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子和继子谁有资格继承家产?看莱阳历史上的一个案例

古代人虽十分注重子嗣的血统问题,尤其是对于那种家大业大的家庭。在香火的延续上面,更是十分的看重。但在夫妻二人无法生育子女的情况下,为了延续香火,该领养孩子或者过继孩子的,还是会这样去做的。而正因为如此,才有了养子和继子的存在。那么问题来了,同样不是亲生之子,若按规定来讲的话,义子和继子谁能继承家产呢?

有人说是继子,因为继子即便非亲生,可怎么也算是跟男主人有点血缘关系。也有人说是义子,尤其是那些对义父母尽到了孝道的义子,更有资格继承家产。那么,到底哪种观点比较正确呢?大家先来看一个发生在古代的案子吧!

一、为延续香火,男子生前抱养了个义子

清朝末年的时候,在某个小地方住着一个姓吕的男子。因无法生育,所以为了延续香火而抱养了一个义子。所谓的义子,是指跟抱养者既无血缘关系又可能非同姓的养子女。它的主要特点有两个,一个是跟抱养者之间没有血缘关系,另一个则是多可能与抱养者不是同姓。按理来说,无子女的夫妻都该优先走过继子女的程序才对。可这位姓吕的男子在抱养养子的时候,族内并无人对此事提出异议。所以,他便认为族人对他保养义子的行为表示支持。

二、抱养义子时族人不反对,却在男子去世后反对义子继承家产

随着时间的流逝,姓吕的男子的生命逐渐走到了尽头。这个时候,由于他只有一个义子,所以他的妻子在处理完他的丧事后,便打算让义子继承他们的家产。可谁知就在这个时候,曾经不反对其抱养义子的族人纷纷冒了出来。而且他们并非是来给姓吕的男子处理丧事,反倒是为了来阻止其义子继承他的家产。后来双方闹得不可开交,万般无奈下,只能跑到县衙去找官员帮忙断案。

三、双方上公堂陈述各自所持观点,请求官员将此案断一断

在公堂上,双方各持己见,谁也不肯让步。姓吕的男子的妻子和义子为一方,他的族人则为另一方。其中,吕姓男子的族人所持的观点是这样的:他们认为义子跟继子不同,不仅跟抱养者没有血缘关系,而且本姓也存在比较大的差异。甚至就连产生了抱养与被抱养的关系后,被抱养者的名字也无法被写进族谱。如此一来,那被抱养者自然就无权继承抱养者的家产。而吕姓男子的妻子和义子所持的观点是这样的:即便义子跟义父母没有血缘关系,且本姓也不一样,但义子履行了为义父养老送终的责任和义务,将来还会给义母养老送终,所以理应最有资格继承家产。

四、官员综合双方陈述,给出了较为公正的裁判

刚开始上公堂的时候,负责给他们审理案件的官员光听他们吵架了,根本没把案件给搞明白。后来一通呵斥以后,双方总归是安静了下来,并先后陈述了自己所持有的观点给官员听。本来吕姓男子的族人认为,官员肯定会选择偏帮自己一些。可没成想,官员在了解了案情并综合了双方的陈述后,直接就宣判吕姓男子的妻子和义子获胜,说义子最有资格继承家产。

这下子,吕姓男子的族人可不干了,都吵吵着说官员断案不公,想让官员给个具体的说法。而官员根本就未因为他们的吵嚷而表现出任何不耐烦的样子来,只见他无比耐心地对吕姓男子的族人解释道:吕姓男子抱养义子的时候,本该出来主事儿的族人偏要对他不管不顾。既如此,那就没有资格再去掺和吕姓男子死后的家产分配事宜。再说了,义子已经履行了他该履行的养老送终的义务,就更有资格继承家产了。

结语:

最后在县官犀利眼神地注视下,吕姓男子的族人终于因羞愧难当而未再对审判结果产生异议。而正因为如此,吕姓男子的妻子和义子便成功将家产继承到手了。据说此后,义子又一直将义母也照顾到去世的那一天,在当地也算是落下了个孝顺的好名声。现在,大家知道为何在这个案件中,官员要判义子胜诉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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