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思路

为确保完成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治理任务,推动各地在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加快推进项目复工实施,2020年3月30日自然资源部生态修复司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重点区域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工作的通知》(自然资生态修复司函[2020]17号),《通知》指出:各地要根据《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度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支持黄河流域重点地区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作的函》(自然资生态修复司函[2020]7号)下达的修复任务,分解落实项目、完善形成实施方案、按照规定抓紧备案,规范实施方案管理。
在收集地方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案例和经验的基础上,现就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实施方案编制需要关注的问题进行梳理。
一、基本情况
1.1 区域。简要阐述项目实施区的自然地理和生态状况、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状况等。其中,自然地理和生态状况包括项目实施区地形地貌、气候、水文、 土壤、植被、生物多样性状况等;社会经济状况包括项目实施区主体功能定位、经济发展水平、土地利用现状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状况包括项目实施区矿产资源的种类、分布范围、开发利用状况等。
1.2 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情况。包括项目实施区历史遗留 废弃矿山的形成原因、矿种、空间分布、开采方法、损毁土地情况等。
废弃露天矿山矢量数据核查情况:矢量数据来源、核查方法(含遥感技术、野外查证等)、核查结果。
废弃露天矿山开发历史与现状:废弃露天矿山开发历史:介绍废弃露天矿山历史上开发利用情况、原矿山开采主体、废弃时间、废弃原因等。
废弃露天矿山现状:不同矿种分布情况:按矿种类型(能源矿产、黑色金属矿产、有色金属矿产、贵重金属矿产、稀有稀土分散元素金属矿产、冶金辅助原料非金属矿产、化工原料非金属矿产、特种非金属矿产、建材及其它非金属矿产、水气矿产、其他矿产等),按县(市、区)行政地区统计。
废弃矿山主体分析:按照“责任主体灭失关闭矿山”、“无主关闭矿山”分别统计废弃矿山分布情况。
责任主体灭失关闭矿山:曾经具有矿业权、开采过、目前废弃的矿山
无主关闭矿山:现在、历史上无矿业证,当年已废弃的矿山。
1.3 以往项目实施情况。包括在项目实施区域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内,利用中央、省级财政资金以及其他资金实施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项目的完成情况,包括项目的内容、投入资金、治理和修复面积、取得的成效、问题与经验等。
二、生态问题与危害
2.1 矿山地质灾害:灾害类型(滑坡、泥石流、崩塌、地裂缝等)、规模、影响因素、发展趋势、威胁对象等;
2.2 土地植被资源损毁:按照采场、固体废弃物、中转场、矿山建筑等统计矿山占地类型;统计损毁土地植被类型,如耕地、草地、林地等;
2.3 地形地貌景观破坏:介绍矿业活动改变原有的地形条件与地貌情况,造成山体破损、岩石裸露、植被破坏等自然景观破坏的现象;
2.4 水土流失情况:分析自然因素、人为采矿因素对水土流失的影响,分析造成的土地生产力降低、植被受损、河道淤积等情况;
2.5 矿山水资源破坏:介绍矿业活动造成的地表水漏失和含水层破坏等现象;
2.6 矿山环境污染:废弃矿山引发的水体污染、土壤污染情况;
三、重要性与必要性分析
说明项目实施对保障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屏障质量和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对国家重大战略的生态支撑、对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等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等。
四、目标与任务
4.1 总体目标。围绕改善区域生态系统功能、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等,统筹提出项目实施预期达到的生态、社会和经济方面的总体目标。项目包含多个子项目的,子项目按照“矿山名称(或某一区域名称)+生态修复”内容进行命名,并对每个子项目的总体目标进行描述。总体目标描述要求定性和定量描述相结合。
4.2 阶段性目标。根据项目实施周期,按年度说明项目和子项目的阶段性目标。阶段性目标描述要求定性和定量描述相结合。
4.3 绩效目标。根据项目总体目标,确定项目预期实现的产出、效益、满意度等方面的定性和定量指标。若包含多个子项目,需一并列出每个子项目的绩效考核指标。其中,效益指标包括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指标等。对能够量化的目标应设定定量指标,如设定自然恢复面积,工程治理修复面积,土地复垦和综合利用面积等。
4.4 修复治理任务。明确纳入本次生态修复的废弃露天矿山数量,修复工作实施主体,主要治理措施等。明确各年度修复治理工作内容,治理矿山数量、修复工作实施主体等。
五、实施内容与进度

5.1 实施内容。包括在项目实施区开展矿山地质灾害隐患消除、地形地貌重塑、土地复垦与综合利用、植被恢复、矿区生态系统功能恢复、工程后期管护、生态修复效果监测评价等方面的内容。项目包含多个子项目的,分别明确子项目的实施内容,填写子项目清单。

5.2 技术路线。包括项目实施生态修复的总体思路、拟采取的生态修复方式、技术手段和方法、工程布局、主要工程量等。

5.3 进度安排。按年度说明项目、子项目工作内容安排和进度,进度安排细化到月。

六、投资概算
按照实事求是、节约集约的原则,明确项目投资总经费预算及测算依据、取费标准等;明确项目资金的筹措方案,包括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社会资金等的投入渠道和金额;明确资金支出明细和年度资金使用安排计划。其中,地方财政资金和社会资金需附证明材料。
七、监测评估
针对项目目标和内容,明确项目实施各阶段的监测工作安排,以及项目实施后生态修复效果评估的工作安排等。
八、保障措施
8.1 监督管理制度。建立阶段性检查与随机抽查结合的监督管理机制。
8.2 任务落实情况。矿山修复工作领导小组设置情况、责任主体、监督人落实情况。
8.3 监督管理计划实施情况。修复前、修复中、修复后情况动态监管计划实施情况,组织专家开展抽查、验收检查等,明确监测图、表等检查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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