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文中“连及”和“共用”修辞解说

一、连及

说甲事物时,连带说到乙事物,但句子的意义只指向甲事物。甲事物和乙事物是相关或相对(相反)的关系。连及的目的是为了使音节匀称,以词足句。这种修辞方式,和文言词汇中的偏义复词道理上是一致的。

1.是芙蕖也者,无一时一刻不适耳目之观。(《芙蕖》)“耳目”中的“耳”连及。

2.此诚危急存亡之秋也。(《出师表》)“存亡”中的“存”连及。

3.宫中府中,俱为一体,陟罚臧否,不宜异同。(《出师表》)“异同”中的“异”连及。

4.朝服衣冠,窥镜。(《邹忌讽齐王纳谏》)“衣冠”中的“冠”连及。

5.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曹刿论战》)“小大”中的“小”连及。

二、共用

在一个句子中,有两个以上的成分共同与另一个成分发生结构上的关系。

1.今君有区区之薛,不拊爱子其民,因而贾利之。(《战国策冯谖客孟尝君》)“不拊爱子其民”即“不拊爱其民,不子其民”,“其民”共用。

2.令孤子、寡妇、疾疹、贫病者,纳宦其子。(《勾践灭吴》)“纳宦其子”即“纳其子,宦其子”,“其子”共用。

3.女为人臣子,不顾恩义,畔主背亲,为降虏于蛮夷,何以女为见!(《苏武传》)“女为人臣子”即“女为人臣,女为人子”,“女为人”共用。


(本文节选自我原创书《高中生文言精解一本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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