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鉴0159】荆轲装逼,却显示其很不专业~

通鉴原文
荆轲至咸阳,因王宠臣蒙嘉卑辞以求见;王大喜,朝服,设九宾而见之。荆轲奉图而进于王,图穷而匕首见,因把王袖而之;未至身,王惊起,袖绝。荆轲逐王,王 环柱而走。群臣皆愕,卒起不意,尽失其度。而秦法,群臣侍殿上者不得操尺寸之兵,左右以手共搏之,且曰:“王负剑!”负剑,王遂拔以击荆轲,断其左股。荆轲废,乃引匕首王,中铜柱。自知事不就,骂曰:“事所以不成者,以欲生劫之,必得约契以报太子也!”遂体解荆轲以徇。王于是大怒,益发兵诣赵,就王翦以伐燕,与燕师、代师战于易水之西,大破之。
月残读鉴
荆轲可算是历史上最著名的刺客了,至于为什么出名,主要是因为他装逼比较成功,出发之前,搞个什么仪式,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不复返……然后,刺杀还不成功,就注定了他可以成为一个为国为民牺牲自己的悲情人物,刺杀失败还留有遗嘱,说自己不成功是因为要活捉秦王……反正能装的逼,全都给自己按上了,这样,千百年来,大家都有话题了。每一个刺客都要像他这样诀别,这样才显得自己大义凛然。

其实,他是最不专业的刺客了。

刺杀是一种非常隐秘的行动,怎可能在出发之前,做这么多的事情?害怕别人不知道,还是要提前通知秦王做好准备?好像都不应该啊?!这件事情,知道的人越少越好才对,谁知道就杀谁!

还有,在秦王的大殿之上,竟然打不过秦王!!!还要给什么借口,你是专业的刺客,秦王的专业是当王,他的武力水准,应该远远在你之下才对啊!为何自己竟然这么差呢?最后竟然被秦王砍掉左腿,这真是作为刺客的耻辱啊!

但是,人们喜欢称颂这种有装逼犯。大义凛然,慷慨赴义的英雄,特别是失败的英雄,从来是人们喜欢歌颂的对象,后面还有很多,比如项羽、诸葛亮等。为什么呢?

因为成功的人毕竟是少数,大多人都认为自己是怀才不遇的人,这些人,都喜欢悲情人物,而统治者同样喜欢这样的人,他们为国捐躯赴难,而二话不提自己的利益,谁不喜欢这样的傻瓜呢?

哈哈~

秦舞阳呢?

他?见到秦王的威严,早就害怕得动弹不得了!哪还有他的事情,那个牛逼的秦舞阳,只是在特定的环境下牛逼,没有人保护之后,他自己保护自己都不得。

荆轲可以算是装逼的老祖宗。

参考译文
荆轲抵达秦国都城咸阳,通过秦王嬴政的宠臣蒙嘉,以谦卑的言词求见秦王,秦王嬴政大喜过望,穿上君臣朝会时的礼服,安排朝会大典迎见荆轲。荆轲手捧地图进献给秦王,图卷全部展开,匕首出现,荆轲乘势抓住秦王的袍袖,举起匕首刺向他的胸膛。但是未等荆轲近身,秦王嬴政已惊恐地一跃而起,挣断了袍袖。荆轲随即追逐秦王,秦王绕着柱子奔跑。这时,殿上的群臣都吓呆了,事发仓猝,大出意料,群臣全都失去了常态。秦国法律规定,在殿上侍从的群臣不得携带任何武器。因此大家只好徒手上前扑打荆轲,并喊道:“大王,把剑推上背!”秦王嬴政将剑推到背上,便剑套倾斜,剑柄向前,即拔出剑来回击荆轲,砍断了他的左大腿。荆轲肢体残废无法再追,便把匕首向秦王投掷过去,但却击中了铜柱。荆轲知道行刺之事已无法完成,就大骂道:“此事所以不能成功,只是想活捉你以后强迫你订立契约,归还所兼并的土地,以此回报燕太子啊!”由是,荆轲被分尸示众。秦王为此勃然大怒,增派军队去到赵国,随王翦的大军攻打燕国。秦军在易水以西与燕军和 代王的军队会战,大破燕、代之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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