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粤港澳大湾区与广东自贸区的协同创新发展
当前,粤港澳大湾区作为世界第四大湾区,已成为我国建成世界级城市群和参与全球竞争的重要空间载体,是我国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和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粤港澳大湾区最为核心的任务就是要实现协同创新,完善创新合作体制机制,优化跨区域合作创新发展模式,构建有活力的跨区域、跨制度的创新体系,实现“9十2”城市群共同推进创新、共享创新成果。具体来说,在国家发展大局中明确粤港澳大湾的使命,重点要在三个方面凸显新角色:一是高水平开放的引领者;二是新经济发展的策源地;三是合作机制创新示范区。
一、粤港澳大湾区协同创新基础条件
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是含港澳在内的珠三角城市群融合发展的升级版,是“一带一路”倡议的重要支撑节点,是国家实现更高水平、更高层次对外开放新格局的必然选择。创新是粤港澳大湾区的第一品牌,协同创新则是大湾区引领全球新一轮创新发展的核心命题。区域产业协同发展实质上是对区域内不同地区所具有的各种因素和条件的选择,包括资源禀赋、区位优势、经济因素、科技因素及人文社会因素等,它们共同构成影响区域产业协同发展的基础条件。
(一)、粤港澳大湾区具有独特的区位优势和广阔的经济腹地,同时也是产业高端要素集聚地。
粤港澳大湾区区位优势突出,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将发挥内外联动、海陆统筹的重要支点和枢纽作用,具有巨大的产业发展空间。同时,粤港澳大湾区是一个充满活力的创新创业网,拥有丰富的教育与科研资源以及一大批创新性的国际化领军人才。
(二)、粤港澳大湾区产业结构互补性强,有利于培育利益共享的产业链和价值链。
粤港澳三地的产业具有互补性,珠三角制造业占比较高,而港澳地区则服务业高度发达。粤港澳三地可以借助大湾区战略平台,在分别发挥各自特色的同时,共同打造世界级的先进制造业基地和现代服务业基地,实现比较优势互补和错位协调发展。
(三)、粤港澳大湾区拥有世界级海港群、空港群及高效物流体系,为产业发展提供有力的基础设施支撑。
粤港澳大湾区的港口群与航空市场规模领先全球,有国际化综合枢纽的重要地位。尤其是港珠澳大桥的通车,香港至珠海的交通时间缩短至20一30分钟,有利于形成粤港澳大湾区“1小时经济圈”。随着港珠澳大桥等一系列基建项目的实施,湾区将构建起海陆空通达的交通网络,营造更加高效便捷、互通互联的物流体系,为打造内联外通的产业发展格局奠定基础。
(四)、粤港澳大湾区拥有发达的城市群,有助于形成核心城市带动区域产业协同发展的局面。
粤港澳大湾区有以香港为核心的大珠三角的金融、航运、贸易中心圈;以深圳为核心的“硅谷”创业创新高端产业中心圈,以及以整个区域为基础的智能制造及教育文化旅游产业圈,使湾区发展兼顾经贸、科技、教育、文化和生态环保等各类领域,推动了城市群的可持续发展。
二、粤港澳大湾区与广东自贸区的协同创新发展
(一)、粤港澳大湾区规划目的与广东自贸区的战略定位
纵观2017年我国政府工作报告,我们便知道制定粤港澳大湾区规划的目的:第一是推动内陆与港澳的合作深化;第二是发挥港澳优势,推动内陆经济发展;第三是通过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提升国家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中的地位。而广东自贸区的成立就旨在与“一带一路”倡议共同打造粤港澳大湾区,立足推动内陆与港澳经济深度合作。其战略定位为:依托港澳、服务内陆、面向世界,将自贸区建设成为粤港澳深度合作示范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重要枢纽和全国新一轮改革开放先行地。
(二)、广东自贸区通过四个方面的发展来促进粤港澳大湾区发展
2015年,广东自贸区在广州南沙区正式挂牌成立,为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带来了一针“强心剂”。广东自贸区在国家顶层战略中起到支点功能的定位作用。在促进大湾区的发展中:一是具有开放的经济结构;二是具有高效的经济资源配置能力;三是具有强大的外溢效应;四是具有发达的国际联系网络,使之成为世界第四大湾区。
(三)、广东自贸区对珠三角及周边地区的影响具有政策示范效应和辐射带动作用。
一是政策示范效应:广东自贸区建设代表着我国新一轮外贸改革的动向,以注重创新管理政策为特色。珠三角地区可借鉴广东自贸区的先进政策,比如税收政策。优惠的税收政策会多方面影响到企业发展的方向。而广东自贸区是以创新制度为发展前提,创新制度的关键又在于转变政府职能,使自贸区在更加国际化和法制化的运营环境下成长。二是辐射带动效应。广州、深圳和珠海是珠三角服务业发达地区,广东自贸区的现代服务业发展将带动珠三角乃至周边地区的现代服务业发展。近年来,一大批的新兴行业方兴未艾,如金融业、高新产业等战略性新兴行业,它们具有高国际化程度、高创新要求和高市场反应灵敏度的特点。
三、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强化广东自贸区为全国经济发展重要引擎作用
粤港深度合作为建设粤港澳大湾奠定了坚实基础。与世界级大湾区不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是在一个主权国家内三个独立关税区深化合作的重要尝试,涉及到产业布局、土地利用、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交通能源、基础设施、城市群协调等方面。
(一)、发挥广东自贸区探索协调作用。发挥广东自贸区引领作用,健全合作机制,增强集聚辐射作用,推进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重点在金融服务、贸易服务、交通航运服务、专业服务、科技服务等领域取得突破。
(二)、增强广东自贸区的集聚辐射功能。南沙、前海、横琴作为大珠三角发展的门户枢纽,尤其是要发挥在金融、物流、贸易、会展、信息和高端制造业等方面的集聚、辐射和带动作用,成为人才汇聚的高地、自主创新的高地和宜居宜业的福地,以推动大珠三角实现跨越式发展,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注入新的动力和活力。
(三)、粤港澳大湾区与广东自贸区深度融合是战略需要和责任担当。广东与港澳历史渊源颇深,经济联系紧密,地理位置接近,粤港澳合作具有独特优势。应该充分认识到港澳的战略地位,认识到粤港澳深度融合是战略需要和责任担当。广东自贸区要利用毗邻港澳的优势,加强同港澳深度融合,优先发展金融、科研等高端服务业。协同研发与新业态共同创新,助推科创成果向生产力转化。创新粤港澳与广东自贸区合作机制,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形成最具发展空间和增长潜力的世界级经济区域。
(作者吕福祥系中共郴州市委巡察组副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