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室的类型
看了不少侦探小说,对密室的制造想必大家都已经有了一点心得吧.吾先抛砖引玉,罗列一下几种密室的情况.
一,无理取闹型:
代表作爱伦坡的《毛利街血案》和另一位作家(忘了名字了)的《黄屋的秘密》.看过的人都明白为什么是"无理取闹"吧,不用我多解释了吧,呵呵.
二,门房钥匙型:
要造密室,关键在于钥匙的处理.通常的情况是,只有一把门房钥匙能打开"密室",但这把钥匙要么是被放在密室中,要么就是好像罪犯没有机会拿到,由此造成了密室效果.可以说这是大多数密室案的情况,但各有巧妙不同,现举几个例子:
1,掉包计.代表作森村诚一的《高层的死角》,表面看是拿着自已房门的钥匙,但其实是已经掉过包的其他人的房门钥匙,然后做案后再找个机会换回来.
2,空间几何.这是在金田一的《露西亚人偶杀人事件》中看到的,表面看钥匙被套在铁环上没法取下来,其实利用空间上的巧妙变换非常容易就拿出来了.我看了这个之后,从此就对那些地摊上卖的套环小玩具着了迷.
3,和门锁较劲.这样的案子在柯南中犹其多,把钥匙丢在密室中,然后在门锁上下功夫,使得在不用钥匙的情况下也能让门在里面反锁.不过多半是因为那些门构造比较奇怪,我们家里的那种锁大概没法这么做的吧.
4,密室外归还.即在密闭的室外,再想办法把钥匙送进去.这种情况在柯南的案子也很多,比如《来自黑暗组织的女子》.有一部日本作品甚至还利用住户家的猫洞,让猫帮凶手完成了放钥匙的工作.小时候听过一个推理广播剧,方法也很巧妙,利用气窗上的小孔,拉一根绳子从小孔穿过,在密室里用一本书把绳子压住,另一端则放在上一层楼面同一位置的屋子里,然后锁掉门,在上一层楼的屋子里通过绳子把钥匙滑下后,再用力一抽收回绳子即可.
三,心理作用型:
这种密室不是真正的密室,只是利用人的心理,再加上凶手的胆大和手脚利落,从而造成了密室效果.
1,偷梁换柱.有点类似阿加莎的《阳光下的罪恶》,先找个草包(作为证人)和自已一起来到现场,把门砸开后,首先冲过去大叫某某某死了,然后支开那个草包(多半是叫他去报警),躺在那里的人自然是他的同伙,两个人赶紧把真正的尸体搬出来,于是大功告成!
2,当场扔钥匙.这种做法最简单也最大胆.即在众人闯进密室乱作一团时,把钥匙扔在现场.看!多方便,其实我觉得反而危险不大.
3,潜伏于密室.也属于大胆做法,即作案后一直躲在密室里,直到许多人进入现场后,也是趁着一股乱劲,悄悄出来.不过有一点,凶手一定要是一个出现在这个地方而不会受人怀疑的,换言之,是内部人士.
4,门前演戏.明明不是密室,没有上锁,却拿着钥匙假装开锁的样子,或许多扭两下,再冒出点急汗什么的,效果更佳.不过这种情况比较特殊,限制也大,被使用的次数还比较少.
四,逆向思维型:
想必大家对金田一的《异人馆村杀人事件》印象深刻吧!"虽然人不能下去杀她,但可以把她抬上来杀她",真是太经典了!另外赤川次郎的《三色猫的推理》中的那个密室也很惊人,简直是骇人听闻.不过,说起来,这样的密室依赖客观条件的地方太多了,可不容易做啊!
五,特殊技巧型:
还有其他许多巧妙方法.比如《新歌剧院杀人事件》和《学园七个不可思议之谜》的镜子,《鬼火岛杀人事件》的胃镜,《魔神遗迹杀人事件》中利用煤气的方法,以及我犹为欣赏的《飞弹机匚萆比耸录 返哪歉霾⒚胖 诺募记?让人拍案叫绝!
暂时先小结到这里,恐怕还漏了不少.看了一下,吓一跳,怎么都是日本作品中的例子呢,说起来我看的日本推理并不多啊.但想了想,确实密室这种形式在日本的作品较为常见,而阿加莎,柯南道尔,西姆农等西方作家的作品中几乎没有.我也听说有几个欧美杰出的密室推理小说家,可惜还未涉足,请大家提供一下信息!
密室类型的讨论
一、
1.真的密室
杀人后设法将出入口封住. 设法让被害人接近窗,通风口加以杀害.则受害地点通常在窗边,或正下方。
在密室内安装机关.但凶手欲其掩盖手法,则必须在机关尚未被发现之前设法销毁。
被害人受害后才进入密室.如:不会马上发作的毒,深受重伤...
以足以进入密室之特殊杀人手段.如:毒气,动物...但可能残留下线索。
死者自杀.通常为死者存心制造他杀的假象.
利用催眠.但这种手法较...
2.假的密室
密室中另有出入口.通常发生在特别的建筑(如:古堡)中.
利用密室被破坏的瞬间进行杀人,或将钥匙投入,造成密室的假象.这种情形凶手会是最早进入案发现场的人之一.
凶手留在密室中,设法隐瞒,掩盖.
二,
我自己对密室的定义:有限空间内的封闭状况,此封闭状况明显看来只能由空间内的人来主导,由常理推断似乎无法从空间外的人来主导封闭状态的形成.(注一)
首先我们先别讨论令人眼花撩乱的密室种类,先来看看史上第一篇推理小说《莫尔格街凶杀案》,它不但是世界上第一篇推理小说,同时它还是一篇标准的密室推理.
一个女人被不可思议的怪力整个人塞入房间里的烟囱里,门,窗子全数由里面反锁(无法从外面开启或关闭),房间完全没有出口,可能的嫌疑犯则是一个说著不知名语言的怪人,但他却如烟雾一般消失在空气之中.
这篇推理小说虽然在今日看来可能会让某些读者哑然失笑,但在十八世纪末的当时,赋予幻想性怪谈一个现实性的解决,可真是一个完全未曾被想像过的文类.〈莫尔格街凶杀案〉于是成为推理小说的滥觞.
我们从此处也可以发现一件事情:「封闭空间中一具被杀的尸体,凶手如烟消失」这种不可思议的场景,乃肇因于幻想性的浪漫推理之中,而不是具体性的写实推理.
从人类纯粹理性的思维里,在封闭空间中死亡的尸体,唯一的可能是死者自杀或非谋杀性死亡,而这也是具体性写实推理的密室基调.也就是说,将谋杀案以密室的方式伪装成死者自杀或非谋杀性死亡,藉以摆脱警方怀疑并脱去罪嫌,即是密室在写实推理中的唯一功用.
按照这种思考脉络,我想密室应该可以分为「浪漫型密室」与「写实型密室」.也就是说,浪漫型密室的功能是用来制造无法解释的谜团,而写实性密室则是凶手用来保护自身的安全.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目的.
身为凶手,你不能够制造一个浪漫型的密室却希望警察不怀疑你,因为现场很明显死者就是因谋杀所亡,警方即使不知道密室形成方法,也会知道大概哪些人会有嫌疑,总有一天会怀疑到你;你也不能制造一个写实型密室却希望这个密室无法解释,因为它表面上的解释就是死者不是被谋杀的.
以上述及的是以密室的性质与功能来分.自密室大师狄克森.卡以后,每个本格派推理小说家几乎都会自定一套密室的分类方法,所根据的原则不一而足,在此不多一一赘言.
我个人除了将密室依照性质和功能来分以外,还另以形成方式来分,我想这可以简单阐明密室构成原因的操作.
一,心理性密室:
这类密室的构成原因主要是在于「死者受害方式的误解」,简而言之,即是起因于在事后的调查中,直觉地错误判断死者的死因或死亡方式,时间与事件先后顺序关连性的差异,以及现场状况的更动改变与否,因而形成密室.这类的密室难以解释的原因在于,在先入为主的观念或人为盲点的诱导下,一般人无法将人事时地物的关连性正确地串接起来,合情合理解释事件的发生.
譬如说被害人因慢性毒或重伤,受害后才进入密室,但一般人却误解成进入密室后才受害;死者在密室被破坏的瞬间被杀,但一般人却误解成密室破坏之前人已死亡.这都可以归类于心理性密室.
二,机械性密室:
这类密室的构成原因主要是在于「一般人无法察觉的隐形通道」,也就是说,凶手运用人力,动物力,自然力,现场的构造或布置,采取了鲜为人知的杀人方法,帮助自己脱离密室现场,或在自己脱离现场以后设法形成密室,或不需进入密室现场即可达成杀人的目的.
譬如说密室里有特殊的机关,可供杀人或可供脱逃;利用小道具来形成密室;灌注毒气或利用小动物侵入密室的狭小通道来犯罪.这类的密室通常较容易因为科技的日新月异,而变化出繁复的花样与技巧.
当然,这只是透过密室构成的原因来分类,当然以此也可以引申出混合型态的密室,亦即密室的形成既包括心理性层面也含有机械性层面,而实际上几乎所有密室都可以找出它的心理性层面和机械性层面.
注一:关于这个定义,显然并不是十分切合实际状况的应用.江户川乱步以此又做了更精确的定义,我个人则仅循其本.凡是并非完全密闭的空间,仅由目击者的证言,雪地上的足迹等间接证据,来推断案发当时的现场,处于无法自由出入的状态,即称为「准密室」,这是较广义的密室定义.
在构成「准密室」的情况大略有下列几种:
一,证人说谎;
二,犯人藏在证人察觉不到的地方,找机会行凶;
三,犯人在案发前即已侵入现场,之后并设法脱逃;
四,从目击者的位置视野之外,当场进行凶杀并脱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