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为男孩,我很抱歉。」——儿童性侵中被忽视的男童

前段时间,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二审稿中关于加强奸淫幼女刑罚的提案引发热议,评论区叫好声一片:“终于可以惩治那些人间恶魔了!”

确实足以令人兴奋。

在我国最高检9月最新披露的数据中,仅2017至2019年3年间,检察机关就起诉了强奸、强制猥亵、猥亵儿童犯罪案件4.34万人。加重刑罚,无疑是对这些猖獗罪犯的一大重击。

但作为一名儿科医生,我的视线始终无法从“幼女”两个字上移开。多年的从医经验告诉我,因性侵被送往急诊室的小男孩,其实并不少

什么是儿童性侵害?

在讨论前,我们首先要清楚一个概念,什么是儿童性侵害?

儿童性侵害,在国际上有个更常用的概念——儿童性虐待(Child Sexual Abuse)。

可能很多人会认为,“性虐待”仅意味着身体上的侵犯,实际上儿童性虐待不仅仅指“猥亵”或“强奸”,一些与孩子年龄不符的、强迫发生的与性相关的活动,无论孩子是否愿意,都是对儿童的性侵害

它并不限于涉及生殖器官的实际性接触。向儿童展示色情场面、利用儿童制造色情影像照片等非肢体接触情况也属于性侵害的范畴。

儿童性侵害的受害者不仅仅是女童,男童一样会遭受性虐待,而这却是容易被人忽略的事实

这一事实,在立法上也被忽略了。

被性侵的男童,因沉默而被忽视

在我国,遭受性侵的男童,有多少?分享几个数字:

2019年,媒体曝光301起性侵儿童案例,受害儿童逾800人。在这807名受害者中,有758人表明了性别,其中女童677人,占比89.31%;男童为81人,仅占比10.69%。

数据来源:《2019年性侵儿童案例统计及儿童防性侵教育调查报告》

看上去男童似乎“安全”许多。但请注意,这项数据仅以“媒体公开报道”案例为收录标准

据《中国的儿童性侵:对27项研究的Meta分析》(Child Sexual Abuse in China: A Meta-analysis of 27 Studies)的数据显示,中国男童遭遇性侵盛行率(指一定时期内遭受性侵害的比率)为13.8%,女童遭遇性侵的盛行率是15.3%,两者相差并不大

广东省疾控中心2013年发布的青少年健康危险行为分析报告显示:无论是高中、职校学生,还是大学生,每100个男生中,就有2、3个有被迫的性行为,是女生的2.2~2.3倍

以上种种,足以说明,媒体公开报道的男童被性侵案例少,并不能说明男童面临的风险低,男童遭受性侵害,可能更具隐蔽性、更易被忽视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结果?

为什么男童受性侵现象更为“沉默”?

光明未及,罪恶在黑暗中发生。在这件事上,没有任何一方能够置身事外。

1、男童防性侵教育留白

一方面,“男性不容易成为性侵受害者”的刻板印象根深蒂固,再加上性侵男童案件曝光较少,许多家长、学校以为性侵男童是小概率事件,对男童的“性教育”重视程度难及女童。男童自身防侵害的意识更为薄弱,有时甚至意识不到自己被侵害了。

另一方面,国内对男性性侵的性禁忌更强烈,男童遭遇性侵后往往更倾向于选择沉默,这无疑让针对男童的犯罪更加隐蔽。

这其中,父母意识的缺乏,最让人痛心。

因为男童防性侵教育的起点,从来不是孩子,而是家长

若家长作为孩子最亲密无间的人,都不把防性侵教育当一回事,甚至羞于开口,那当男童遭受侵害时,他又能求助谁呢?又要由谁来教男童保护自己呢?

2、法律在强奸罪上的“男女有别”

另外一个让人忧虑的现实是,遭遇性侵害的男孩面临更加严峻的维权困境:

我国刑法中强奸罪的被害人一直仅限于女性。自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颁布后,性侵男童,造成严重后果的才会以故意伤害罪、猥亵儿童罪论处。

图片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对强奸罪的规定

图片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对强制猥亵、侮辱罪、猥亵儿童罪的规定

在中国裁决文书网公布的猥亵儿童案中,我们时常能看见男童和女童在量刑上的不平衡。

在今年9月一起猥亵男童案中,施害人前后猥亵男童4次,且发生了事实上的性行为,最终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

就在同年另一起猥亵女童案中,施害人两次猥亵被害人(没有发生性行为),最终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

类似的案件还有很多,男童似乎一直未曾得到应有的保护。

这次轰轰烈烈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将保护对象圈在了10岁以下的幼女,男童却又被排除在外。

想要打破“沉默”,给予男童最大程度的保护,需要从司法上根除这种“男女有别”

把强奸罪的被害者范围从“妇女、幼女”扩大到“他人”,把“奸淫不满10周岁幼女将适用更重刑罚”改成“奸淫不满10周岁幼童将适用更重刑罚”,会更好。

作为一名母亲,我衷心期盼这一天的到来。

被伤害的男童——难以磨灭的创伤

在纪录片《被性侵的男性》中有这么一个案例,男孩被表哥侵害后,告诉了他的爸爸,而他爸爸却说:“幸亏你是男孩。

同样是性侵,女童更容易被伤害,男童“还好”、“没什么损失”——这无疑又是很多人的“刻板印象”。

作为一名儿科医生,我想告诉大家一个事实:无论男女,被性侵所受到的身体伤害从本质来说是无差别的,男童所受心理创伤并不会比女童少

美国一项针对儿童性虐待的调查提出,虽然许多文献都集中阐述儿童性虐待对女童的影响,但经对比分析发现,儿童性虐待对男童的影响也显示类似的结果。

今年5月,四川一名高中男教师梁岗,被举报在2010-2020十年间,利用班主任和心理健康中心主任的身份,对班上数十位男生进行不同程度的性侵和骚扰。

梁岗事件的一位受害者表示:“这次经历恶心难受至极,内心极度恐惧却要理性面对生活,焦虑,臆想,长期伴随着我,极为痛苦。”

另外一名当事人也深受折磨:“直到现在我还会不自觉地想起当时的场景,无法磨灭。我觉得自己是不干净的,和女朋友在一起的时候也始终觉得对不起她。”

图源 CGTN记者团 https://weibo.com/5401376278/JeeK4uszC

肉体受到的创伤,大多能通过专业医疗手段治愈或改善,心灵的摧残却可能伴其终生,我们可以怎么办呢?

把孩子遭受性虐待风险降到最低的方法

我们都相信,刑法中终有一天会回应我们的诉求。可我们也清楚地知道,那一天大概率不会来得太快。那么在这之前,我们如何保护我们的男孩?

1、培养孩子与父母的信任非常重要

你要早早的告诉孩子,父母与他们之间是没有秘密的,他们可以自如地与父母分享任何事情——不管是好是坏,无论悲伤或喜悦,无论这件事情是否难以启齿,这样他会更愿意告诉你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情。

2、记得营造不忌讳谈“性”的家庭环境

你可以找机会多让孩子参与和性有关的话题讨论,比如一起讨论与儿童性侵害有关的新闻或报道。

记得要反复重申,一旦有类似情况出现,要第一时间跟爸爸妈妈说。

当然,夫妻和睦也非常重要,压抑的家庭环境会影响孩子的表达欲望。

3、清楚地教会男童如何防范性侵风险

· 认识哪些是身体隐私部位

千万不要害羞,这个举动非常重要。就是要告诉孩子,虽然这个话题很私密,但你是最佳的倾听者。

如果你害羞或者担心说不清楚,读绘本是个好办法,推荐绘本《我们的身体》。

· 未经允许,任何人都无权触摸隐私部位

√合理的触碰隐私部位情况:

· 监护人帮年龄小的宝宝洗澡、上厕所;

· 医护人员帮宝宝做检查或相关治疗。

除此之外,如果不乐意被触碰,任何人都不应该强迫。

这里的任何人,不限于男性,也包括女性。不限于成人,也包括同龄人或老者。不限于陌生人,还包括老师、亲戚朋友、邻居、家庭成员、保姆等熟人

事实上,《2019年性侵儿童案例统计及儿童防性侵教育调查报告》的数据显示,儿童性侵案中,熟人作案的比例超过7成

但能清楚地意识到这一点的家长,远比我想象中少得多,连一半都不到。

在此建议各位家长,请不要轻易把孩子交给他人单独照顾。无论这个人是您信赖的老师,还是常联系的亲戚。

· 勇敢说“不”

孩子其实知道哪些关注或者接触方式是让他们不安、不舒服、不喜欢的。要教会孩子如果遇到有人以他们不喜欢、不舒服或者父母认为不对的方式接触他们的情况时,要勇敢拒绝,大声说不,迅速跑开

防性侵不应该是光说不练,爸爸妈妈可以在日常中通过游戏让孩子掌握技能

比如,我们可以问:“如果有人用你不喜欢或感觉不舒服的方式摸你,你可以怎么做?” 这种“演习”的方式比较自然,还可以和孩子一起讨论有哪些解决方案。

· 对网上的“朋友”保持戒心

在我国的性侵案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发生网络社交平台上。由于施害人的隐蔽性,家长很难发现孩子正面临的风险。

不让孩子上网是不现实的,但我们可以提醒孩子,要警惕屏幕背后的这个“有缘人”,不要在没有任何保护的情况下和网友私自会面。

· 遵守规则,不去限制未成年人出入的场所

在安保措施薄弱的地方,人类的理性往往经不起考验。

相关数据显示,我国性侵案的施害人有相当一部分在犯罪前有饮酒行为。他们常出没于酒吧、网吧等人员复杂的场所。

家长可以帮助孩子树立规则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醒孩子别去这些限制未成年人出入的地方。即便受到诱惑,即便有空子可以钻,也应该控制自己的好奇心,等到成年之后再说。

4、学会识别男孩可能遭受性侵的蛛丝马迹

儿童性侵案施害人的隐蔽性通常较强,重复作案的可能性较高。

当男孩开始出现这些迹象,需要怀疑他可能正经历不好的事情:

· 心情莫名变得焦虑、沮丧;

· 与家人和朋友的交流变少;

· 睡眠、饮食规律大变;

· 过度情绪化,出现攻击性或自残行为。

当您看到这里可能会发现,我在前文中提到的很多男童可能遭受的风险及相应举措,也同样适用于女童。是啊,保护孩子从来不应该以性别为出发点。

幼童防性侵教育,其实也是男童防性侵教育。

或许,当我们打心底里不再从各个层面上(包括法律、教育、文化等)纠结“童”之前带“男”还是“女”时,我们的孩子才是真正被很好地保护着的。

作为保护儿童免受性侵害的托底的刑事立法,更应如此

end

审核律师:谭鹏程

参考资料:

[1]https://www.spp.gov.cn/spp/zdgz/202009/t20200918_480406.shtml
[2]http://www.all-in-one.org.cn/newsinfo/353182.html
[3]https://www.uptodate.cn/contents/zh-Hans/evaluation-of-sexual-abuse-in-children-and-adolescents?csi=d50e3098-a8ad-426e-b539-06e2e0ef3df0&source=contentShare
[4]https://www.aihw.gov.au/reports/domestic-violence/family-domestic-sexual-violence-in-australia-2018/contents/summary?source=post_page
[5]http://cdcp.gd.gov.cn/newsdt_list/zxfb/content/post_1101970.html
[6]https://www.cdc.gov/violenceprevention/sexualviolence/fastfact.html
[7]http://www.court.gov.cn/upload/file/2019/11/22/11/13/20191122111344_89989.pdf
[8]https://www.healthychildren.org/English/safety-prevention/at-home/Pages/Sexual-Abuse.aspx
[9]https://www.healthychildren.org/English/ages-stages/teen/Pages/Mental-Health-and-Teens-Watch-for-Danger-Signs.aspx
[10]https://www.ncbi.nlm.nih.gov/pmc/articles/PMC4413451/
[11]https://wenshu.court.gov.cn/website/wenshu/181107ANFZ0BXSK4/index.html?docId=c44ea2c9af754d42a290abe000388ef8
[12]https://wenshu.court.gov.cn/website/wenshu/181107ANFZ0BXSK4/index.html?docId=bd8e9325790f49098cbaac4500c1ced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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