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延新简•建武三年居延都尉吏奉例
1974年8月出土于甲渠候官遗址第22号房址内。简册由10枚简组成,每简长22.8厘米,前两简宽2.5厘米、其余8简宽1.4厘米。全文200字(编号为EPF22:70-79)。内容为东汉建武三年(25年)窦融统治河西期间留下的一份完整的财政文书。第一简为建武三年四月辛巳领河西五郡大将军张掖属国都尉窦融为居延都尉所属官吏制定的“奉谷令”,第二简为守张掖居延都尉旷和丞崇于六月十七日下发的文件,简背有“已讎”二字。其余8简规定了居延都尉、丞和居延县令、丞、尉每月的奉谷数量,同时对城司马、千人、候、仓长、丞、塞尉等各级吏员的月奉可根据仓储和财力情况具体对待。窦融时期“奉谷令”的出土为研究两汉交替之际河西边塞的财政状况,以及官吏的薪奉发放情况提供了第一手资料。现藏甘肃简牍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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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牍”延伸
一、 汉代官吏的工资怎么计算?
汉承秦制,以粮食重量代表秩级,汉廷中央三公称万石,九卿官秩中二千石。地方上郡守秩二千石,郡守下有丞和长史,秩六百石。郡下又设郡尉,“副佐太守”,掌管武备。汉景帝时改为都尉,秩比二千石,有都尉丞,秩六百石。在边地郡县,都尉设置常不止一个,比如张掖郡就有郡都尉,也有张掖居延都尉、肩水都尉等。郡下设县,县令秩千石至六百石不等,县长秩五百石到三百石不等。县令、长以下又有县丞、县尉,秩四百石至二百石。其中百石以下有斗食、佐史秩级,是许许多多的小吏员的品秩,这些小吏统称为少吏。
《汉书》颜师古注,万石月俸三百五十斛谷。以下的秩级俸禄等次递减,中二千石每月一百八十斛,二千石一百二十斛,比二千石百斛,六百石七十斛。《汉官》记载,斗食月俸十一斛,佐史月俸八斛。据陈梦家考证,西汉俸禄以钱为主,王莽最后六年以谷物为主,东汉则是半钱半谷。《建武三年居延都尉吏奉例》记载了建武三年,窦融管辖河西时发布的一条关于都尉以下官吏奉谷等差的命令,根据窦融发布的新规定,我们可以看到,秩比二千石的居延都尉月奉谷仅为六十石,史书有“十斗一斛”及“十斗一石”的记载,此六十石即是六十斛,相比于史书记载中比二千石每月百斛的俸例要少,而其余官吏的俸禄也相应要少,虽然汉代不同时期的官吏俸禄存在变化,但对比所见的这种情况,可能也跟两汉之交战乱频仍的社会环境有重要关系。
二、 简册如何编联
《建武三年居延都尉吏奉例》简册出土时即无编绳,但通过观察简册外形,我们会发现许多与其编联状态有关的细节。该简册文书以单行书写的“札”与双行书写的“两行”组成,其中有上下两道编绳,在编联处多刻有契口,两枚“两行”编联处未见契口,但留有空白。
仔细观察简册内容及书写风格,可以看出此简册至少分二人以上书写,其中记录都尉及令丞等长吏主官的札簿墨色较浓,书写风格与抄录窦融府书命令的书迹明显不同,但其中关于居延城司马、千人奉例的两枚“札”,其书体似与前述二类亦有不同。
悬泉置遗址出土的《阳朔二年传车亶轝簿》简册的编联形式,最左边(即简册最后)为“两行”,“两行”右边分别编次单行的簿札,由此可以推想,吏奉例简册的编联也当是以都尉、县令的奉例在右(前),而写移的窦融府书及居延都尉遵照执行的覆文在最左(最后)。
图丨居延都尉府遗址(图源于网络)
图丨简册排序编联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