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学到一定阶段,该如何求变?
线条上:
要在粗细、方圆、曲直、长短、枯湿、浓淡上加以变化。如一波三折、曲中求直、虚实相间等。
结体上:
笔画与笔画之间的映带、距离、方向、向背;偏旁部首之间的顾盼、错落都要讲究。如笔断意连、参差错落,燕不双飞、顾盼有情等。
章法上:
要因字相变,因意有别,因情而异。如篆、隶、楷、行之大珠小珠落玉盘,乱石铺街,草书之疏处可以走马,密处不可容针等等。
另外还有相同字上的变化。重点说说这一条,因为这是一般人看一个人的书法常用的一个衡量标准,也是很容易走入误区的一条。
(一)有条件进行变化。在一幅书法作品里若出现相同的字,应有所变化,并且变化是有条件的。因为除少部分字外,大部分都有不同的字体,并且在不同的字体里有若干书法家写出的一些在用笔、结体等方面有所不同的字可供选择。
(二)变化是有原则的。天下第一行书,王羲之的兰亭序,看似平凡,但临写起来很难,其原因就在于他的线条、结体、章法穷尽了变化。其最有说服力和典型意义的是其24个之字之之不同。王羲之是怎么变化的呢,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条:
1、依情感而变
所谓字有字义、词有词义、诗有诗意。书法作为一门艺术,书写时必须以情运笔,注情于笔端,才能感染人。王羲之在给诗集写序时,是乘着酒兴,和着盎然春意和青山秀水,欣然命笔的,可以说字字有情。这样以来虽是同一个之字,由于它所处的词句的情感不同,依情感的起伏变化而写,自然会有所变化。一般在书写一篇诗文时,开始是相对平静的情感,但随着文章的递进,情感就会起伏起来,往往越写越放的开,前后出现同一个字也不会写的一样。
2、依生理而变
由于在书写时,随着书写的内容的演进,人的手在纸上所处的位置会发生变化,身体的姿态也会有所变化,所以所写的字也会发生变化,无意于变而无一不变,只是有的差异小些。
3、依前字和右行而变
当前面一个字写完后,其线条的粗细、虚实,结体的高矮、宽窄、开合、正倚等已定,后面的字就要随之而变。如前一个字是左右结构,且左右偏旁之间已拉开,后面的之字在结体上,要么插空取窄,要么撑托取宽;若左右偏旁是上下错落的,不平衡的,后面的字要么救其不平衡达到平衡,要么先救其不平衡,然后再造新的不平衡;如若前一个字是独体结构,后面的之字也当随之而变。在右边一行已经落定以后,在章法上是有宽窄变化的,写到下一行时,要根据右一行相邻字的宽窄或收放情况相互避让,因而,相同的字处在不同的空间时也会有所变化。
4、依笔墨而变
写字时会随时沾墨、舔笔,什么时间舔笔、沾墨会因纸、因墨、因字而变,字的肥瘦、枯润也就会有所变化。
5、依人的审美而变
每一个字该大、该小,该粗、该细,该正、该侧,是由书写者根据自己的审美情趣而变的,是因人而异的。只所以每个书法家都各自成体,风格不同,就是其有着各自的审美倾向。
(三)变化是有前提的
观千剑而后能剑,临百家而后能变。字练到每一个字都会多种写法,方可信手拈来,随机而变。王羲之名字里有个之字,练了、写了何止千遍。
(四)变化是有尺度的
每一幅字当第一个字一写完,风格就定了,是楷、是行、是隶、是篆,当字体确定下来后,因要统一于风格,达到有机和谐,也就限定了它的变化范围。再就是不能随意造字,为变而变,让人不能辨识。同时,在变化中不能为了求变而失掉情感,成了字的堆积。
“变化”乃见于细微之处,或线条,或结体,或章法......无刻意做作为佳,得自然天趣乃美。“变化”不是“曲里拐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