家都关注什么?
自2018年国家医保局启动DRG付费相关工作以来,基本确定了“顶层设计-模拟运行-实际付费”三步走的战略。在模拟运行阶段,各试点地区医保局需根据前期确定的分组、费率、以及医院的病案首页数据等,按照DRG的方法进行测算付费,与医院原来的付费进行比较,发展相关问题之后及时进行调整、完善。
根据大数据系统,2021年3月8日至今,“DRG付费试点城市进入模拟运行”话题舆情数据总量2698条,内容以专业医药媒体为主,关注人群也以医药行业人士为主,大众群体对DRG付费了解较少,参与度较低。
舆情讨论焦点
1、期待DRG付费实行
开展DRG付费国家试点是贯彻国务院2017年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推动医保精细化管理,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充分发挥医保在医改中的基础性作用,切实维护参保人健康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促进规范医疗行为。DRG付费国家试点工作的实施,改变以往按项目付费的模式,转向按病组付费,将药品、耗材转变为成本,将促使医院、医生改变以往给病人开大处方,用贵重药品、耗材和大型检查设备等不合理医疗行为。医生将自觉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力,积极寻求提质增效获取合理的收益,促使医院运行的动力机制由扩张式发展向内涵式发展转变。
二是医疗服务公开透明。通过DRG分组,将以往临床医疗行为“不可比”变为“可比”,医院收治多少病例、难度是多少,一目了然。同一个病组治疗水平的高低可量化比较。医保付费、群众就医有了透明公开的平台。
三是提升百姓就医满意度。通过实行DRG付费,压缩检查治疗中的水分,有效减少“大处方”、“大检查”,减少老百姓不必要的医疗支出,使广大人民群众获得更加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提升就医满意度。CHS-DRG付费改革将助力健康中国建设,不断增加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医药改革现已进入深水区,DRG让很多医院转型迈出关键一步。网友们对DRG改革表现出高度期待。
2、质疑DRG付费难以达到“医-保-患”三方共赢
在期待DRG实行的同时,部分网友对医-保-患三方共赢这一目标表示质疑,“三方都赢?可能吗?谁输?”、“没有输家又哪来的赢家?”、“哪有啥三方共赢的好事”……网友的质疑确实值得深思,DRG作为一种支付方式,与按项目付费从性质上看并无二致,其实,仅仅依靠支付方式改革就实现多方共赢也不现实。近两年,国家医保局多头并进,通过推动医保目录调整,药品谈判、集中采购、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打击欺诈骗保等工作推动开源节流、腾笼换鸟,与支付方式改革形成合力。除此之外,医药、医疗、医保需要在深化医改的道路上携手并进,三医联动才能实现医-保-患三方共赢。
还有网友担心,DRG付费会造成医院对患者的不公平对待,担心医院控制成本,出现推脱病人、大病多病不愿治等现象。实际上,DRG付费充分考虑到临床的复杂性,对于大病及并发症情况都会赋予相应的权重。相信在卫生监督,医保基金监督趋严的情况,以长期运营为目的的医药机构会通过精细化管理的方式提升效率,获取节余,不会对患者造成不公平待遇。这些担心,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大家对DRG付费的不了解,相信随着新制度的推进,DRG付费会在实际运行过程中不断优化,以上问题都不会成为问题。
3、“看不懂”
试点城市和非试点城市的部分网友表示有各自的看不懂。试点城市网友提出国家、各地区间政策和措施有差异,例如,有些地方面临从原先试点的DRG转变为国家试点的CHS—DRG版本。
DRG付费本身是一件非常考验医保部门和医疗机构基础建设的工作,想做成绝非一朝一夕能够完成。即使国家层面已经出台了统一的技术规范和指导原则,但由于各地基础建设情况差异较大,并且各自面临积累多年的历史遗留问题,因而在筹备相关工作时难免出现进度、水平不一的情况,属于正常现象。国家医保局12月发布了试点专家组固定联系分组名单,要求专家组根据固定联系分组安排,采取统一组织调研和不定期指导等方式,加强对试点城市的指导,梳理分析试点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推动试点工作往前发展。
目前,DRG付费还没有进入实际付费阶段,在实际付费过程中,地方是可以根据当地情况进行细分组的调整,CHS-DRG集各种试点版本DRG所长,有很高的兼容性。相信随着DRG支付在各医疗机构落地,医保、医院、参保群众三方都会对DRG支付有更深的了解,DRG的面貌会逐渐清晰。
总结与思考
开展DRG付费可以促进规范医疗行为,使医疗服务公开透明,提升百姓就医满意度。任何改革都不会一帆风顺,DRG付费在推进过程也会受到了一些质疑,医保在支付方式上的改革最终能否真正实现费用控制,遏制过度医疗;同时又尊重临床,体现医务人员积极性,防止出现推诿病人等情况?相信在医保、医疗机构的共同努力下,待到实际付费后,或许就能有一个清晰的轮廓。让我们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