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县名志】庄河县名来源
庄河
庄河县位于辽东半岛东北部。东邻东沟县,西毗新金县,南濒黄海,西北与盖县、岫岩县相接。面积三千七百四十七平方公里。人口八十三万六千八百四十ニ人,以汉为主,还有满、回、朝鲜、苗等民族。划为三十个村人民公社,二个镇和二个国营农场,分辖三百六十七个生产大队,四个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驻庄河镇,距省会沈阳二百四十点五公里。
庄河县依山傍海。西北部为辽东丘陵的一部分,群山起伏,步云山高达一千一百三十一米。中部丘陵,沟谷相间。东南沿海地势低平,土壤肥沃,水源丰富,有利多种经营的发展。山区林木繁茂,产柞蚕茧。沿海一带产各种鱼、虾、蟹和贝类。畜牧业也较发达。大骨鸡以体大蛋大驰名。
庄河县名,启用于清朝末年。明朝以前称红崖子。因原庄河城街在天秤山(今老爷庙岭)之脊,此地“土石皆丹色,每朝东旭时望之如一片丹霞”而得名。清初仍称红崖子。清末,易名红崖子为大河。《庄河县志》记:“清道、咸间,犹海水漫衍之,……城北六里之大庄坞迤西始与庄水接流,海舶北上多此二处停泊。后潮流渐南徙,以城南三里许为海泊之所(今船坞地)。商民即在该处装运粮货,商界日见开通,因易红崖子…。”嗣后,“庄河”之称始见。盖以大庄河名简称而来。《奉天郡邑志》载“庄河直隶厅,……设治大庄河”。
据此知道今庄河原有大庄河之称。“大庄河”本为今庄(河)水旧称,因县城地处大庄河之滨,所以,取其河为名。清光绪三十年庄河成立后,“庄河”作为一独立的治域名称而存在,迄今已沿用七十余年。
庄河县地,战国末期属燕国的辽东郡。秦、汉、魏、晋仍为辽东郡辖区。南北朝至隋朝被高句丽割据。唐收复辽东后,属安东都护府。辽初为归州,后废。统和二十九年(一O一一年)复置归州,辖归胜县。金(降归胜县为归胜镇)属复州化成县地,后又置秀岩(今岫岩)县辖。元初属辽阳府,元太宗六年(一二三四年)废县后属盖州路。明属辽东卫。清初属盖县,后属岫岩厅。光绪二年(一八七六年)改岫岩厅为岫岩州后,本境仍属之。光三十ニ年(一九〇六年)十月从岫岩州划出,置庄河厅,并设庄河抚民同知。民国元年(一九一二年)改同知为知事。民国二年(一九一三年)一月改厅为县,此后开始为县治。一九三一年“九・一八”事变后被日本帝国主义侵占。一九四五年“九・三”胜利后,设庄河县民主联合政府。一九四六年十一月国民党占领。
一九四七年六月成立庄河县人民政府,属辽南行署领导。一九四九年五月划辽东省领导。一九五四年改由辽宁省直辖。今为大连市辖县。
注:数据19812年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