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罚款192万,数十家药械企业被点名!

来源:医药观察家网

6月4日,四川省药监局一连发布了多则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共计5家医药企业违法违规被处罚!

【违法事实】这几家医药企业的违法事实主要集中在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许可事项变更》,销售劣药。

其中四川省简阳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经查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逾期不改;成都市长康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被查销售劣药黄连上清丸(批号:200801,标示生产企业:四川琦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规定对重点药品进行养护;四川沱江源药业有限公司被查未遵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逾期不改;四川恒源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被查企业质量负责人变更未进行变更登记;雅安九康药业有限公司被查质量负责人未正常履职。

【处罚结果】对于两家违反规范逾期不改的药监局依据新《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予以重罚!四川省简阳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处35万元罚款;四川沱江源药业有限公司则处罚款30万元。

对于其他三家医药企业的违法行为,由于情节并不严重且是初犯,药监局均予以“警告”的处理,如不改正,再度被查的下场可能就同上面两家企业一样了。

5省齐发,16家医药企业被处罚!

无独有偶,医药观察家网注意到近日湖北省、江西省、黑龙江省、河北省药监局均公布了行政处罚决定。

梳理这四省的行政处罚决定发现,江西樟树天齐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樟树市庆仁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江西康堡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江西碧福源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江西弘康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湖北强康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武汉绿然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是因为生产销售劣药被罚;武汉民德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被查未遵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且逾期未全部改正;中诚医药南宫有限公司任县分公司则是未遵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且逾期未全部改正;邢台市医药药材总公司涉嫌出租《药品生产许可证》;黑龙江绿翔康源医药经销有限公司购进销售劣药。

以上企业除了黑龙江绿翔康源医药经销有限公司仅被没收违法所得,其余的10家医药企业全部予以罚款等处理;邢台市医药药材总公司处罚力度最大,因为出借《药品经营许可证》被处违法所得3.8倍罚款,罚没共计192万元;另外中诚医药南宫有限公司任县分公司和武汉民德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因为逾期未整改违法行为依据新药管法予以罚款,中诚医药南宫有限公司任县分公司被警告且罚款35万,武汉民德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的罚款金额虽未公开,但是按照四川省和河北省的处罚经验来看,至少30万元的罚款是逃不掉的。

另外7家生产销售劣药的医药企业的处罚金额并未公开,上文中共计被处罚的16家医药企业具体违法行为及处罚结果见下表:

监管部门监管处罚力度将“从严从重”

此次公示的行政处罚中有不少针对逾期不改正违法行为的大金额罚款,由此可见药监局对于屡罚不改的行为不再纵容。

近日还有一则药店销售劣药被重罚的案件引起了业内的关注。广东梅州市某药店因销售劣药“长白山新开河参”被查,广东梅州市大埔县市监局对其予以处销售劣药货值金额人民币118950元的17倍罚款,合计人民币2022150元的处理,近日该案件审判结果出炉,法院支持当地监管部门原处罚决定,驳回药店上诉。

销售劣药都能获得重罚,未来对于其他生产劣药、不合格医疗设备、出借许可证、屡查屡犯等违法行为药监局更是要加大监管和处罚力度,保证产品质量安全不容置疑,望广大医药企业不要去试探法律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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