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料中的夫余国“大加”、“户”、“家”与“别主”

一、浅析“大加”为诸加之首。

在有关夫余国的史料记载中,夫余君王以下的重要官员已知的有大加、马加、牛加、猪加、狗加、大使、大使者、使者。汉魏时期也即是夫余国鼎盛之时国中有八万户,都城外设四出道作为地方治理建制以诸加为主,国中家家自有铠仗,有敌诸加各自组织所在道进行对敌。现综合相关典籍试析夫余国诸加政治地位及其领地规模如下:

《后汉书·夫余传》载:“正始中,幽州刺使毌丘俭讨句丽,遣玄菟太守王颀诣夫余,位居遣大加郊迎,供军粮。~”这是曹魏正始六年(公元245年),毌丘俭二伐高句丽之时,派玄菟郡太守带一路兵北上,夺取高句丽国北部地区,同时搜索高句丽王位宫。王颀北上之时按照毌丘俭的指派到达夫余国,夫余国大力支持毌丘俭征伐高句丽,夫余王位居派“大加”到城郊迎接王颀军队,并为王颀军提供了军粮。从这则史料中分析“大加”为诸加之首的理由有三:

第一,曹魏之时夫余国仍由玄菟郡节制,玄菟郡的太守来夫余国必然会得到夫余王的高度重视,况且王颀还是奉幽州刺使之命而来,夫余王指派“大加”出城相迎,很显然,这位“大加”是能够代表夫余王的,而“大加”的出迎又不会使玄菟郡太守感觉接待规格过低,则可知“大加”在夫余国、夫余王庭中的地位很高、举足轻重,应是夫余国王之下居诸加之首。

第二,第二,大加的有别于其他诸加的重要性还体现在为魏军供给军粮上。兵马未动粮草先行,粮食对于魏军征伐高句丽能否成功至关重要,以致于王颀奉命亲抵夫余国。为魏军提供军粮这么重要的事,既关乎夫余与魏国的两国关系又关乎征伐高句丽军事行动的成败,更关乎能否削弱夫余邻国目的的实现,夫余国的粮食也是夫余国的根基所在。如此军国要事,夫余王必然选择能够大量调动国内粮食、保证数量充足并安全地交付魏军,忠诚于夫余王的位高权重之臣,此时“大加”的出场恰恰说明了政治地位上他是夫余国其他官员无可比拟的。

第三,第三,从职官名称来看,夫余国以六畜名官,六畜名称是职官名的一部分如马加、牛加、猪加、狗加,六畜名称后边的“加”应为代表级别的称谓,古代六畜为马、牛、羊、鸡、狗、猪,典籍中说夫余国以六畜名官,但却只见马加牛加猪加狗加却不见有羊加与鸡加,反而出现了一位不以六畜名官的“大加”,同是“加”这一层级惟独“大加”不以六畜为名,其冠以“大”字应是诸加之首的象征。

二、浅析“户”与“家”不相同。

《三国志·夫余传》载:“户八万,其民土着~国有君王,皆以六畜名官,有马加、牛加、猪加、狗加、大使、大使者、使者。邑落有豪民,名下户皆为奴仆。诸加别主四出,道大者主数千家,小者数百家。~以弓矢刀矛为兵,家家自有铠仗。~有敌,诸加自战,下户俱担粮饮食之。~尉仇台死,简位居立~牛加兄子名位居,为大使,轻财善施,国人附之~”《通典》、《通志》、《太平寰宇记》等文献均有上述类似记载。

有读史者认为史料中夫余国鼎盛时有人口八万户,而作为管辖四出道的“诸加”道大的有数千家,道小的有数百家,那么四出道总计不会超过三万一千户,另外近四万户全部在王城这种分布似是不合常理,也不符合诸加与君王的实力对比。这是把这段史料记载中的“户”与“家”混为一谈了,如果把“户”与“家”重新定义一下就会发现这则史料数字不难理解了。夫余国鼎盛时有户八万,这是中原王朝史籍所载,在缺乏其他佐证的情况下,我们估且以这八万户为夫余国的户籍总数。而在“道大者主数千家,小者数百家”句中的“家”应是指家族而言。“户八万”是对于夫余这个国家整体而言,说的是国事方面,四出道中的数千家或数百家则指的是有多少家族,因为在中国家族制度从氏族部落时期一直延续到民国乃至新中国初期,所以每个家族都含有若干夫余国在籍“户”,以此来理解“家家自有铠仗”就说得通了,虽然夫余国鼎盛时期国力很强,但兵器、铠甲也达不到八万户俱有装备,无论是石器、骨器、青铜或是铁制武备都是紧缺的物资,所以只能说是每个家族都自助铠仗,这就合理了,战时各家族组织人员配发武器装备参战,其他民户自然也由家族组织起来进行后勤保障。

三、浅析“别主”不是主。

在《三国志·夫余传》、《通典》、《通志》、《太平寰宇记》等有关夫余国记录的史籍中都有“诸加别主四出”的句子。有的人认为“诸加别主四出”中的“别主”是诸加任命的代替诸加管理四出道的管理者。我认为这是一种误读,因为如果“别主”是一种管理者的称号,那么这句话就存在了“诸加”、“别主”、“四出道 ”三个名词并列在一起,这三个名词放在一起语法上形成不了主语+谓语+宾语的语法句式,也不符合“谁管理四出道”的意思表达,显然治史者是不会犯下这样的错误的。那么“诸加别主四出”只能是“诸加除了参与国家大事之外还是地方上四出道之主”的含义,或者为“诸加还主政四出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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