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重新武装日本
1954年是美国的“遏制”政策面临严峻形势的一年。随着朝鲜停战协定的签订和美国支持下的法国军队在印度支那战争中的节节败退,美国在亚洲的影响和军事实力大大削弱了。在这种情况下,日本的地位和重要性就越发突出起来。
日本是远东地区具有最大的工业和军事潜力的国家,是美国的“战略防线”——“太平洋岛屿链条”上不可缺少的支撑点。所以,美国认为无论付出多大代价,都必须让日本留在“自由世界”内,并想通过和约和其他各类条约把日本纳入美国的全球战略:经济上让日本服从美国的战略要求,部分以至全部取代美对东南亚亲美政权提供廉价军火和消费品;军事上让日本成为美太平洋安全体系的关键性战略基地,作为美国“全球争霸”战略中远东部分的依托。所以重新武装日本,促使其加强军备便成为美优先关注的目标。
1953年5月,美国务卿杜勒斯公开提出要和日本搞个“共同防御条约”,以向日本提供援助,加速重新武装日本,使其陆军人数增加到30万;同时通过提供军事和经济援助为诱饵,迫使日本向美国承担一定的军事和政治义务,增加对美的依附。美国的这种打算一传出,立即受到日本舆论的一致反对,日本政府与美的分歧也很大。但是日本政界害怕朝鲜战场一俟停战,美军军需剧减,日经济就会招致危机,经济界也希望接受援助来扶植军事工业,以刺激和带动整个经济的发展。在这种情况下,日美双方便于7月15日进行正式谈判。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双方于1954年3月8日正式签订了《日美共同防御条约》。
条约由“共同防御援助协定”和3个补充协定组成。根据“共同防御援助协定”,美国负责为日本提供军事设备、物资和劳务,而日本则供应美国所需的从日本进口的各种原料;日本保证尽全部力量保卫本国,并将最妥善地利用美国的援助,美国则有权派遣观察员至日本检查它所给予的设备及其他援助的使用情况。3个补充协定的主要内容包括:(1)在3年内日本陆军增加到18万人;(2)日本在1954年6月底前用日元购买价值5000万美元的美国剩余农产品。
由于《日美共同防御条约》的签订,再加上先前通过的《旧金山和约》、《日美安全条约》、《行政协定》等一系列条约,美国便基本上完成了它驻军日本、重新武装日本、把日本纳入以美国为中心的安全保障体系的计划。根据协定,日本政府和执政党于1954年6月通过了《防卫厅设置法》和《自卫队法》,把保安队改组为陆上自卫队和海上自卫队,并设置了航空自卫队。此外,还仿照美国方式设立了陆海空参谋长联席会议。由此,一整套完备的战争机器就建立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