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南部一县曾为阳平郡治,但是为何邻县道路命名要有“阳平路”
秦朝建立之后,对地方行政管理没有采取周朝以来的分封制,而是实行了郡县制,即中央、郡、县三级,两汉时由于国家覆盖范围越来越大,就在中央和郡之间又增加了州一级,成为了中央、州、郡、县四级,这种行政管理架构到隋朝之前一直被各朝、各国所采用。
西汉时的冀州魏郡
馆陶县在秦朝属邯郸郡管辖,两汉时属冀州魏郡。曹魏魏文帝黄初元年为司隶部魏郡,黄初二年(221年)魏郡分置为魏、广平、阳平三郡,馆陶县为阳平郡治。
三国曹魏司隶部阳平郡馆陶县
西晋阳平郡属司州,馆陶县因之。五胡十六国时期馆陶仍属司州、阳平郡治。南北朝北魏天兴四年(401年),北魏在今天安阳设相州,阳平郡改为相州管辖,馆陶仍为阳平郡治。到北周在馆陶县治、阳平郡治又设屯州,直到隋朝废屯州、阳平郡,馆陶县成为普通一县。
北魏相州阳平郡馆陶县
可以说,阳平郡治一直是在馆陶,但是如果有心人会发现在馆陶县南部的大名县城有阳平路,说明大名县在给道路命名时,是考虑到历史上阳平郡治在其境内。而在某百科资料里也有这样的记载:魏文帝黄初二年 (221年)由魏郡分置阳平郡,治元城(今大名东北金滩镇)。魏元帝景元三年(262年)设十一州,阳平郡治馆陶。
大名县地图中的阳平路
某百科资料里的记载
也就是说在某百科资料里认为,阳平郡在魏文帝黄初二年分魏郡为魏、广平、阳平三郡里,阳平郡郡治先设在元城,后来在魏元帝三年设十一州时,阳平郡才治馆陶。
不仅如此,在唐朝《元和郡县志》魏州条里,甚至记载阳平郡治是在五胡十六国的石赵时期才从元城迁到馆陶。
唐朝《元和郡县志》里关于元城县、馆陶县的记载
那么这样的记载和认定究竟对吗?
一、历史典籍里关于馆陶县何时为阳平郡治的不同记载
认为在馆陶的史籍:
北朝北齐人魏收所著《魏书·地形志》:“阳平郡,魏文帝黄初二年分魏置,治馆陶城。”
北魏郦道元《水经注》卷9:“馆陶县即春秋所谓冠氏也,魏属阳平郡治也。”
认为在元城县的史籍
唐代房玄龄《晋志》首列阳平郡治在元城县。而同样是唐朝人李吉甫所著《元和郡县志》魏州条也记载:“魏于此置阳平郡。”
有两个历史典籍记载馆陶县为阳平郡治,而又有两个记载元城县为阳平郡治,究竟如何取舍呢?《中国行政区划通史》是这么进行区分的:
按北魏郦道元所撰之《水经注》、北齐魏收所撰之《魏书》均早于初唐官修《晋书》及唐人李吉甫所撰《元和志》,县《地形志》、《水经注》明确说明阳平郡治馆陶县,《晋志》、《元和志》都未作如此明确说明,故从《地形志》、《水经注》。即阳平郡治就在馆陶县,从未在元城县设置。
《中国行政区划通史》中的备注
二、关于网络某百科的“魏元帝景元三年设十一州,阳平郡治馆陶”的说法
经过网络搜,有关“魏元帝景元三年设十一州”的记载,仅有百科资料“阳平郡”里有这样的说法,没有其他结果。
搜索“魏元帝景元三年设十一州”的结果,仅有阳平郡条有
另外经过查阅历史资料,魏元帝是曹魏政权最后一代皇帝,并且是傀儡皇帝,在政治上没有什么作为。他在位时,行政区划方面最显著变化是景元三年(262年)十二月二十一日,从益州划出一部分设立梁州。并没有什么设十一州的记载。
曹魏时期的州相当于今天的省级,如果设十一州是个了不得的大事件,历史不可能不记载,因此关于魏元帝景元三年设十一州的记载是错误的,也就从侧面证明该百科的“魏元帝景元三年设十一州,阳平郡治馆陶”记载自然也是错误的。
三、关于《元和郡县图志》中阳平郡治是五胡十六国石赵时期从元城迁到馆陶的记载
前面已经说明《元和郡县图志》的记载比起《地形志》、《水经注》来是较晚,并且不明确的。此外也可以从石赵政权来看看其是否具备迁移阳平郡治的条件和动机。
谭其骧《中国历史地图集》中的后赵,红圈中为阳平郡馆陶县
石赵在历史上也称后赵,是十六国时期羯族首领石勒建立的政权,其存在时间为319年到351年,是个仅有33年历史的“短命”国家。即便是在如此短的时间里,统治者除了拼命吸收汉文化之外,都是在与周边国家征战、自身内部争权内乱中渡过的。这还不算,整个国家经历的七个皇帝里有很多都是对待下属残暴、杀人如麻、征役无时、大兴土木、荒淫无度,以致于社会矛盾尖锐。
因此,在如此短的时间里,后赵没有哪个皇帝能够有精力、有雄心、有理想去“重整山河”,去调整行政区划、发展经济、振兴国家。所以在石赵时期,统治者巩固自己的统治还来不及,怎么可能去做迁移某郡治所这样的小事?应该是修撰《元和郡县图志》者受某个错误资料的影响,以致于记载继续错误。
在现代,河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在借助了现代科学技术,编撰《河北省志·建置制》的时候,阳平郡记载就比较客观和准确了:
阳平郡,东汉建安十八年(213年),曹操于魏郡置东部都尉,治馆陶。魏黄初三年(222年),因东部都尉,分魏郡置阳平郡,仍治馆陶,领9县,其中3县在今河北省。
元城县,东汉县,曹魏元城王国附郭县,治今大名县镇东北。《元和郡县志》:“魏于县置阳平郡。”据《三国志》,郡治当在馆陶。
《河北省志·建置制》里无论是阳平郡条还是元城县条,均认为阳平郡治所确实是在馆陶县,而不是在元城县。这样的结论才是符合史实的。
因此,建议在下一步馆陶县城市建设中,新修的道路里,一定要有“阳平路”。不但如此,还要有“屯州路”(或者毛州路,关于两者区别,可自行了解成语屯毛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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