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绪不能控制——论情绪规律

(一)情绪和情感情绪是人对客观事物是否符合自己需要所产生的态度体验,是伴随认识活动而产生的心理过程。普通心理学将情感定义为:是人的社会性需要相联系的态度体验。

事实上,人不论对自身的、心理的,还是社会的态度体验,其发生机制是一致的。情绪与情感没有必要进行定义的区分,也无法区分。比如,人对豺狼的恐惧与对阶级敌人的恐惧是没有任何本质区别的。情绪和情感都是态度上的体验,“体验”是情绪和情感的基本特征。除体验之外,情绪和情感产生过程中还常常伴随着特定的生理唤醒和外部表现。例如,人们在愤怒时,除了主观体验之外,还会伴随脸红、血压升高、心跳加快等外部表现。因此,一般我们提到情绪和情感时,不仅指某种主观体验,还包括了生理唤醒外部表现等成分。

显然,“社会性需要”是“客观事物”的子集,前者隶属于后者,即情感是情绪的一部分,在此一概论之,不再另作分别。

(二)情绪规律

① 情绪是内在的本性,正常人遇喜则喜,遇忧则忧。

② 情绪由自主神经主宰,不以主观意志为转移。

③ 对情绪的干预会强化情绪。

④ 情绪过程如山形曲线,不干预则一升一降而自生自灭。

⑤ 放任冲动,可得一时满足,则易说后悔的话,做后悔的事。

⑥ 与情绪和平相处就会适应,则使情绪反应迟钝。

⑦ 新的行动创造新的情绪,即烦恼不能消除,快乐却可以创造,快乐多了,烦恼相对就少了。

(三)情二端论从实践操作的角度,为了便于有效应对情绪,我们对情绪的纬度和分类本身尽量简化为快乐与烦恼,或利与弊。

1. 《礼记·礼运》'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死亡贫苦,人之大恶存焉。故欲恶者,心之大端也。'

2. 《韩非子·八经》'凡治天下,必因人情。人情者有好恶,故赏罚可用。'

3. 董仲舒在《春秋繁露·保位权》中也说:'民无所好,君无以权也。民无所恶,君无以畏也。'这都是指出人有好恶两种最基本的情绪。

4. 汉·霍谞《奏记大将军梁商》:'至于趋利避害,畏死乐生,亦复均也。'情二端论说明了人的情感虽有种种不同的形式,但都不外乎是好(或'爱')和恶这两端或两极的变化。我们就此一概而论地分为“烦恼”和“快乐”,实为简单便捷。

(四)情绪不能控制

1. 不要误会“情绪调节”。

情绪调节,指的是个体在面临情绪时所使用的策略。在恐惧的时候,如果把目标放在“消除恐惧”上,或试图不在意,则必然失败。如果,在恐惧的同时,不干预情绪,而是立即行动去创造安全的条件和创造快乐,则恐惧就不再是问题。此所谓“临事而惧,好谋以成。”

事实上,“试图控制”正性或负性情绪恰恰是情绪障碍患者的特点。个体对表情以及情绪体验的担心可能会带来适应不良的情绪调节策略,如压抑或回避、隐藏或忽略、不动心或不在意,但是,后果与愿望适得其反。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极力想控制某一情绪体验反而会导致这种情绪体验增强。因此,这一模式可能会引起恶性循环,生理和情绪唤起加剧,导致更多的抑制或回避情绪的努力失败,最终增加个体心理上的痛苦。

有证据表明,许多情绪障碍患者都在试图在某种程度上控制(或避免)情绪。

2. 情绪由自主神经控制,不受主观意志掌控。

① 植物神经。又称自主神经,接受大脑皮质的支配和调节,不受人的主观意志所控制,所以称为“自主”神经;植物神经包括交感神经和副交感神经,交感神经能使人活跃,副交感神经能使人安静,两者相互配合,支配整个机体和全身脏器活动。

② 人不能控制情绪,却可以控制言行极力控制情绪的人高血压、冠心病的后备军,或神经症的罹患者;有了情绪脱口而出,顺手而为,就会说后悔的话,做后悔的事。职员遇到被领导、客户、路人甲所激惹,处于敬畏之心,大多可以控制自己。

那么,他们控制的是什么?是情绪?不!所控制的不是情绪,而是言行。

同样是这一位职员,一旦回家就会因为孩子的作业没写、爱人的迟归等而鸡飞狗跳。此所谓“不谈学习,母慈子孝;一谈学习,鸡飞狗跳”。如此,人们常常犯得错误是,易于包容外人,而揪情人的错而伤害亲人。

③植物神经功能紊乱由精神交互作用激发,由控制而强化。患者主观感受繁多,涉及全身多个系统。主要有胸闷、憋气、心慌、胃痛、胃胀、腹泻、多汗、头晕、头痛、失眠及皮肤发麻发痒等。当患者出现上述症状,涉及多个系统、且难以用单一器官疾病来解释时,就应考虑自主神经系统紊乱或失调。“植物神经功能紊乱”的诊断标准与神经症一致,它是神经症的一个亚型。即它没有器质性病理基础,当然不是神经系统疾病;也无精神病性症状,即它也不是精神病。

“植物神经功能紊乱”不是刺激及其后果导致的,而是由于精神交互作用引起并强化,再加上当事人极力摆脱或控制,却欲罢不能,所有的努力都是负强化,从而进入恶性循环。即它是控制情绪的结果。

(五)神经症。包括强迫症、恐怖症、焦虑症、抑郁性神经症、“植物神经功能紊乱”、神经衰弱。神经症的定义:一种强烈的精神痛苦,伴随强烈的心理冲突,损害当事人的社会功能;体查无器质性病理基础,无精神病性症状,病程迁延不愈。

神经症可以一分为二:神经质症+依赖型人格。

神经症不包括“歇斯底里”。

神经质症的特征是:有较强的求治愿望,能够为改变付出持续的行动。依赖人格者不会为改变付出行动。只能长期依靠YAOWU帮助而不能解决。神经症的发病机制是精神交互作用,是偶然注意到正常的生理心理感受导致敏感,由注意与感觉交互作用而强化,再由“摆脱”的努力而进入恶性循环。

神经质症(有求助行动的神经症)。神经质症的各种苦恼或丧失精神活动的自由等情况,也是由欲望和抑制之间括抗作用的增强引起的。性欲和食欲,在动物界当然是无所谓的,但在人类社会自然应该强调抑制,但抑制的目标是行动或言行,而非情绪与情欲本身。

弗洛伊德认为歇斯底里以及其他神经症都是由性欲的压抑机制引起的,显然是牵强附会。它决不仅仅是限于性欲的问题,而是由包括性欲在内的人的“趋利避害”的本性引起的。趋利避害的内涵则简练、深刻而广泛的。

事实上,对于性欲的压抑或拮抗作用,这是所有人类常有的一种自然现象。

神经症的解决:通过建制式的行动,学会以行动为中心,接受情绪与烦恼,进而打破恶性循环。任由“任由烦恼存在而不管”,坚持照常接待往来一如既往,就会自愈,这本身就是最佳“解决方式”。

YAOWU不能解决神经症。

以强迫症为例:20世纪80年代,有双盲对照的解决研究一个接一个出现,例如 Thorn等(1980)、 Marks等(1980)、 Montgomery(81)、 Ananth等(1981)、 Insel(1983)等等结果大同小异,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

(1)氯丙咪嗪解决强迫性神经症有效,显著好转率为1/2至2/3;

(2)氯丙咪嗪的效果优于其他抗抑郁药;

3)氯丙咪嗪对原发性强迫现象和继发性仪式化行为都有效;

(4)一般需要4周左右才有显效,出现充分效果需12周,剂量与一般解决抑郁症相同,即日量100~300mg。强迫症是世界公认的难题,如今取得这样好的效果,确实令人鼓舞,当然,氯丙咪嗪只能控制症状,并不能解决神经症。要产生效果时病人的典型体验是,强迫现象仍然存在,只是感到不碍事、不难受而容易控制了。氯丙咪嗪解决的最大局限性是效果不持久。

据 Insel(1981)所有病人在停药后一个月全都复发了。Asberg等(1982)认为延长要时间可以防止复发。另一件麻烦事是,长期服用氯丙咪嗪副作用相当讨厌,如嗜睡、便秘、性功能障碍(快感缺乏)、体重增加等。有些病人由于副作用难受不能容忍而自动停药。

氯丙咪嗪的效果引起了一个问题:强迫症是不是抑郁症的一种形式?

值得注意的是,一度被视为内源性抑郁所特有的生物学标志在强迫症病人身上也多见,如地塞米松抑制试验、睡眠期的特殊脑电变化等,并且与强迫症病人有无抑郁心情无关但是,临床精神病学并不会由于一些非特异性的生物学发现而改变它的系统的。

情况很清楚,纯粹的强迫性神经症与内源性抑郁毕竞在若干根本方面大不相同。除非还有更多的证据或更特殊的生物学发现,否则把强迫症视为抑郁症的一种形式,现在还不能被大家所接受。二者的重大差异至少有:

①抑郁症是一种发作性障碍,强迫症的典型形式是慢性的;

②电休克对内源性抑郁有效,却对强迫症无效;

③抑郁症与躁狂症属于一个临床实体,而强迫症却跟躁狂沾不上边;

④强迫症与人格结构有直接联系,抑郁症却与任何一种人格都没有显著相关。

3. 精神交互作用。

神经症的症状原本是正常人都感觉到的正常体验,只是更多的时间没有觉察到。比如,遇到恐惧情境而心慌、气短、发汗、潮热等,心脏随时都在跳动,如不注意,就无知无觉;再如颞动脉一直都在搏动,不失眠的时候就注意不到等。这些原本都是正常而自然的。当人偶然注意到这些“原本正常,又被忽视”的“自然生理或心理现象”而导致敏感,越敏感越关注,越关注越敏感。如此,注意与感觉交互作用而逐步使之放大,再由对它的摆脱、抵抗更加增进恶性循环,这一规律被称作“精神交互作用”。

4. 精神的拮抗作用。

我们的精神活动,还有一种叫做拮抗作用的一种现象。这种所谓拮抗作用,拿肌肉运动作比较很容易明白。这也是我暂且借用此名目的理由。例如把双臂的肱二头肌和肱三头肌彼此结合起来叫拮抗肌,当我们曲肘或伸臂的时候,这两组肌肉的力量,经常相互间随时以增减、调节、大小、缓急等来加以调节,从而保障随意性的活动顺利达成。倘若没有这种拮抗作用,它的活动就会强直或痉挛或发生震颤等各种现象,而不能正常运动了。精神作用,完全可以和它同样加以比较。

小丑儿打算出庄严的士兵洋相,士兵控制不住情绪,却可以控制言行,这叫训练有素。

所谓精神拮抗作用,例如当我们发生恐怖时,另一方面常常出现不要怕它的相反心理;受到表扬或称赞时,必然涌现内疚的感情;居富则思贫;打算买东西时,先要考虑一番是否浪费的问题等等,这也就是所谓相对观念。再如要出屋门反倒先要回顾室内,连砸钉子也要注意用力的大小等等,这种抑制性意志,都是我们精神领域中的自然现象。肌肉也罢,精神也罢,它们的这种拮抗作用,都不是我们能够——加以随意支配的东西。在缺乏精神上的拮抗作用时,一旦产生象小孩子或痴呆症那种欲望时,就会出现毫无抑制的冲动行为,这是一种轻率失控的言行。如果这种抑制作用过强,就会象抑郁症那样,无论说话、做事,都将完全失去其自由。再如象紧张型的分裂症患者,或者错乱兴奋,或者木僵状态。这些都可以把它比作肌肉的间歌性或强直性痉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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