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疑案:寡妇生子受旌表,小叔告状遭凌迟,三百年后才知违伦常
清康熙六十年(公元1721年)四月初五日,南直隶宁国府宣城县县衙门口,里正刘太公领着一位三旬男子前来报案。
知县黄海疆赶紧升堂,三旬男子跪倒阶前,自称名叫毛喜庆,乃是本县南关人氏,数月前他便察觉孀居寡嫂有些显怀,不想初三日她竟产下一子。兄长已病逝六载,如今嫂子与其内侄有染诞下孽子,实在是有辱门庭,有伤风化。

言罢,毛喜庆呈上一纸诉状,只见上面写道:告为渎伦大变事。兄死,兽嫂姜氏孀居守制。祸因肇始于去年六月,姜氏得了风疾,她的内侄姜成曾与其母到姜氏家中小住数日,遂与之私通有染。如今孽子诞下,有违人伦、纲常若此,望严惩二人,庶使亡兄九泉瞑目,上告。
黄知县读罢诉状,见治下竟出此等伤风败德之事,不免心头火气,遂带衙役、稳婆前往南关一看究竟。
沿途之上,黄知县还从里正刘太公口中,得知了姜氏基本情况。原来,姜氏所嫁毛家,在南关倒也算是巨族,祖上以贩卖布匹为业,积攒下了无数金银。姜氏丈夫毛喜震,幼而聪颖,博学能文,十五岁考中秀才。后娶妻姜氏,端庄秀丽、国色天香,夫妇相敬如宾。

一日,毛喜震因读书辛劳,冥思苦想,卒死于书房。当时姜氏年方十八,已有孕在身,遂誓死守节、绝不二嫁。此后数月,诞下毛喜震的遗腹子,取名毛静波,姜氏乃勤加养育,母子二人相依为命。静波六岁时,可以就学,乃将其交付公婆领去读书。从此,姜氏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意在防闲,因此在乡里颇有贤名。
听完刘太公所述,黄知县更对姜氏产子困惑难解。待众人来至南关镇,果见姜氏怀抱幼子,安然稳坐家中。
黄知县遍观屋宇,但见铺卧洁净、陈设考究,姜氏更是雍容沉静、仪态端庄,不似轻薄、放纵模样。待知县追问孩子生父时,姜氏飘飘下拜,粉面含羞说道:“孀居诞子,百口难辩,但妾身绝无外染,因何致孕我虽不知,却可以死明志!”
语罢,只见姜氏从身后取出一把剪刀,便要寻死。黄知县连忙夺下剪刀,好言劝慰一番后,又遍访街坊邻里,俱言姜氏深居简出,知节守礼。还有邻居称,毛喜庆陷嫂于不义,必是要侵夺兄长家业也未可知。

黄知县闻言,不由得心头一动,便命人立传毛喜庆近前答话。他审问毛喜庆道:“姜氏这一门家中还有何人?”毛喜庆答道:“除了幼子静波,便只有公公、婆婆了。”黄知县又问道:“你兄弟几人?”毛喜庆道:“只兄长喜震与我,再无其他兄弟。”
黄知县闻言大怒,仿佛茅塞顿开一般说道:“姜氏只有公婆,又无叔伯,其子年幼,你便想置她于死地,则好侵夺兄长家业是也不是?”毛喜庆闻言叫苦不迭,连呼冤枉。黄知县哪里肯听?便叫牢子取夹棍上来,毛喜庆受夹忍痛,终是不肯招认。黄知县让牢子将其押入堂去,待审明姜氏之子生父再做道理。
随后,黄知县又传姜氏内侄到堂。少顷,只见一个清秀脱俗、包头束腰的青年书生走上堂来。黄知县一见,又是大摇其头,暗想:如此斯文儒生,怎会有伤风败德之行?容貌举止属实不像!

黄知县虽心中不以为然,却也严词讯问道:“你便是生员姜成吗?”姜成赶紧跪下答道:“小人正是。”黄知县道:“毛喜庆告你去年借探疾姜氏之机,与姑姑有染,是否属实你可详细道来!”
姜成闻言哭诉道:“姑姑犹如母亲,毛喜庆为何以万载秽名,来败坏姑姑名节和我的名声啊?”黄知县道:“本官已访查清楚,一年之内,唯你住过姜氏家中一晚,除此再无其他男子,还不从实招来!”
姜成思忖半晌,禀道:“小生恍惚记得一事,只是不敢启齿。”黄知县道:“速速讲来!”姜成道:“当日小生晨起,曾在姑母溺器上更衣一次。”黄知县追问道:“后来如何?”姜成道:“姑母随后也在便器上更衣。”

黄知县闻言,拍案而起道:“姑姑守节孀居,阴气积蓄已胜;你又是个未婚纯阳小子,当日在溺器上方便,必然阳气泄于外,纯阴遇纯阳,阴阳二气交感,焉有不孕之理?但我听说以气而孕者,其子孱弱,衙役可速取来我看。”
少顷,衙役从姜氏屋中抱来孩子,众人一看,果然羸弱不堪。至此,则一切真相大白,邻里乡亲无不称赞知县见识深广、断案如神。
黄知县又提毛喜庆上堂,对他森然说道:“想置人于死地,便断你个自寻死路之果!姜氏守节无亏,姜成事姑至孝,况是学中子弟。你安敢以此大不韪之事加之于彼,而欲夺其家业,衙役与我重责五十,再作道理!”

衙役将毛喜庆打得皮开肉绽,黄知县道:“这混账可也有些家私吗?”一旁姜成插言道:“他若有家当,也不来此告状了。”黄知县又叫衙役取烙铁,毛喜庆终是挺刑不过,只得招认称:“自己一时糊涂图谋兄长财产,风闻姜氏诞子,故此捏造姑侄通奸,实欲致她于死地,好侵夺家产。今蒙老爷识破,只望笔下超生。”
黄知县大骂道:“彼贞节之妇、纯孝之侄,你却都想置之于死地,可见心肠何等歹毒,故判你凌迟处死;姜氏贞洁之妇,当以旌表;姜成则无罪释放。”

宣判之后,姜氏、姜成皆赞知县“青天大老爷”,众人也都心悦诚服,“寡妇生子受旌表”更是成了宣城百姓的一段佳话。
不过,事情放在三百年后的今天来看,“阴阳二气交感而产子”,不足为凭,更是匪夷所思的荒唐、荒谬理论,而毛喜庆含冤而死、姜氏姑侄有染,恐怕也是不争的事实了。但事隔数百年,众人皆作古,也只能令人喟然长叹而已。

案后微评:黄知县身为父母官,食民俸禄,断人生死,却一来以貌取人,二来又处处先入为主,究竟酿成了千古奇冤。俗话说,“大浪淘沙,沉者为金”,三百年后死而为天下笑,岂不羞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