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税收洼地的贸易公司政策收紧,不再容忍零进项
对于很多贸易行业来说,零进项是特别正常的事情。比如一些私人开采的煤炭、砂石、矿产等,以低于市场的价格卖出,那么就肯定不会带票的,而购买方由于价格低廉,买入再以市场价格卖出,中间赚取差价。但是在金税三期(特别是金税四期即将上线)的严格监管下,没有进项却开出销项,那么就很容易被纳入风险系统,轻则只是预警,重则需要法人到场解释,解释不过那就面临着风险纳税人、稽查上下游等,此种情况一般是出现在税收洼地,当然其他地方应该也是统一执行的。
在自身企业没有进项的情况下,如何才能享受财政扶持等政策呢?
根据税收园区的新规定,所有入驻的贸易公司,进项占比必须在30%以上,并且需要保证进销相符,也就是进一笔货销一笔货,其实对于企业来说也更为正规。
举例说明:某煤炭贸易公司年营业额为1亿元,零进项,首先就是在税收洼地注册一家贸易公司,增值税可以享受财政扶持,扶持比例如下:
增值税:1亿/1.13*13%=1150万;
地方留存为50%,奖励比例为70%:1150万*50%*70%=402.65万;
可为该企业节省402.65万的增值税,那么企业所得税怎么办呢?
税收园区必须要求有相应的进项发票,那么可以根据自然人代开、小规模个体户、小规模个人独资企业等方式来进行解决:
自然人代开:每人每年可代开金额为5000万元,综合税率1.5%;
个体工商户:每家每年可开金额为500万元,综合税负2%左右,可抵扣1%增值税(可成立多家进行操作);
个人独资企业:每家每年可带开金额为500万元,综合税负3%左右,可抵扣1%增值税(可成立多家进行操作);
根据以上三种方式,最高税率不超过3%,就把洼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给解决了,并且还能证实该业务的真实性。
无论什么贸易,都可以通过以上几种方式,不仅业务更为真实,还避免了一般纳税人核定的风险,好事多磨,想节省一部分税收,当然需要花费一些精力的。税收洼地面向全国进行招商引资,一般纳税人可享受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的税收奖励政策,最高比例达到地方留存部分的80%;小规模企业可享受核定征收的政策,核定后综合税率不足3%;自然人代开成本仅仅只有1.5%,无需成立企业,无需亲自到场。更多的税收优惠政策以及操作流程,请关注《税收胖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