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灸--热症用灸有哪些要注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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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症用灸有哪些要注意的
发热病例中用灸退热的临床表现!
一、当时退热,但必须连续施灸方可巩固。
灸疗作用量的客观标准,就是灸感过程的三个基本时相,即定向传导、作用发挥与下降中止三个连锁反应。对热症施灸多在灸感过程完毕后不久或尚未完毕时,热度就会有不同程度的下降,自感全身凉爽,患处舒适,疼痛大减,或是有思食的要求,但在3到4小时后仍可回升,故必须连续数次后始可逐步下降而趋于巩固。随着病情的好转,热度亦不再复燃。也有的病症(特别是上感等轻型发热病症),经一次治疗,即可完全消失。
二、灸时或灸后不久,热度反而上升。
这有几种情况,不能认为是用灸的不良反应:
1、郁阳暴升:发热本身是机体抗病机制之一,灸后病理的抑制作用被解脱,机体反应性增强,抗病力提高,故不降反升,但无其他不适。这在低热或中等度发热时常会出现。停灸后热度即下降颇速,回复至正常后每多不复再燃,这是一种良好反应,不能误认为是热病的发展和变化。如清·吴又可曰:“应下之症,下后当脉静身凉,今反发热者,此内结开,正气通,郁阳暴升也。即如炉中伏火,拨开虽焰,不久自熄。”可见这种情况在汤液中也是存在的。
2、作用量不足:如施灸时间太短,未达到三相的要求,或是灸治次数太少,原先的发热进程未被打断,所以灸后热度仍在继续上升。如《医宗金鉴》:“灸法大小多少歌”注曰:“凡灸诸病,必火足气到,始能愈病。”故必须达到一定的刺激量,才能发挥其退热的作用。
3、取用的孔穴不当:全身的不同孔穴,并非均能与不同的疾病相应,如选用不当,或是作用方式未曾掌握好,不但灸效不能发挥,而且在灸时或灸后热度仍然继续上升,并感到讨厌和不适。古人对于退热穴的选用可以借鉴,如《素问·骨空论》:“灸寒热之二十九灸,先灸项大椎,以年为壮数,再依次灸其余各穴。”经验证明,用大椎熏灸或火针代灸,其退热作用,确是迅速而神奇。
如遇有灸后热升的情况出现时,必须仔细分析,严密观察,在变换孔穴与调整操作后可以继续施灸。如发现病情确实不宜用灸,自应以另觅他法为宜。
三、热症宜灸,并非说对任何类型的高热,均为唯一的治疗手段。
热症是灸疗的适应症之一,但这也和其他各种疗法一样,绝不是死板和一成不变的,应当根据发热的类型,单独或配合使用。当高热神昏,谵语狂躁,阴亏水涸的严重病人,在养阴、输液等药物治疗的同时,再采用温和灸,将是适当而稳妥的,如果置其他各种有效疗法于不顾,而以凝固的思想方法对待和责难热症贵灸,自然是行不通的死胡同,也将是反对热症用灸的顽固立场,这也是需要澄清的。
由此可见,热症可灸、宜灸与贵灸,是来自于古人的理论基础与临床实践。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今天我们既应从以往的医学文献中找出热症用灸的先例与理论依据,更应从临床实践中进行细心观察和反复验证,打破“热症禁灸”的陈规,使灸效得到发挥和光大,这也将是人类的福音。
热症用灸与八纲辨证!
辨证施治是中医临床的主导思想与中心环节。八纲辨证更为人所熟知,为临床各科所遵守。在阴阳表里虚实寒热之中,特以虚实寒热更被重视。如果热症用灸,就被认为是以火济火,火上加油,与八纲辨证的思想不相容。目前有人利用这一观点,作为反对热症用灸的口实。对此不能不有所说明,使热症用灸的理论更为充实,观念更为明晰。
一、不同的辨证方法是为不同的治疗手段服务的。
八纲辨证是为汤液服务的,因为汤液的作用是单相的,是以逆治为主。所谓逆治,即以热治寒,以寒治热,是逆其气而折之,对于热症来说,自然不能再用热药。而针灸的作用则是双相的,即所谓平衡阴阳的双相调节,热症用灸,就可以用从治法而收效。所谓从治,即顺其气而达之,这就可以以热治热,以寒治寒则应用甚罕。清·吴尚先在《理瀹骈文》中说:“寒者正治,热者从治。”从治也叫“反治”,意为此乃反常的治疗方法,是相对于“正治”而言的。
反治与反佐不能混为一谈,汤液中的反佐法,是在以寒治热或以热治寒的正治方法中,恐寒热不能相容发生格拒,故在以寒治热或是以热治寒的方药中,酌加少量的寒药或热药作为接应,从而收开渠引水的引导作用。但也有人利用这一点,说什么以热治热实际上还是以寒治热,只不过是加上一点热药作为佐使而已,这是对“反佐”与“反治”认识不清所造成的误解。
针灸临床这种认识方法与治疗手段,是由它自身所具备的特点与作用所决定的,也就是由它基本作用双相调节的平衡阴阳所决定的,有了平衡阴阳的双相调节,自然就可使已亢盛的机能得到抑制,被抑制的机能恢复兴奋,在这一前提下,古人不止一家不止一书,对灸法的功效,已经作了精湛的提炼和概括,即:虚者灸之使火气助元气也;实者灸之使实邪随火气发散也;寒者灸之使其气复温也;热者灸之使热邪随火气发散,火就燥之义也。
八纲辨证所强调的则是虚实寒热,而灸法的功效则是包罗虚实寒热,这还能用八纲辨证的认识体系来反对热症用灸吗?
二、不同的治疗手段就有不同的辨证方法。
临床上各不相同的治疗手段,都有表现其自身特点的理论体系,它们既互相补充,又各有门户。八纲辨证既然是为汤液服务的,而在针灸来说也应有其自身的辨证方法,针灸辨证的认识体系和汤液一样,也是丰富多采,名目繁多,在此不能列举,主要是在于说明针灸临床的基本特点,不是在于辨证而是在于认症。
“辨认”本来是一个词,但如分别对待,即能显示其区别,“辨”不能脱离抽象思维,而“认”则是重在生动直观。针灸临床的认识中心,是以对症治疗的认症为主,而辨证则次之,例如以常见的头痛来说,不论其起因与类型如何,但痛则是施治的着眼点,止痛则是主要的目的。
以热症来说更同样是如此。退热则是施治的目的,而以对症治疗来说,历来均认为是扬汤止沸,不是去火抽薪。针灸治疗正是以对症治疗为主,不谈治病,针灸如真的不能治病,而它的实用价值也就发生动摇。须知症状的出现,都是人身内部平衡失调所形成的外在表现,内部平衡关系的改善和恢复,则症状自然消失。故针灸的对症治疗不是扬汤止沸,而正是去火抽薪,是既治症又治病,标本兼顾的治疗方法。
上呼吸道感染及气管炎病案!
对上感及急性支气管炎,应用灸疗,效果快捷明显。在慢性病例仅能暂时控制症状。胸椎两侧各俞穴,在呼吸系病的灸针治疗中,居于重要地位,灸感如能按预期发生均可有效。但在极少数病例,灸感虽能按常规出现,且反应良好,而效果却极不满意。灸能退热,在少数病例,灸后能使热势暂时增加,并无不良后果。在热退之后,各种症状也就随之减轻或消失。这种灸后热升乃是机体反应性提高、抗病能力增强的表现。凡在距离患处不远就近取穴时,灸感多数是呈片状向患处扩布,而在远离患处循经取穴,则灸感多数是呈线状或带状走向患处。上述例证如下:
例1:王某,男,成年。上感,发热咳嗽,头痛较剧,已4天。来诊时体温38.6℃。吹灸大椎,灸感呈片状先向头部扩布,当到达头顶后即隐约消失。头部觉清朗。续而灸感又自大椎向下传布,约当神道附近即逐步扩向全胸,感胸部舒畅。灸后体温当即下降至37.1℃,一次后各项症状渐次消失。
例2:胡某,男,成年。上感发热体温37.9℃,头痛,咽痛鼻塞,四肢酸楚。灵台压痛(+)。熏灸,灸感约有三指宽窄,入胸由喉上头,当时鼻即畅通,全身有舒适感。再检体温,反上升至38.8℃,但无其他不适。次日热即全退。又同样灸一次,各种症状皆消失。本例无咳嗽,故感传亦未入胸。
例3:汪某,男,成年。上感发热,体温39℃,咳嗽,迁延5 日未愈,两肺底啰音明显。神道压痛(++),吹灸,灸感先向下方扩布,约当第十胸椎进入肺底,两肺下部为热感所充满,嗣即逐步向上扩布,及于全肺。灸后体温下降至37.2℃,次日降至正常,未再回升,一次而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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