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大布局

原来的第八条修改为第八条和第九条。

第8条的第1条款把城乡规划修改为国土空间规划,同样是规划二者的意义是有差异的,国土空间规划比城乡规划的范围更大。

这一次安全生产法的修订一个最明显的特点就是把安全监管也放在了更突出的位置,由于“放管服”改革要求,安全监管方式发生了改变,但是安全监管要求并没有放松。

如何做到安全监管方式改变又不会减轻安全监管要求,就需要上手段上措施才能够做到。

因此《安全生产法》要求各级政府做更多的工作,第2条款把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和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提高到一定的地位,所需经费列入预算,这样就确保在“放管服”改革大背景下提高安全监管要求。

这几年发生的安全事故,尤其是江苏盐城、河北盛华发生的火灾爆炸事故之后,大家发现化工园区要考虑整体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因为设施之间是有可能相互影响的。

这几年风险联防联控搞得风风火火,最明显的就是新冠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在新冠病毒疫情控制过程中发挥了重大的作用,这一次把安全风险联防联控写入到新的《安全生产法》,可以预见必将促进安全风险联防联控机制的建立和实施,风险管理不仅仅是一个部门的事也不仅仅是一个地方的事,要发挥作用就必须发挥出大家的力量。

第八条正文: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规划应当与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规划相衔接。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和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所需经费列入本级预算。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建立完善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按照安全风险管控要求,进行产业规划和空间布局,并对位置相邻、行业相近、业态相似的生产经营单位实施重大安全风险联防联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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