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劳动合同上的这些约定无效!

每到换工作,很多人会面临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其中也有一些小伙伴会有一些顾虑,怕在入职签订劳动合同时候遇到一些自己不懂的盲区而被设坑,导致进入一家不适合自己发展的公司。今天,就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常见的问题,希望可以帮到大家。

1、在转正之前,试用期可以另外签订劳动合同吗?

如果是员工和企业在试用期间签订的劳动合同,那么试用期本身是不能单独签订劳动合同的,使用期限在劳动合同中体现,同时大家也要注意劳动合同的期限和试用期的期限是否合理。

2、在哪些情况下,公司不能辞退员工?

公司不能单方面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如下:

①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②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③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④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公负伤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⑤从事解除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3、在哪些情况下,员工可以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遇到以下情形,员工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①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②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③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④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4、劳动合同里面哪些条款是不合法而无效的?

以下劳动合同中的约定无效:

①合同期未满员工提前离职,合同期内员工违反制度单位辞退,员工离职未提前30天提出等情况,要求支付违约金的约定无效;

②约定员工自愿放弃缴纳社保、转正后才缴纳社保、达到一定职级或一定工作年限才缴纳社保、单位缴费由员工承担等约定无效;

③试用期内工资过低、试用期过长、“试岗”没有工资、多次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内单位可无条件解除合同等约定无效;

④单位未给员工缴纳工伤保险,出现工伤员工全额承担,或者因员工违纪而改变等约定无效。

5、试用期内,用人单位是否可以随意辞退劳动者?

不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如果要解聘劳动者,需要有明确的理由和相应确凿的证据,否则,用人单位不得随意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如果劳动者遇到自己在试用期内随意被单位解聘的情况,应该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6、如果被要求签订「霸王合同」该怎么办?

这种合同一般只从单位角度出发,求职者处于被动的地位。如果劳动者刚进公司不小心签署了霸王合同,劳动者可以反馈到公司所在地的人社局,申请认定劳动合同无效或者劳动合同的部分条款无效。如果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经付出了劳动,用人单位还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7、如果企业让你签「双面合同」,这种做法合法吗?

有的单位为了应付检查,准备了两份不一样的合同,一份是合法规范的假合同,由用人单位保管,用于应付检查,实际操作却并不按照合同上的执行。

还有一份是不合法、不规范的真合同,这份合同由双方持有,实际执行。大家要注意,企业的这种做法是不被允许的。

8、劳动合同上把基本工资故意写低,万一将来被辞退时,会不会影响到经济补偿?

这一点大家并不需要去担心,经济补偿里的月工资是以全部实际收入为准的,包括了基本工资和其他一切收入。并且,这个月工资是以你离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总收入来计算,你只要能够提供到工资银行流水,就能证明自己真实的全部收入情况,就算公司想抵赖说你的工资收入是劳动合同上定义的基本工资,也无法抵赖得过去。

9、劳动合同上的工作地点有哪些坑?

正常的劳动合同,会明确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如果合同上对此模糊不清,或者写成可以由公司随意调整,那么其潜在含义就是:你的工作地点不固定。

如果大家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没有看清楚关于工作地点的条款,那么公司随时可以把你调去你不想去的地方工作。遇到这样的劳动合同,大家提前做好心理准备,考虑清楚未来那一天是否能接受公司的调动。

文章转自:立信会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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