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妨一阅]艺术,逾规矩而不违法
很多学说解释艺术是什么,说来说去总像各说各话。这里我也拿出一个说词,所谓艺术就是逾规矩而不违法。当下若有谁站出来说:“喂,段本尊,您老草席我的观点!”对不起,这署名权归你。假如没有纷争,那就此故事纯属虚构,本尊属于独立研究结果,并拥有全部署名权。
上面一派言辞,只是玩笑,言归正传。先说说所谓艺术的“法”是什么,这个法就是法度,它包括空间认知(空间距离、精神空间、心理空间)韵致认知(气息、强弱、氛围)和公知价值(不同社会阶层与时代跨越)。总之,这个法度具有广泛的涵盖性,它的被扩展是人类认识世界的一种态度。
那艺术中的规矩又是什么?规矩是具有排他性极为狭窄的共性基础,一旦在这个基础上的美学认知出现松动,便被斥为离经叛道。当然它的另一种表达形式是以居高临下的态度认可它心目中的“胡作非为”。
无疑,看客就会对艺术问个为什么,到底指向的这个艺术会是什么定义?简言之,艺术是人们认识世界的一个最无实际用处的方式,但是艺术的价值也正在于此,因为无用的东西之所以一直存在于人的意识形态领域,并不断用社会流通的硬通货表明其价值,就在于我们至今也对它的无法估量性做出客观的评估。
艺术到底是什么,我只能描述它的性状,却无法准确明白的把握它,但我知道这东西可以逾规矩而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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