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罚款500元!石家庄严查这些行为!
注意!即日起
石家庄市区严查、严控
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
为净化道路交通秩序环境,打造现代化、国际化美丽省会城市,当好全面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的排头兵、领头雁,石家庄市公安局交管局决定,自即日起在主城区开展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每天安排多组摩托车专项整治小分队
行动中,交管局机动大队、各执勤大队机动中队每天安排多组摩托车专项整治小分队,每组不少于5名骑警,根据摩托车出入规律特点,在石家庄市主城区范围机动灵活设置检查岗位,依法查处、处罚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
环城交警大队依托13个警务站,严控摩托车进入市区三环路以内道路行驶。
每天组织不少于5处摩托车整治点位
摩托车常见道路交通违法及处罚
一、仅罚款的违法行为
1. 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的,未随车携带行驶证的,驾驶证丢失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驾驶证损毁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罚款50元;
2. 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仍驾驶第三类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罚款200元;
3. 驾驶轻便摩托车载人的,罚款50元;
4. 驾驶摩托车在车把上悬挂物品的,罚款50元;
5. 使用他人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罚款100元;
6. 在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掉头的,掉头时妨碍正常行驶的车辆和行人通行的,罚款200元;
7. 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的,罚款100元;
8. 使用摩托车牵引车辆的,牵引摩托车的,罚款200元;
9. 违反机动车停放规定且驾驶人不在现场,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违反机动车临时停车规定且驾驶人不在现场,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罚款100元;
10. 机动车驾驶人不服从交警指挥的,罚款100元。
11. 乘坐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罚款50元。
二、罚款并扣分的违法行为
1. 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罚款100元,记3分;
2.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罚款200元,记3分;
3. 从前车右侧超车的,前车左转弯时超车的,前车掉头时超车的,前车超车时超车的,超越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在铁路道口、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地点超车的,罚款200元,记3分;
4.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罚款100元,记6分;
5. 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路口遇有交通阻塞时未依次等候的,罚款200元,记2分;
6. 通过路口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的,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罚款100元,记2分;
7. 机动车逆向行驶的,罚款200元,记3分;
8.驾驶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罚款50元,记2分。
三、12分/拘留/扣车/重罚的违法行为
1.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第三类机动车,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仍驾驶第三类机动车,驾驶证被公告停止使用仍驾驶第三类机动车的,罚款500元,可以并处拘留15日以下;
2. 将第三类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的,交由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的人驾驶的,将第三类机动车交由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的人驾驶,罚款200元,可以并处吊销;
3. 在驾驶证暂扣期间仍驾驶第三类机动车的,罚款200元,可以并处拘留15天以下;
4. 持准驾第一、二类机动车驾驶证,驾驶第三类机动车中不得驾驶的机动车型,罚款500元,记12分;
5. 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的,罚款500元,排查盗抢;
6. 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罚款200元,记12分;
7. 驾驶拼装的第三类机动车上道路行驶,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第三类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罚款500元,扣证、收缴、强制报废;
8. 安装、使用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光电设备、高音喇叭、大功率音响等装置的,罚款200元,强制拆除、收缴其装置;
9. 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的,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罚款500元;
10.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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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赵若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