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两例天主教会在中国做过的恶1 南京圣...
1 南京圣心儿童院
圣心儿童院是外国天主教在南京开设的一家慈善机构,始建于20世纪30年代。1948年春,圣心儿童院由爱尔兰籍修女兰义德任院长。圣心儿童院有个规定,凡进入儿童院的婴幼儿童,必须由监护人填写一份“申请书”,并签字画押,这张申请书实际上是一张“卖身契”。根据“申请书”所做的统计显示,1948年1月至1950年入院儿童577名,被领养121人,死亡372人,死亡率竟达65%。
.......解放前,死孩子扔到青岛路的乱坟岗上,是圣心儿童院杂役张王氏负责掩埋。解放后,怕解放军岗哨看见,改埋在院里了。勤杂人员受调查组指派在圣心儿童院的蚕豆地里,一连挖出尸骨120多具,有些小尸体和裹着的报纸尚未腐烂。婴儿的手和脚原来是被草绳捆住的,而现在却很松,说明捆绑时孩子还能挣扎!
讽刺的是,在大量证据面前,兰义德仍然在致南京市民一封信中说:“我院以慈爱为本,绝无害人之意,圣心儿童院是无辜的。”
2 加拿大天主教无原罪女修会圣婴婴院
1909年,加拿大天主教无原罪女修会在广州创办了圣婴院,初与圣灵孤儿院同在大新路。民国22年(1933),圣婴婴院迁至淘金坑黄华堂新庄慈母岗,有楼舍3座,园地百多亩。民国35年收养弃婴110名,由5名修女管理。
该院专收贫民女婴,收养时家长须具结,订明婴儿入院后家属不得探望(交费的除外),婴儿死亡院方不负责任。收婴后先置于地下室半天至一天,如存活转入婴房。一些长得漂亮,比较健康的女婴就被修女套上漂亮衣服,拍下照片,寄回加拿大,哄骗有钱人士捐募钱财。日常负责照料婴儿的是一些老妇和8名13岁左右的孤女(其中5名有残疾)。婴儿有病得不到认真治疗,只由一个略懂医理的修女给药。院中常发生老鼠咬伤婴儿等事故,婴儿死亡率甚高。1933年至1951年3月由人民政府接管时止,18年中死亡的婴儿约4万名,死亡率高达94%。婴儿死亡后剥去衣服,装进布袋,扔入设在院后山岗的3个深坑(人称死仔坑)。每个坑五六尺见方,深二三丈,长年累月坑内尸骨累累。
1951年3月,市救济分会接管圣婴婴院时,仅存婴儿48名,皆骨瘦如柴,大部分还患有疾病,另还有两岁以上幼儿及弱残人员42名。同年11月2日,市人民法院在中山纪念堂召开公审圣婴婴院残害婴孩案大会,宣判原圣婴院院长潘雅芳、副院长高忠臣(均是加拿大籍)虐待残害中国婴孩罪,均处以5年徒刑,刑满后永久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另两名修女永久逐出国境,1名驱逐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