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女犯人被斩首时,为什么不能穿上衣,原因令人羞愤
犯错误就要受罚,这是天经地义的事,而惩罚制度一定要有法律的约束。一个国家的建立离不开完善的法律,其实在我国古代就早有律法,这是一个朝代的生存根本,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古代法律发展有一个很长的演变过程,中国法律发展起源于夏朝,也是中华文明的起源时间。夏朝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奴隶制国家,跟之前的氏族制度有根本区别。
夏朝统治者设立了各种官吏和军队以及监狱等作为国家政权和暴力机关,同时打破按血缘关系为基础的部落界限,按地域划分居民,初步形成中央到地方的行政管理体制。
商朝和西周的主要法律制度是“亲亲尊尊”,这是当时司法的根本原则和指导思想,意思是亲近应该亲近的人,尊重应该尊重的人,其实就是对等级制度的一种维护。
但这种制度也有弊端,那就是官吏选拔人才任人唯亲,官位世袭,让国家无法得到有利发展,这种原则,到春秋战国时期被破坏,秦朝将其彻底废除。
随着中华民族的发展和社会经济的发达,法律制度进入一个新时期,秦朝作为历史上第一个统一封建王朝,确立“君主专制制度”并提出“法治”方针。
从秦朝开始法律就开始儒家化,这对后来的两晋隋唐等都有很大影响,儒家礼教和法家法治的结合,让中国古代法制逐渐完善,中华法系也慢慢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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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保障人民权利的根本,但古代封建社会还是存在很多不公,这是古代等级制度带来的不平等性。
古代法律存在就是为了平等,但古代法律由于受到自身文化和社会条件等因素影响,因此存在很多不平等,比如对于女性。
在古代,女性地位非常低微,封建社会对于女性思想和身体荼毒很严重,女性丧失独立人格和正当权利,相比于男性,古代社会对女性更残酷。
古代女人将贞节看得比生命还重,秦始皇就非常注重这个问题,当时社会,女人的清白高于生命,女人如果没有贞节,她们宁可去死。
这也正体现了封建社会的残酷性,他们对女性的刑罚非常重,比如女性犯人在斩首之前,要脱去上衣,这其实对女性来说,是比死还恐怖的惩罚,而原因也令人感到羞愤。
其中一个原因就是为了验明罪犯的身份,因为一个罪犯的脸也许可以模仿,但她身上的特点却无法模仿,这也避免有人冒名顶替。
另外这个方法也起到一种震慑作用,这种比死亡更可怕的侮辱,就是震慑女人不能犯罪,否则就会受到如此羞辱。
还有一种原因是官员的恶趣味,有时他们心理扭曲,会专门对女犯人有这样的规定。在女犯人行刑时,有很多人都会去看,死前在众人面前接受羞辱,恐怕这些女犯人死了也不会瞑目,杀人最可怕是诛心。
当然这种刑罚主要针对的是平民,古代等级制度严重,如果是贵族女子,可以申请不脱掉衣服,或者很多被判毒酒或者白绫,其实这也是为了保全她们死后的颜面。
可见等级制度多么森严,古代法律制度完善,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的权利,但女人仍处于社会最底层,尤其是平民女子。
古代对于女子的惩罚比男子要残酷得多,尤其是那些普通人家的女人,地位更是低下。
古代制度对女性极其不尊重,她们不具备基本人权,纵使是罪大恶极,但古代这种脱掉上衣的制度,也非常不通人性。
古代女性不被人尊重,我们在为其悲叹的同时,也不得不感慨,自己生活在这样一个平等自由的时代是多么幸福。
我们应该好好珍惜现在的生活,积极工作,努力建设我们的祖国,共创美好生活,这才是当下应该做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