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期间,全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要设中医馆

文章摘要:“十四五”期间在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方面的规划主要集中在5个方面

3月29日下午3点,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深入贯彻“十四五”规划,推进中医药振兴发展有关情况。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司长蒋健答记者问时表示,“十四五”期间,将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四五”行动计划,实现全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置中医馆,并加强内涵建设。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司长蒋健(图片来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官网)

中医馆全面铺开

扩大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覆盖率

据了解,“十四五”期间在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方面的规划主要集中在5个方面:
一是突出特色优势,打造中医药服务新高地。实施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启动国家中医医学中心和区域中医医疗中心建设,推动省域、市域优质中医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打造名院、名科、名医、名药,建设优势特色明显的中医医院,做强一批中医优势科室,提供优质高效的中医药服务。
二是建设基地队伍,提升中医院应急能力。依托高水平中医医院,建设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和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加强中医医院感染性疾病科、急诊科、肺病科、重症医学科等建设。打造中医疫病防治和紧急医学救援队伍,提升中医医院应急与救治能力。
三是加强中医馆建设,筑牢中医药服务网底。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四五”行动计划,实现全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置中医馆,并加强内涵建设。在中医馆提供中医治未病、医疗和康复服务,推广使用中医非药物疗法和适宜技术。还要选择中西医能力都较强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开展基层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中西医临床协作。提高基层中医药服务的可及性和优质度,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四是创新医疗模式,促进中西医协同发展。在综合医院、传染病医院、专科医院等,逐步推广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做到“有机制、有团队、有措施、有成效”。一方面,强化临床科室中医师配备,打造中西医结合团队,建立中西医多学科诊疗体系,开展中西医联合诊疗,形成“宜中则中、宜西则西”的诊疗模式。另一方面,鼓励科室间、医院间和医联体内部开展中西医协作,将中医优势与西医优势结合起来,切实提高临床治疗效果,为攻克癌症等重大疫病和更多的疑难杂症做出贡献。
五是注重全民健康,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持续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逐步扩大0-36个月儿童和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覆盖率。在医疗机构设置相关科室,提供中医药健康服务。在二级以上中医院设立治未病科,提供中医体质辨识、健康指导、疾病早期干预等中医健康综合服务;在基层中医馆开展中医治未病和健康教育;在妇幼健康服务机构设置中医科,提供中医妇幼健康服务。积极参与健康中国建设,在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糖尿病等慢病防治行动中,纳入中医药技术方法,充分发挥中医药的独特作用。

进一步加大中医专业农村订单定向培养力度

面对基层人才匮乏的问题,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事教育司司长卢国慧表示:“基层是服务人民群众最直接的地方,也是我们中医药人才大有可为之地。”在“十四五”期间,针对基层人才培养,将进一步加大中医专业农村订单定向培养招收力度,为中西部地区的基层培养一批本科学历的中医师。还将加大中医全科医生培养和基层卫生人员中医药服务能力的培训,以此提升基层中医药人才为百姓提供中医药服务的能力。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事教育司司长卢国慧(图片来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官网)

与此同时,国家将改革完善人才评价激励机制。“十四五”期间,将推动构建合理的中医药人才评价体系,把中医学的才能、医德医风作为中医药人才评价标准,把会看病、看好病作为中医医师的主要评价内容。同时,我们也将推动建立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评选表彰长效机制,以此引导全国各地建立不同层级相互衔接的人才评价表彰激励机制,选树一批行业模范和典型,增强岗位职业荣誉感。
中医馆将全面铺开对基层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无疑是难得的机遇。可以预见,未来各地将不断建设标准化的中医诊所,基层对中医执业医师的需求也将大大增加。笔者现根据2017年国家卫计委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医诊所基本标准和中医(综合)诊所基本标准的通知》,为大家整理了中医诊所建设的基本标准,共基层医生参考。
附录一:
中医诊所基本标准
中医诊所是指在中医药理论指导下,运用中药和针灸、拔罐、推拿等非药物疗法开展诊疗服务,以及中药调剂、汤剂煎煮等中药药事服务的诊所,中医药治疗率100%。
一、人员
(一)至少有1名执业医师,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具有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满3年,身体健康;
2. 具有《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经注册依法执业,身体健康。
(二)开展中药饮片调剂活动的,至少有1名具备资质的中药技术人员。
二、房屋
(一)房屋相对独立;
(二)诊疗区域布局合理,符合卫生学布局与流程;
(三)至少设置候诊区、就诊区;
(四)面积满足功能需要,并应当根据开展的诊疗范围不同具备下列条件:
1. 开展中药饮片和中成药调剂服务的,服务区域应当相对独立;
2. 开展中医非药物疗法的,应当设置独立的治疗室。
三、设备
(一)基本设备:诊桌、诊椅、脉枕、紫外线消毒设备、污物桶等;
(二)有与开展诊疗范围相适应的其他设备(包括中医诊疗设备)。
四、有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制定感染控制制度和流程,中医药技术操作符合中医医疗技术相关性感染预防与控制等有关规定。
附录二:
中医(综合)诊所基本标准
中医(综合)诊所是指以提供中医药门诊诊断和治疗为主的诊所,中医药治疗率不低于85%。
一、人员
(一)至少有1名执业医师,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具有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满5年,身体健康;
2. 具有《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经注册依法执业,身体健康。
(二)开展中药饮片调剂活动的,至少有1名具备资质的中药技术人员。
(三)设置医技科室的,每室至少有1名相应专业的卫生技术人员。
二、房屋
(一)诊所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卫生技术人员人均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二)至少设有诊室、治疗室。开展有创性治疗的,应当设置观察室和处置室;
(三)各功能区域相对独立,符合卫生学布局与流程,每室(含中药存放、调剂区)不少于10平方米。
三、设备
(一)基本设备:诊察床、诊桌、诊椅、脉枕、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计、压舌板、高压灭菌设备、污物桶、紫外线消毒设备;
(二)有与开展诊疗范围相适应的其他设备(包括中医诊疗设备)和必要的急救设备。
四、有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制定感染控制制度和流程,中医药技术操作符合中医医疗技术相关性感染预防与控制等有关规定。

来源:,文章为原文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医信邦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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