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51.挖大沟
4451.挖大沟
2021.3.2
挖大沟是我监狱期间从事的主要劳动,俗称“出外役”。
有资格出外役的犯人不是很多,要经过严格审查,刑期短、罪行轻、身体好、没有逃跑倾向才有可能,在我服刑的监狱只有经济犯监区才有外役队。
挖大沟没有技术含量,主要凭体力,是人就能干,与我当兵时的挖战壕几乎没有区别。
犯人劳动除了改造之外主要是为监狱创收,挖大沟的效益好于其他劳动,所以颇受重视。我入狱前管理全市收费和商品房价格,主要与煤气、自来水、电业、通讯和城建部门打交道,建立了广泛的人脉,服刑期间联系外役的工作也主要由我承担。可我的减刑并没有受益我的贡献,主要是三弟和律师与法院达成了我假释期间不进行申诉的谅解,我才提前两年获得了假释。
我在看守所超期羁押六年就是因为难以定罪,办案检察官明知道我没有犯罪事实,是代人受过,却想卸磨杀驴,名利双收,同时报复我法庭上公开揭露他们徇私舞弊犯罪事实的行为。办案检察官之一到监狱退还扣押私人物品时对我说:法院如果判你无罪,我们不会抗诉。主审法官曾经征求我的意见:是否同意关多少年,判多少年?我拒绝并扬言绝食抗争时,却判我十年有期徒刑。
这就是司法腐败,“刑满”以后我向省市人大、纪检委、法院、检察院申诉多年没有任何成果。最后集中精力从事科学研究,取得了丰硕成果。
昨天有网友提到了我“挖大沟”的经历,于是撰写本文,以示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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