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隔干支是否能相合
查阅《渊海子平》有关论合的文字,找不到明确答案。但从其所举的一些相关命例来看,则都是肯定隔柱能够相合的。如其“论七杀”一章云:“如辛丑乙未乙卯丙子。此命身旺,生于六月之中,岁干透出辛丑为木杀,喜得丙子合辛丑之杀,乃贵而有权。”这是在以时干丙火合制年干的辛杀。还有一例:“如丁巳戊申壬子戊申。此命身旺,见二戊为七杀,引归于巳,丁与壬合,戊与癸合……壬戊二字俱旺,所以贵也。”这里的年干与日干丁壬合,年支巳中戊土与日支子中癸水戊癸相合,均属于隔干隔支之合。《三命通汇》论“年上七杀”一章也举例说:“一命戊戌庚申壬午癸卯,戊与癸合,卯与戌合,壬坐午支,财官具备,为贵。”这里说的戊癸合、卯戌合,也都是年时隔干隔支之合。
然而,《子平真诠·论十干合而不合》却明确指出:“何谓合而不合?盖有所间隔也。如甲与己合,而甲己中有庚间隔之,则甲不能越克我之庚而合己;以乙间隔之,则己岂能越克我之乙以合甲,此制于势也,合而不敢合也。又如隔位太远,如甲在年干,己在时干,如人地北天南,不能相合一般。然与有所制而不敢合者,亦有差别,欲合而不能也。其为祸福,得十之二三而已。”意思很清楚,就是两条,一是隔干能克制相合的两干时不能相合,二是年柱与时柱的遥合不能相合。现在很多命书都持此观点。
两种观点谁对谁错呢?假设遥合不合,隔干克合干也不合,那么,上文所举《渊海子平》中的辛丑命,时干丙火便不能合制年柱辛杀,从而因七杀无制而破格,命主便不会“贵而有权”。戴安娜命也是如此:辛丑甲午乙未丙子。倘若时干丙火不能合制年干辛杀,命主就不会成为富贵非凡的英国王妃,而会是个七杀无制的贫病之人。再看这个男命:甲戌癸酉乙未戊寅。月令七杀透印,如果戊癸之间因有乙木克制而不合,那杀印格就成立,命主则必然会显贵无疑。可是命主却六亲早丧,无依无靠,无妻无子,一生孤独穷困。显然,这乙木还是不能阻隔时干的戊土合坏月干的癸水印星啊。又有某男命:癸巳甲寅己丑戊辰。正官当令,但巳丑拱伤官,破了官格。故命主为普通农民。男以财为妻,八字上的时干戊土能合去年干癸水妻星吗?请看事实:命主于18岁壬子运辛亥年三会财局时娶妻,一年后的癸丑年其妻外遇,21岁甲寅年正式离婚。辛亥运丙辰年,丙辛合财,23的命主再婚。25岁戊午年,其二妻又出轨,次年再离。27岁庚申年亥财长生并转合入妻宫,命主三度成婚。这次他是下定决心打死也不离婚的,但最终还是没能熬不过命运之神的摆布,到33岁戊寅年其妻跟人家悄悄私奔了。从命理上看,这一切难道不都是戊癸遥合整出来的破事儿吗?
如此说来,是不是隔柱之合就完全没有条件限制了呢?隔柱不合的说法是否就可以不予理睬了呢?也不是。哪要在什么情况下隔合才不合呢?那就是冲。因为冲与合才是一对矛盾,一般钥匙解一把锁,只有冲才能破合。如甲己之间隔一个庚字,甲庚冲,则能破甲己之合。乙庚之间隔一个甲字或辛字,甲庚冲,乙辛冲,也能破乙庚合。当然,还得分先后以及各自的力量而论,破合之字倘若没有力量也是难以破合的。
女命甲:戊申乙卯丁亥癸卯。时干癸水夫星与年干作合,戊癸合比劫,这是丈夫外遇的信号。但命主夫妇都在农行工作,结婚二十多年来,其夫尚无绯闻,两人关系也不错,为什么呢?原因就在于日主丁火与癸水相冲,不让戊癸相合。而另一女命:丁未癸卯壬申戊申。同样是隔干戊癸合,只因中间没有破合的丁火,所以在命主36岁癸未年时,其夫外遇并与命主离婚。
女命乙:丁酉辛亥乙酉丙戌。此命夫星辛金透出,日主以丙火合之,伤官合杀,这是典型的婚姻信号。然而,辛金坐下有甲木,是辛金的正财,表示辛金是有妇之夫。只要大运不能将亥中甲木去掉,命主就会始终处于三角恋之中而无法摆脱。实际情况正是如此,十几年来命主一直在充当小三角色。她也不想这样,多次试图摆脱这种囧境,在命理上就是日元乙木冲辛金,可是金强木弱,乙木无力冲破丙辛之合,故而至今还是二女共一夫。
男命甲:癸卯丙辰丁酉辛亥。丙辛合,劫财合妻星,命主之妻是否就有外遇及离异的事情呢?实际没有。为什么呢?因为丙火劫财受到癸水七杀贴身克制,大运又是一路水金,七杀有力克制丙火,故丙火不能合去辛金,所以命主夫妇在感情上均无明显的出轨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