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业保险业“内控合规管理建设年”活动开启:大力整治群众反应强烈的行业陋习
□记者 李林鸾
6月8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开展银行业保险业“内控合规管理建设年”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同时印发《银行业保险业“内控合规管理建设年”活动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
2017年以来,银行业保险业市场乱象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恢复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当前经济金融环境下,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任务仍然艰巨,迫切需要强基固本,真正构筑起科学管用的内控合规管理体系。
银保监会表示,开展“内控合规管理建设年”活动,是市场乱象整治走向纵深的必然要求,是压实银行保险机构合规经营主体责任的客观需要,是促进“当下改”与“长久立”的重大举措。各银行保险机构、行业自律组织和各级监管部门要按照活动进度安排,与近期已开展的相关工作结合,扎实深入推进各项活动,推动银行业保险业高质量发展。
压实银行保险机构主体责任
《通知》提出,“内控合规管理建设年”活动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补齐内控合规机制明显短板,坚决破解屡查屡犯顽瘴痼疾,大力整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行业陋习,实现内控体系更加健全、内控效能持续提升、合规意识更加牢固、合规文化持续厚植的建设目标,构筑起“不敢违规、不能违规、不想违规”的有效机制,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金融支持。
《通知》明确,内控合规管理建设必须常抓不懈、久久为功,“内控合规管理建设年”活动重在压实银行保险机构主体责任,将常态化的强内控、促合规与阶段性的补短板、除顽疾相结合。
一是突出党建引领,确保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二是突出顶层合规,强化公司治理主体履职尽职;三是突出问题导向,破解重点领域屡查屡犯顽瘴痼疾;四是突出关键少数,狠抓重要岗位关键人员教育管理;五是突出常态治理,深化内控合规管常管长机制建设。
《通知》要求,各银行保险机构要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经济金融工作各项要求转化为机构发展战略、内控目标和管理行动,牢固树立“内控优先、合规为本”理念,高级管理人员要带头合规、率先垂范,促进内控合规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持续提升内控合规管理水平。
提出十大工作要点
《工作要点》明确此次活动有十方面重点工作:一是健全内控合规治理架构,二是完善内控合规的制度流程系统,三是加强银行保险集团并表管理,四是紧盯重点风险领域的内控合规建设,五是狠抓重要岗位关键人员管理,六是细化内部问责标准与流程体系,七是推动屡查屡犯顽疾根源性治理,八是做实内部控制评价监督的动态体系,九是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与履行社会责任,十是深化银行业保险业合规文化建设。
在加强银行保险集团并表管理方面,《工作要点》强调,要聚焦主业、压缩层级,坚决退出偏离主责主业领域,清理子公司之间的交叉持股,提高股权投资决策层级,相关管理权限应随企业层级延伸逐渐递减。要建立集团层面的统一风险视图,将集团范围内各类信用风险业务纳入统一授信管理体系,做好关联交易和内部交易管理,重点关注集团内部跨境、跨业、跨机构的风险传染、风险隐匿、延迟暴露和监管套利,持续加强内部防火墙体系建设。要指导子公司建立健全公司治理和内控合规体系,规范人员交叉任职,存在潜在利益冲突的岗位不得由一人兼任。要深入推动境外合规长效机制建设,统筹推进境内外反洗钱合规工作。
在开展屡查屡犯问题集中整治方面,需在深挖屡查屡犯问题根源的基础上,分别确定总行(公司)层面和分支机构层面的整改责任部门,强化总行(公司)部门的条线管理职责,科学量化整改目标,明确整改纪律、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确保2021年各类屡查屡犯问题发生率显著低于2020年。
《通知》要求,各银行保险机构要对照工作要点深入查找内控合规薄弱环节,重点加强股权管理、授信业务、影子银行和交叉金融、互联网业务等领域的内控合规建设。各级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内控合规管理建设的指导监督,对机构自查不力、整改缓慢、问责不到位、屡查屡犯问题压降不达标、弄虚作假的,要依法进行监管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