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员工发放工资要发票还是做工资表?不懂的会计要被淘汰了
好课推荐培训劳务报酬每个公司多多少少会涉及到相关的会计处理,小编发现呢,现在还有很多粉丝朋友,搞不清楚兼职(临时工)的人员的工资要发票还是列表,交税是如何交的?下面小编就给大家一一道来~1兼职工资如何交税案例指导:比如说,公司找了个程序猿,做了一个小程序,共花费3000元,但是做完,付钱了,没有发票,这种情况如何缴税?我们公司应该如何做帐呢?答:劳务报酬缴税,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百分之二十计算,余额便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以上面为例计算如下:预扣预缴税额=(3000-800)*0.2=440,所以程序员能拿到手的工资就是2560元。那我们公司如何做帐呢?首先我们明确一点,我们和程序员之间是劳务关系,不属于雇佣关系,那劳务费到底是要发票还是列表发放呢?看看税局是怎么说的:
2什么是劳务报酬?劳务报酬如何缴税?新的个人所得税规定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并入综合所得,一并适用综合税率表。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劳务报酬到底是怎么回事吧!1、劳务报酬是什么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2、劳务报酬的预扣预缴率级数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1不超过20000元的2002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3020003超过50000元的部分4070003、劳务报酬”次”和”月”的规定劳务报酬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已取得该项目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4、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3劳务报酬不缴税也要申报!粉丝问:单位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所得每次不超过800元,需要申报个税吗?这个点还是有很多粉丝朋友搞不明白,很多人觉得没有超过800,不交个税,到时候也不用申报了,这样就错了!劳务报酬没有超过800元也是需要缴纳个税的~解析如下: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未超过800元的,由于计算预扣预缴时“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所以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税额为0。预扣预缴/代扣代缴/应缴税额为0,并不代表不需要申报,比如:某居民个人月工资4200,不考虑其他特殊情况,当月肯定不需要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但是也需要申报。新个税对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按照汇总为综合所得。且办理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应当依法计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收入额,并入年度综合所得计算应纳税款,税款多退少补。也就是说,如果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未超过800元,不申报必然会导致汇算清缴时综合所得的应纳所得额不准确,进而造成税款流失。4故意混淆劳务工资申报这样发工资最容易被查自从发票管控越来越严之后,很多企业想虚开都找不到票了!这个时候大多数公司就会在工资上动手脚,特别虚列人员工资 、把在职人员工资按劳务发放,故意混淆劳务和工资申报等情况经常发生,特别是建筑行业、劳务公司、高新企业需要特别注意,以后不能再这样做了,小心要被请去“喝茶”了~案例解析:前段时间公告过这样一件案例,我就简单给大家概括一下“某高新企业人为降低职工总人数,将在职人员工资通过劳务费形式列入成本费用发放,故意混淆劳务和工资,以达到少缴纳养老保险和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目的,最后导致被税务稽查!”这个案子应该还没判下来,罚款是跑不了了,以后高新企业能够享受到的优惠也甭想了!5企业支付劳务报酬时应避免的7个误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