铺作构件之--- 飞枊
【枊(昂)】
--- 其名有五:櫼·飞枊·英枊·斜角·下枊 ---
枊,就是“昂”。枊是木结构古建筑铺作中最重要的构件之一,但是也象木结构中的其他构件一样,枊没有明确的定义,在《营造法式·总释上·飞枊》中李诫也没有给出具体的定义,只是列举了五条古代经典。不过,在我们目睹的几乎所有古建筑,尤其是早期的木结构古建筑中,枊的形象是这样的:枊是木结构铺作中(相对于该建筑主框架的开间或进深)被纵向斜置的传力及装饰构件。我们能够看到,在无论繁简的木结构铺作中,只有两种被斜置的构件:横向斜置的是斜栱,而被纵向斜置的就是枊(或枊型构件),铺作中的其他构件都是平正设置的。所以,尽管没有明确定义,我们根据外观形式也可以找到她。
【壁画中的枊(国保·莫高窟·172窟北壁·唐·敦煌市)】
【实物最早的枊(国保·佛光寺大殿·唐大中·五台县)】
枊产生在什么时候呢?这个事情还没有个有力的结论,不过可以确定的是:最迟在唐代,枊的使用就已经普及了。其外观形态和内在功能的定型,标志着这个构件已经完全成熟,并被熟练地使用。我国残留的最早的地面古建筑是汉代的石阙,在这些众多的石阙中,均未发现有枊的形象存在;与这些石阙差不多同时代的古遗址、古墓葬和石窟寺中,也未发现枊的存在,因此我怀疑枊可能诞生在唐代之前不久。
现存最早的枊的形象,出现在敦煌莫高窟唐代中期(或者可能更早一点)的壁画中(上上图),虽然画中的枊只有一点枊尖可视,但是其形态已经与现存最早的实物枊毫无区别了;我们现在能看到的最早的实物枊是在唐大中十一(公元 857)年的佛光寺东大殿上(上图)。因为这个房子也是我们现存差不多最早的地面木结构古建筑,所以枊的有实物佐证的历史,只能追到这里了--- 也就是晚唐时期。
从这时候开始,我们就有很多的木结构古建筑残留下来了,这些历代的木结构古建筑上较为早期的一部分上有枊,而较为晚期的大部分上有枊型构件。其中我见到的最晚的真枊是明嘉靖二(公元1523)年重修的太谷园智寺大雄宝殿上的真枊(下图)。现存的清代木结构建筑中,尚未发现真枊。所以从唐大中十一年,到明嘉靖二年的六百六十多年中,真枊的使用在木结构中被一直延续,没有中断,其中尤以宋辽金使用最频繁。
一般来说,我们常说“枊”指的都是真枊,《营造法式·大木作制度一·飞枊》中说“造枊之制有二:一曰下枊、二曰上枊。”这就是说:枊只有两类,一类是下枊,一类是上枊。其中,上枊的形制和形象都比较单纯;而下枊由于在木结构铺作中所处的位置不同,又分为四个小类--- 柱头枊、补间枊、角枊和由枊。下枊的形制要比上枊丰富一些,但是由其性质所决定,整个下枊的枊身枊尾是相同的,而以枊尖的不同,又分为三类即:批竹枊、琴面枊、琴面批竹枊(下图右)。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下枊枊尖的形态具有比较强烈的时代特征,即各个时代枊尖的式样并不相同,因此枊尖的式样常常是我们判断其所在的木结构的重要断代依据之一。
另外在福建一带的木结构中有一种“搯瓣枊”--- 枊面呈波浪型起伏的枊,以华林寺大殿(题图)为代表,其周围地区还有众多仿木构的枊也是这个样子。其实这也是批竹枊,大概是为了追求装饰效果,在枊面上做了个花样。
尽管枊的种类很单纯,但是由于下枊这个独特的构件具有极强的装饰性,所以它的外观形象(特别是枊的外露部分--- 枊尖)被延伸,很多木结构铺作中其他构件的外缘也被加工成了“枊尖”形象(下图左),以达到美观、雄壮的装饰效果。到清代,这种枊型的构件装饰,其华丽程度直至无以复加。
【插枊和“挑斡”】
在《营造法式·造枊之制有二·一曰下枊》中还提到下枊的两种特殊情况:(一)插枊(上图左);(二)“不出枊而用挑斡者(上图右)”。其中“插枊”的形制较为单纯,其实就是起一个装饰或者与同檐铺作中的其他真枊“看齐”的作用。
而“不出枊而用挑斡者”这个情况颇令人费解,我们需要先来理解一下这个命题的意思:“不出枊”--- 这里的这个枊字是指“枊尖”而言,“不出枊”就是说,枊尖不伸出铺作之外(也可以理解为没有枊尖)。那么“挑斡”是什么?陈明达在他的《营造法式辞解》中给出了具体的定义:凡下面悬空而上面承受荷重的形式均名“挑斡”。根据这个定义,我们知道“挑斡”其实是一种形制,而不是一个构件名称。但在日常解释木结构的过程中,为了表达上的方便,我们把这个形制叫做“挑斡”,其实是“不出枊而用挑斡”这个命题的简称。
在众多的木结构中,我们常常看到“挑斡”这个只有枊身而没有枊尖的形制,就我本人所见而言,自宋至明都有这个形制。首先可以肯定的是:因为《营造法式》是在叙述下枊的时候提出这个命题的,所以它无疑属于下枊的一种形式,至少它与下枊密切相关,他们是在同一范畴内的,这一点可以不用争议。
在《营造法式》中描述这种“挑斡”时只有一句话:“若不出枊而用挑斡者,即骑束阑方下枊桯。”这句话是理解“挑斡”这种形制的关键,但是问题恰恰出在这里:梁公在注释这句话时说“什么是束阑方和它下面的枊桯,均待考”,这说明,梁公当时尚未搞清楚这句话的后半部分是什么意思,不过他曾怀疑这句话的文字有脱误。从他以后其他人也没有搞清楚,大家说到这个事情时都只能“存疑”。
既然大家都不知道,那么我就可以猜猜:
要理解这句话,我觉得要先搞清什么是“枊桯”?“枊”我们已经知道是个什么东西了,那么“桯”是个啥东西:《说文解字》中解释“桯”的意思是:床前的几案。这是桯的原始意思。具体到木结构中“桯”是什么意思呢?陈明达《营造法式辞解》中也给出了定义:门窗隔扇等的边框。
但是这两个解释貌似都和“枊”扯不上什么关系,不过我们可以在《营造法式》原书中继续寻找,“桯”这个名字其实在《营造法式》中出现的很早,而且它第一次出现时,还就是和“枊”搅在了一起的:《营造法式·总释上·飞枊》中,李诫在注释他引用《义训》中的一句话“斜角谓之飞枊”时说“又有上枊如枊桯挑斡者,施之于屋内或平坐之下。”这句话非常明确地给出了“上枊”是用“枊桯挑斡”的这个形制。
那么根据李诫的解释,我们就知道:这个“枊桯”它就是上枊头上悬挑荷重的那个斜面--- 因为整个上枊身上,只有枊头上承载(挑斡)了荷重,那么“枊桯”自然就是指这个斜面了。下枊和上枊正好是反着的,那么下枊的“枊桯”就是下枊头处位于铺作中的拽脚了(陈明达《营造法式辞解》:各种斜置构件的底长叫拽脚)。(下图右)
知道了这个“迷人”的枊桯是什么东西,我们就可以看看它在铺作中,主要与哪些构件发生关系了:(一)我们看到下枊桯总是落在耍头或衬方头的(后尾)之上,并且与其后尾一字平行,这显然不能叫“骑”(因为《营造法式》中的“骑”一般是指“跨越”或“相交”的意思)。那么再找,(二)下枊桯总是被压在柱头枋之下,并与柱头枋十字相交。好了,这个事情就有点眉目了--- 下枊桯被“骑”在柱头枋之下。
我们看看“骑”在下枊桯身上的柱头枋是咋回事:《营造法式·大木作制度·总铺作次序》中规定:“如铺作重栱全计心造,则于泥道重栱上施素枋”,“素枋在泥道栱上者谓之柱头枋”,就是说:柱头枋也叫做素枋。这样我们就明白了:下枊桯是被素枋所“骑”着。
但《营造法式》中是说:下枊桯被“束阑方”骑着。这个“束阑方”又是个神马东西呢?在《营造法式》中没有找到关于它的更多信息。不过在《营造法式》的小注中常常以“古切”的方式注音,比如“枊,吾郎切”,根据这个规律我猜,这个“束阑”很可能是“素”的切音误。
如果我猜的不错的话,这个倒装句“若不出枊而用挑斡者,即骑束阑方下枊桯”的意思可能是:如果不出枊尖而用“挑斡”的方式,就把下枊桯安装在素枋之下。而且事实上,我们见到的所有“挑斡”中,下枊桯都被压在柱头枋之下,以达到力的平衡。
【“不出枊而用挑斡者”(左)和其拽脚落点(右)】
其实,在所有涉及枊(特别是下枊)的问题中,最令人不解的、同时最令人感兴趣的是有关枊的作用,也就是说:下枊在铺作中究竟主要起什么作用?换言之,下枊诞生的理由是什么?《梁思成全集·第七卷(营造法式注释)》在注释“下枊”时给出了下枊的四个作用:
(未抄录原文,请参阅《梁思成全集·第七卷》第94、95页原文)
甲:调节出檐与铺作高度的关系。
乙:装饰作用。
丙:平衡内外檐负重(即著名的“杠杆作用”)。
丁:解决铺作里跳平正界面与屋顶斜面的矛盾(这一条性质上与第一条重合,实质上也讲的是解决铺作(里跳)高度的问题)。
在梁公给出的这“四大作用”中,人们最津津乐道的是其中的两条,即甲和丙,我们都认为下枊的主要作用就是这两条。先看看下枊是不是能起到“调节出檐和铺作高度的关系”这个作用:
《营造法式·大木作制度一·飞枊》:“凡枊上坐枓,四铺作五铺作并归平;六铺作以上,自五铺作外,枊上枓并再向下二份至五份。”我们知道,宋式外檐的最多出跳是八铺作,也就是出五跳。如果按照这个规定来计算,从六铺作开始到八铺作,共有三跳,每一跳的“枊上枓”如果都“再向下二份至五份”的话,这三跳的高度累计会比用华栱出跳最少低“一栔(即 6份)”,最多低“一材(即15份)”。因此,下枊的这个作用是确实存在的。
但是我们想,一座出跳多达八铺作的外檐,高低相差“一材”能有多大效果呢?更不用说还有可能仅仅相差“一栔”了。因此说这个作用虽然有,但肯定不是主要的。
然后我们再来看下枊的“杠杆作用”:关于这个作用,陈明达在他的《大木作制度研究》中有一段精彩的论述,足以让人明白下枊的杠杆作用是多么的无关紧要:“下枊在结构上究竟起什么作用?......铺作外檐出跳、檐出、飞子均悬挑于柱外,其全部重量都要通过铺作传递至柱子。因此,铺作里跳必须有足够的重量,使内外载荷平衡,否则檐部将翻落......但是,这个作用在《法式》时期已不甚显著,甚至是不重要的。按照上述《法式》做法......柱头铺作不用下枊只用华栱,也同样可以达到内外载荷的平衡,只有补间铺作才确实起平衡作用,然而补间铺作又只是辅助的,并非必要的。”
陈明达先生如此明确深刻的论述说明:下枊的“杠杆作用”只是无关紧要的,即便没有下枊,华栱一样可以办到,而事实正是这样。但我们依然对下枊的“杠杆作用”大书,当然是因为其背后有梁公的话在撑腰。梁公的权威不容置疑,但是梁公注释《营造法式》是在半个世纪之前,在当时的条件下,他有着无法避免的局限性。而且这种“局限性”与治学态度成正比:越是严谨的态度,其时代局限性也越明显。
其实反倒是我们从不提起的下枊雄伟壮观的“装饰作用”较铺作中的其他构件更鹤立鸡群(上图)。无论是尖锐锋利的批竹枊,还是圆和上翘的琴面枊,都生机勃勃地弥补了高深出檐下的空旷,它们整齐密集的队列使得木结构房屋更加雄风勃起。所以才会在真枊逐渐消失以后,人们依然钟情于“假枊”,指望那凌厉的枊尖(嘴)来显示屋宇的高贵和壮观。因此下枊的“装饰作用”较之上面说的那两条是更明显的。
但是仅凭“好看”还不足以成为诞生如此重要的大型构件的理由,那么还有什么更重要的原因呢?我们先看看下面两幅塌毁的古建筑的示例图(当然,图中的古建筑之所以塌毁并非由于枊的缘故,只是借此场景分析枊真正的作用)。
【外檐破坏的示意图】
从上图可以看到,因梁栿下沉,导致外檐的铺作层整体向屋内方向翻落。另外我们也经常可以看到,一些殿内的梁栿下支撑着很多内柱,而这些支柱原本并非木结构最初的组成构件,而是人们后来添加的;如果我们再仔细考察一下,就会发现之所以支撑这些内柱,并不是因为怕主梁栿不堪重负而折断。因为我们知道,一般情况下主梁栿的中部是不直接受压的,其承受的直接压力都在两端部位,那么这些支柱是要干什么?
梁栿是整个木架构顶部压力汇聚点,它接受了建筑顶部的压力以后,再加上它本身的重量,这些巨大的压力本来是均衡垂直向下的(下图中的 [1])。但是由于梁栿的两端落在了檐柱之上,再加上梁栿本身的韧性,导致这些原本均衡垂直的压力发生了向心外的偏离。而这些偏离的斜下拉力传给铺作层后,铺作层会产生一种向内的应力(下图中的 [2]),如这种情况继续,铺作层就会向屋内翻落(上图),更严重的话,这种应力会把檐柱推倒(上图左)。我们知道,铺作层和檐柱都是耐压而不耐拉的。因此人们在梁栿下支柱,并非怕梁栿折断,其目的是使由于梁栿韧性导致的偏向拉力归正,继续垂直传递下去。
但是内柱严重影响屋里的空间,限制人们的自由活动,怎么样才能够既不用内柱又能使屋顶的压力垂直传递到檐柱上呢?在相关因素中,顶部压力无法改变,梁栿韧性也无法改变,那么就只有改造梁栿和檐柱之间的传递环节--- 铺作层:如果能在铺作层中加装一个斜向的构件,使其向外传递一部分引力(下图中的 [3]),把铺作层产生的内向应力(下图中的 [2])抵消的话就可以无忧了,于是我们的设计师创造了“枊”(并辅之以檐柱侧脚)。
因此我觉得这才是下枊产生的真正原因,也是下枊在构造中的主要作用。其实这正是梁公所谓的“杠杆平衡”的作用,只是因为他使用了“杠杆”一词,使我们的思维沿着“杠杆维持平衡”的惯性一直向前滑行罢了。在枊的这个主要作用中,确实有“杠杆平衡”的原理,只不过所平衡的不是“屋面的重量”,而是整个木架构的“力”。
【上枊·玄妙观三清殿·宋·江苏苏州】
【上枊·天宁寺大殿·元·浙江金华】
我曾经为了看“上枊”而费了不小的功夫,但是“上枊”这个构件太神奇了,我没看明白。《营造法式》中只规定了上枊的制作和使用范围,按照这些规定来衡量,我所看到的都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法式上枊”,在《营造法式·大木作制度一·二曰上枊》中说:“上枊施之里跳之上及平坐铺作之内;枊背斜尖,皆至下枓底外,枊底于跳头枓口内出,其枓口外用斜楔,刻作三卷瓣。”这段话中只描述了上枊的形象和位置;还说“又有上枊如枊桯挑斡者”,但是它究竟“挑斡”什么?没有交代清楚。而上枊这个构件又很稀缺,并非到处都有,无法经常性地考察,这个只能暂时放一放,以后再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