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研讲坛 | 陈志平、史睿等:书法史研究的材料空间(上)

编者按

当代书法高等教育经过六十多年的发展已呈蔚然之势,艺术创作和学术研究成就斐然,学科建设日益成熟,但是瓶颈问题突出,学术研究的引领作用没有得到充分的凸显。作为包含了书家、书迹、书论、书体诸多内涵的书法史料,除了能够为书学研究提供广阔的空间之外,何种程度上能为其他人文学科提供经验,成为不可回避的时代课题。

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以来的“《兰亭》论辩”示了书法研究的多种可能性。当代以来,与书法相关的新材料层出不穷,书法史中存在的大量应酬和修辞也足以让材料具备多重解释空间,古今更替、中外交流也必然导致研究方法的嬗变。然而,受制于当代僵化的学科分类,书法游走于文学、史学、哲学、文献学、文艺学、美术学的边缘,既无法为当代主流学术贡献力量,也难以通过横向信息的沟通而谋求自身的发展。鉴于书法的多学科属性,文研院于2020年12月举办“文研论坛”第123期“书法史研究的材料空间”,邀请暨南大学艺术学院教授陈志平、北京大学中古史研究中心副研究员史睿、浙江大学艺术与考古学院教授薛龙春等,以材料为切入点展开研讨。

论坛结束后,与谈学者将研讨内容整理成文,发表于《书法》2021年第3期。今日,我们特转载此文,以飨读者。

2020年12月2日,“北大文研论坛”第123期“书法史研究的材料空间”在静园二院举办。

'书法史研究的材料空间'

论坛摘要(上

《墨池编》的学理分类

和古典“书学”知识谱系的生成

陈志平(暨南大学艺术学院教授、文研院第九期邀访学者)

北宋朱长文编撰的《墨池编》是继唐代张彦远《法书要录》之后的又一部书论丛辑,全书共分八门:一、字学;二、笔法;三、杂议;四、品藻;五、赞述;六、宝藏;七、碑刻;八、器用。《墨池编》的文献收录范围较《法书要录》有突破,体例上开辟了按照学理来分类的先河,为后世金石书画著录起到了方法上的示范作用。《墨池编》文献来源十分广泛,朱长文从历代书学丛辑、字学著作、类书、总集、别集、正史、政书、杂著和金石法帖墨迹中渔猎资料,通过甄别整理和学术分类,将宋代以前的书学论著汇成一编,在资料的完备性、义例的明晰性、考证的深入性、编排的有效性等方面远超前人。

在“书学”不断演进的过程中,朱长文的《墨池编》站在时代和历史的立场上,一方面沿袭晋唐以来对于“书学”一词的基本理解,同时又以“墨池”的大概念来扩展和丰富传统“书学”的内涵。通过《墨池编》的学理分类,为古典“书学”知识谱系的生成做出了极为重要的贡献,同时也为“书学”当代性格的形成奠定了基础。

明刻本《墨池编》

(一)朱长文对“书学”与“字学”分离趋势的弥缝

中国书法的发展,至魏晋一变,“钟张二王”成为唐代以前最为伟大的书法家,“四贤”的出现也标志着书法艺术真正的“自觉”。随着“四贤”经典地位的确立,“书学”也渐渐从原本与之合一的“字学”中挣脱出来,走上了“艺术化”的发展道路。

朱长文站在学者的立场上,祭起“六书”的大旗,肯定了颜真卿正书合于篆籀的“得”,批评了钟、张、羲、献行草书“以奇笔倡士林”的“失”。不仅从理论上阐明了“书学”务须以“字学”为本原的必要性,同时也通过《墨池编》的学理归类而体现出他弥缝“字学”与“书学”分离趋势的努力。

(二)“书学”的理论化和朱长文对笔法文献的清理

唐代以前,书法的传承多以师徒间的授受为主,具有私密性,很难形诸理论文献。人们相信,艺之至精者如轮扁斫轮,不能以教其子。朱长文一方面指出书法精妙之处“不能教”“不能传”,又以“学者”自命,而愿意“为未悟者之筌蹄耳”。就像禅宗首先从“不立文字”渐渐演变成“不离文字”,最终走向正面肯定语言文字一样,书法著述特别是笔法理论也随着书法的繁荣而被推到了历史的前台。与朱长文将“字学”与“书学”弥合的做法相似,他也企图将“善写者”“善鉴者”和“著述者”三者兼于一身,这正是他归纳并对应书法理论的三个板块“笔法”“品藻”“杂议”的内在理路。

(三)朱长文对于书法“人格化”和“文学化”的回应

唐宋之际,中国书法发生了一场大的变革,概括起来就是“归本于人”和“先文后墨”,这两点在《墨池编》中也有鲜明的体现。

朱长文在《续书断》列出的“神品”三人,分别是颜真卿、张旭、李阳冰,三人皆出自唐代。朱长文贯彻的乃是道德、字学、书艺三个标准。在朱长文看来“德均则艺胜”,故颜真卿排第一。与朱长文重视“德义”的立场相联系,他在《续书断》中对书家史传的撰写体例的创新也值得重视。

《墨池编》对于“先文后墨”也颇有会心。《墨池编》的一个重要创见在于列“赞述”一门,将历代以来的咏书、论书、议书文学作品辑在一起。

(四)朱长文对于书迹鉴赏、著录和研究的贡献

唐代以前,书法以金石和墨迹的形式流传,至于甲骨简帛载体要等到二十世纪新材料的发现之后,才刷新了人们对于既有书法史的认识。唐代张彦远的《法书要录》收录书法鉴藏一类的文献不多,基本以二王法书为主。

金石碑帖在宋代作为书迹受到书法史学者的关注已经成为必然。与此同时,作为书迹的金石法书也逐渐成为从“书学”的周边走向中心。书迹题跋、考证、赏鉴、著录成为宋以后“书学”的主要内容。“书学”理论化、实物化、学科化的趋势在进一步增强。《墨池编》继承宋以前金石著录以录文为主的传统,对金石法帖文字予以充分的关注。《墨池编》卷十六《集古目录叙并跋》为朱长文据欧阳修《集古录》选辑而成,具有重要的版本价值。《墨池编》卷十七、十八所收碑刻,乃朱长文依据各种碑目辑录而成,数量多达九百五十七种。《墨池编》将唐碑分为墓铭、赞述、佛家、道家、祠庙、宫宇、山水、题名、艺文、传模十类。朱长文的分类思想对于后世的碑刻类编之类的著作也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墨池编》对书迹的关注加深了朱长文对书法史的认识和研究,从而推进了新的书学研究范式。

(五)朱长文对于文房器具类文献的归置

笔砚纸墨与汉字的发明一样,都是中华文明史的重要事件。文房器具本属于工具材料的范畴,朱长文以前,相关文献多见于类书之中。朱长文是以一位书学著述者的立场来观照《文房四谱》,他的这一做法敏锐地捕捉了时代的先声,第一次将文房器具类文献纳入“墨池”之中,为后来文房器具进入“书学”的视野铺平了道路。

朱长文明确指出,对于《文房四谱》并不是全录,而是“取其事有禆于书者,勒成两卷”。另外,朱长文的后人在编刻《墨池编》期间,另附《印典》一书,这更是遵循了朱长文的学术思路,可以看作是朱长文学术分类思想的延续和重光。

魏晋以来,“书学”在广阔的范围内展开:一方面自身系统以内的知识在积累,另一方面周边的学科也在介入,内外勾连,上下贯通,由此铸就了古典“书学”的复杂品性。书学的“艺术化”蕴含着“小学化”,“理论化”伴随着“人文化”,“实物化”催生了“学科化”。逮至晚清民国之际,西学东渐,书学的“学科化”问题被推到历史的前台,古典“书学”最终完成了现代的蜕变。在这个过程中,朱长文做出了极为重要的贡献。

中古写本时代书法史与书籍史的互文

史睿(北京大学中古史研究中心副研究员)

我是做历史学研究的,主要关心写本时代书籍史,所以今天从这个角度出发,谈一谈书法史与书籍史之间的“互文关系”。

书法史的研究始于魏晋时代,当时书法作为艺术的意识开始觉醒,出现了回顾历史上书家和作品的书史著作和书论著作,形成此后中国书法史连绵不绝的书写传统,以作家及其作品排列出一个书法史的叙事框架。迨至近代,始有作为美术研究的书法史著作,当代又有从艺术史出发的书法史著作。

书籍史诞生于二十世纪中叶的法国,最初是年鉴学派的这些史学家开始从事、开辟的一个新领域。他们最初的目标是以书籍为媒介研究人类社会总体史这样的一个学术趋向。之后又有偏向思想史、文化史,有偏向社会史的各种取径的书籍史研究。今年来我国学者奋起直追,也开始了真正意义的书籍史研究,尤其是简帛书籍史和写本书籍史的研究更为突出。

书法史与书籍史之间形成什么样的互文关系呢?首先,书法史和书籍史都离不开书写的研究,这与书写工具和书写过程密切相关。我们现在对于书法作品的研究逐渐地开始注意它背后的物质性原因。比如说使用什么样的工具、纸张?它们制作过程是怎么样的?对于书法样式生成有何影响?从物质性的角度来重新审视历史上所有书法作品,包括他们的真伪优劣,以及作品所经历的保存、修复过程,根究作品上哪些是原始的,哪些是附加的。同样,书籍史也将物质性视为研究的基础,无论何种时代的书籍都以文字书写为生产的重要环节。书籍载体、生产流程的研究在书籍史上的地位非常重要。显然,中国书籍史研究更需要书法史的支撑。其次,书法作品与书籍内容相互关联很多,在作品著录、内容引用方面,书法作品和书籍形成了一个叙事的共同体,对此的关注开启了两者互文性研究的新领域,可以说是作为艺术史的书法史研究的新路径。

我们思考书法史与书籍史互文性问题的时候,可以初步研究课题归为两类,即形式类和内容类。本人研究领域主要是在中古的写本时代,关于研究课题的初步展望,还是集中这个时代。作为书法史与书籍史有共同的书写问题,需要研究作为那个时代文字书写的媒材和形态,其展示性不同,书写工具不同,观感便不同,其中共同的物质性问题就凸显出来。例如入唐求法僧空海的《狸毛笔进献表》提到他为嵯峨天皇献上了四支仿制的毛笔,分别是真书笔、行书笔、草书笔和写书笔。真书笔和写书笔是区分开来的。这样的区分提醒我们思考在日常抄书地写书体和作为书法真书的创作之间有怎么样的联系和区别?又如从东汉篆书字典《说文解字》到南朝梁代楷书字典《玉篇》,再到唐代正字书《干禄字书》,都会有像篆书字形、隶书字形或楷书字形的字头和正文。这样的字头的书写是远比作为书法的书写具有统一性,同时也更为普及,这种现象也是需要大家注意的。再如书法刻帖和写本书籍形态之间的关联也很有意思。最早的法帖然是书迹,为了保存和传播这样的书迹,并提供临摹的范本,盛唐时代就已出现书法刻帖。刻帖与碑版、摩崖最大的不同,就是它一石与一纸的尺度是相同的,能够不改变书法作品的字径大小、基本形态、行款,如此读者便得到与原作毫无二致的复制品。敦煌藏经洞出土的柳公权书《金刚经》拓本就是现存最早的书法刻帖,从拓本尺寸可以推知帖石与写书纸大小一致。十多个帖石上拓出来十多张纸,把这些纸连起来就是一卷常规尺寸的写本经书,与写在纸上的经书并没有任何的差别,只不过一个是拓本,一个是写本。这样的帖式刻石的拓本与书籍形式的统一让我们注意到书法史与书籍史的共通。除了柳公权《金刚经》这样的单独刻帖之外,形式相似的还有颜真卿书《干禄字书》碑,也是分栏刻写的。还有一宗书法作品也是石刻书籍,就是现藏西安碑林的《开成石经》,所有石板都是分栏刻字,其刻制的初衷就是为了读者拓印下来,连缀在一起就是一卷一卷的经书,在外观形式上与版面形制上与写本书籍完全相同。比如唐代江南地区流传的白居易诗集,它的制作方式不是抄录而是摹写,摹写白居易的笔迹同时也复制了文本,读者既能欣赏白氏书法,又可阅读白氏诗作,一举两得。这样的情况在写本时代非常常见。后世的雕版印刷书籍中,祁小春老师研究的版刻书迹也是书法作品,同样是书籍与书法作品的统一。另外,从东晋南朝时代开始,私人藏书与私人藏法帖的编目与编联、修复、典藏已经大规模实践,并形成了非常完整的理论体系。此一时期书籍制度的完善、编目方法的进步与书法鉴藏意识的产生有着密切联系。在编目典藏者、修复者看来,书帖与书籍作为一个具有物质性的文本并没有任何不同。

《开成石经·周易》拓本

法书作品的著录、鉴定、品评,魏晋南北朝隋唐时期形成了大量著作。这些著作往往是鉴藏家根据自己的收藏或经眼的作品来完成的。书法史的重要作品往往本身就是书论书史的著作,这些作品的文本被抄录在《法书要录》以来的各种书法史专著当中,其同一性是非常明显。书法作品和书史书论著作的同一性的实例,比如最著名孙过庭《书谱》和怀素的《自叙帖》,它们既是书法作品又是书学著作。《法书要录》中类似的还有王僧虔的《论书》,实际上是《答萧子良启》,这件作品在唐代有很明确的收藏者及递藏的顺序。又如卢元卿是太清宫道士,有机会看到很多内府法书藏品,他的《法书录》即其经眼的内府法书跋尾辑录,其中就有王僧虔《答竟陵王子良书》,曾经唐代鉴藏家黎幹收藏的。卢氏所书今存有《毕原露仙馆虚室记》《王颜神道碑》《独孤士衡墓志》等,在这些碑刻墓志中可以发掘出很多重要信息。王肯堂《郁冈斋法帖》中摹刻钟繇《贺捷表》有唐代开元时期的排署,其中就有“魏皙”这样的记录。《清河书画舫》也是抄录了同一作品的开元排署,其中人物之一“魏皙”也有新出碑志资料,《郑齐丘墓志》便是由魏皙书写的。此人的名字在《法书要录》及其后的历史文献中的都误写为“魏哲”,《郑齐丘墓志》能证明是当作“魏皙”而不是“魏哲”。

正如陈志平老师所说,有关书籍的知识结构及其来源问题的研究,书学著作给我们提供非常多的案例。例如窦臮、窦蒙兄弟的《述书赋》及其注释,体例完善,编写之中严格遵循《述书赋语例字格》所定的凡例和主题词。如果我们仔细分析,会发现窦氏的《语例字格》起到了编写凡例和主题索引的功能。这使我们对于这个时代的书籍体制以及知识管理形式有了全新的认识,而这些认识如果不依赖书学著作是无法得到的,这给我们一个很有意思的启示。

以上各种案例能够让我们看到,书法史与书籍史有很多互文的领域与课题让我们来继续研究。谢谢大家!

文研讲坛“书法史研究的材料空间”(下)将在本周内推出,敬请期待:

仲威:一个碑帖题跋鉴定的经典案例

杨勇:近二十年新出土隋唐墓志的书法史料价值郗视

图文编辑:陈锐霖

审校:崔璨、王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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