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养贤,西安交通大学人文学院中国书法系主任、教授、西安交通大学博士生导师。中国书法家协会理事,中国书法家协会评审委员会委员、楷书委员会委员,陕西省书法家协会常务副主席,中国书法家培训中心教授,西安美术馆艺术顾问,陕西书法院名誉院长,甘肃书法院艺术顾问,曾担任第八届全国展、首届青年书法展、第二届扇面书法展等国家重点展览评委。是全国具有重要影响的书法家之一,曾多次参加由中国书法家协会举办的重大展览并多次获奖,是西北五省区唯一囊括中国书法三大赛事(兰亭奖、全国奖、林散之奖)的书法家。十几天前,李元博院长请我参加今天的会议并以该院艺术顾问的身份代表书法界讲话,我说我很高兴参加,但是不要让我讲话了,因为我怕我一讲就把会议给捣乱了。李院长说他了解我,让我放心讲,恭敬不如从命,我也就只好答应讲了。今天来到会议现场,我很高兴,高兴有三个原因:第一个原因,我跟李元博先生是多年的老朋友,今天来祝贺他的喜事,所以我高兴;第二个,今天见了书法界很多同道也都是好朋友,所以我也很高兴;第三个原因呢,是成立陕西元博书法美学研究院的这个事情让我高兴!所以我今天专门来参加这个活动。对元博书法美学研究院,我个人感觉有三个方面的任务,或者是研究的内容:一是营造书法美学研究的学术氛围。李元博先生过去是自己一个人研究书法美学,出了几十万字的大著作,并且获得了全国图书奖,得到了书法学术界的很高评价。但是他并不满足于个人研究的现状,他要联合陕西的同道共同研究。我想他是想营造一个更好的学术氛围,团结更多的力量来对书法美学相关问题进行系统而深入的研究。二是普及书法美学知识。昨天有一个朋友给我发了一个视频,我个人很有感触。这个视频不长,其实过去我也看过,只是这次视频的题目变了。说得是过去我们一个主管文化的领导为一个江湖书法家站台的事,这个十足的江湖书法家其实是某地区领导,现在是已经被法办的腐败分子。这个主管文化的领导我见过两次,一次是在某年文史馆开年会,我来晚了,刚走到门口,就听到这位领导说:“艺术没有高低之别,只有风格的差异”,我一听扭身就走了。为什么呢? 这样的人管文化,再听还有什么意义!我们搞书法美学研究,其中一个基本任务就是要研究什么是美,艺术怎么就没有标准呢?后来再见这位领导的时候,是在书协搞书法展览时,书协领导给他介绍说,这是薛养贤的字,他憋了半天,嗯、嗯、嗯......这个字很有特点。我知道他是看不懂的,他的直觉告诉他这个字写的不好,只是官场的礼貌。我又想起了另外一件事:一个懂专业的领导和一个非专业的领导谈音乐,非专业的领导说这个人唱得好,为啥好呢?声音大!懂专业的领导说,驴叫得声音比这还大呢!因此,艺术是有专业性的,我们在评价艺术作品的时候,是要讲学术的,分管艺术的领导是要学习一点美学的。李元博先生不仅学习美学,还研究美学,研究了美学就会对艺术有敬畏感、责任感。上次开《书法美学解析》研讨会时,我随手一翻,就发现他有对书法时弊的批评。李元博先生对书法美学的研究,不是个人感悟式的经验总结,而是建立在理论基础之上的学理研究。掌握了美的原则,自然就会对艺术中丑的现象进行批评,无论制造丑的人是何种身份。三是打造书法美学研究专业队伍。疫情前,陕西书协开会,议题之一是讨论书协各个专业委员会的人选问题,我当时就讲:不能把委员头衔当福利给人发!我们不是开福利院的,专业委员要有专业标准。中央讲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因此,我们应该先制定各专业委员相应的标准。比如理论委员,就要看你的理论研究成果;创作委员,要以创作成绩为重要条件。各地市依据标准推荐人选,书协领导再根据地区、年龄、性别等因素进行综合平衡。但是很可惜,据说书协最后还是用民主投票方式确定人选。这种行为是用行政管理代替学术标准,其实质是对权力的滥用。专业性是学术组织的基本要求,我想这点李元博先生和我的想法是一样的。总之,我们的理想很美好,现实却很残酷。元博书法美学研究院任重、道远!我就讲这么多,谢谢大家!(本文摘自薛养贤先生讲话,录音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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