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价包干模式的合同,如何规避清单错误导致的风险?

众所周知,现在大部分项目招标阶段留给清单编制人员的时间都非常紧急,清单编制人员往往没有时间去现场踏勘,清单编制时的项目特征描述往往不能与现场一致,所以在招标文件中常常会要求投标单位投标报价时需结合图纸及现场实际进行报价,并要求因忽视现场实际及设计图纸要求导致的报价错误由投标单位承担。然而清单招标中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4.1.2的明确规定“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且该条文为强制性条款。招标文件的这一约定与清单计价规范冲突,中标单位进场后往往会以此为理由要求增加,从而造成纠纷,影响工程的顺利进行。那么实际操作中如何做才能规避这一风险呢?

首先对于涉及现场实际的清单项目特征描述时建议严格按设计图纸说明写,同时在清单编制说明中重点提示投标单位应结合现场实际进行报价,以昨天这个项目为例,有争议的招标清单项见下表:

设计图纸说明为“基坑开挖,首先从现有地面标高下采用机械挖土至-2.1米”,因此该项清单的项目特征描述中的挖土深度可以描述:“现有地面标高下挖土至-2.1米”,并在清单编制说明中明确“该项清单的挖土深度为现有地面标高挖至图示的-2.1米,投标单位需现场踏勘后自行确定实际挖土深度及挖方工程量,因此造成费用增加在综合单价中考虑,结算时不因现场实际与清单描述不符而增加工程量或任何费用”。

其次,建议在招标文件中增加以下约定:
1. 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明确约定:该项目为总价包干,包干范围为设计图纸上的全部内容。
2. 招标文件应明确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清单工程量仅为报价时作为参考,投标单位应根据设计图纸结合现场踏勘的结果,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清单项目特征及工程量进行复核,对招标清单与图纸及现场实际不符之处在答疑时提出,由招标人落实后统一修改。中标后如果对招标清单的错误及漏项提出任何费用增加,招标人将不予认可。
3. 招标文件应明确总价包干范围之外的变更定义及可以增加费用的范围。

最后,建议招标清单编制人员应与招标文件拟定人员加强沟通,对于清单编制时不能明确的项目一定要在清单编制说明及招标文件中提醒投标单位,结合招标文件、招标图纸、进行现场踏勘,关注总价包干的风险,避免进场后纠纷的产生。一家之言,如有更好的建议,欢迎补充。

注:本文为造价实操原创,转载请注明出处!声明:本公众号尊重原创、重在分享。发布的文章除无法追溯到作者并获得授权外,我们均会注明作者和文章来源。如作者见到请及时联系我们,在得到您的授权后,重新发布或第一时间删改,谢谢!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