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以冷静的“离婚冷静期”
120/s f1.4
ISO 100
1500字左右
一、离婚冷静期下的生意经
自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离婚冷静期”,自去年提出就频频登上各平台热搜。
新调整后的离婚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等。
如果一对夫妻若想通过自愿协议离婚(即不包括法院判离情形),那么他们需要经历以下流程:
①申请:首先,夫妻双方需要到所辖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②受理:婚姻登记员进行受理,初审材料和证件,无误后给出《离婚登记受理回执单》。
③冷静期:之后的三十日内,若夫妻中任何一方反悔,则可单方面向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
④审查:若无人提出撤回离婚申请,则冷静期满三十日后,夫妻双方向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⑤登记(发证):登记机关给予登记,发给离婚证。
我们可以看到,在第三条,也就是所新设的离婚冷静期内,只要有一方反悔,这婚就离不成。
这意味着,离婚冷静期极大地增加了离婚的成本和不确定性。
若遇人不淑,婚姻就真变成了一个难以逃离的牢笼。
有网友打趣,2021年1月必然是离婚人数最少的一个月,因为所有申请离婚的夫妻自动进入为期三十天的冷静阶段。
而三十天过后,也就是二月,也必然迎来一次离婚的小高潮。
果然,2月1号(也就是昨天)有消息称,广州2月离婚名额已经越满,同时网传广州市每天的离婚名额上限是330个。
有需求就有市场,有市场就有生意。
离婚需求得不到满足,名额供不应求,离婚名额自然就会被标上价格以供售卖。
不出意外,一条“广州离婚名额黄牛代抢每单600元”的热搜紧接着又冲入了网友的视野。
在感叹处在改革开放前沿阵地的广州人民生意头脑之活络的同时,婚姻冷静期再一次引起了人们的深度思考。
二、冷静期劝退了谁?
离婚冷静期设立的初衷是为应对年轻一代的“闪婚”、“闪离”的现象。
政策制定者简单地用“离婚冷静期”这样的强制性措施来代替缺失的婚恋教育,可以说是本末倒置。
越来越多的年轻人不愿意走进婚姻,因为加班没时间谈恋爱,因为百万房贷难以招架,因为养儿育儿压力太大。等等。
不过,我认为最主要的还是因为年轻一代无法对婚姻生活燃起信心。
幸福的婚姻千篇一律,不幸的婚姻各有各的不幸。能在父母身上看到婚姻生活的幸福模样的孩子绝对是幸运的少数人。
婚姻不仅仅是两人感情的延续,还是以财产关系为核心的法律关系的杂糅。
柴米油盐酱醋茶和鸡毛蒜皮的小事都是可以承受的常态,但争吵和猜忌后的无话可说,却是真正的绝望。
所以,离婚冷静期制度无疑给尚在婚姻大门前踌躇的年轻人泼了一瓢冷水。
同时,离婚冷静期也让人们开始关注受家暴者的权益。
虽然离婚冷静期只适用双方自愿协议离婚的情形,家暴情形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后者不受冷静期的限制。
但,我还是要说。
家暴存在的本质是力量上占上风的一方对无力反抗的弱势方进行的欺压和残害。
且不说弱势方是否有能力有勇气去提起诉讼,在此期间及之后她(他)所收到的威胁以及报复,谁又去保护?
若施暴者大发慈悲同意离婚,那冷静期三十天中只要他反悔,是不是弱势方还得继续被家暴?
从这个角度说,离婚冷静期对家暴中被欺凌者实在是一大噩耗。
三、结婚不是任务,离婚率不是指标!
网传广州市每天的离婚名额上限为330个。
有网友提出质疑,离婚名额设限,是否代表降低离婚率成了相关机关需要完成的指标?
这样的怀疑引起一些网友的赞同,毕竟生孩子都能成为某种“任务”,何况是离婚呢?
这样发展趋势下的婚姻制度,是否已经变了味?
只希望看到结果,而忽视其中的发展逻辑——一刀切的政策固然可以在短期得到一组好看的数据,可长期看来,其引发的其他连锁反应又是否找到了应对的方法?
况且,为什么年轻人一直要被逼着去相亲,去结婚?
婚姻自由,不仅是结婚的自由,还有离婚的自由。
当然,还有——不结婚的自由!
写于2021年2月2日,天气晴
sami日记
关注个人成长与情感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